第二章 斗歌挑战(1 / 1)

既然来到西洋菜街卖唱,王子健对于此地街头艺人的规矩还是做过一番了解的。

于是王子健便直截了当的道:“废话不多说,咱们斗歌吧,谁赢了谁就有资格在此地卖唱,谁输了以后见面需退避三舍。”

对方闻言,仔细打量了王子健好几眼,虽然王子健长相俊朗身材高大,在外形上相当吸睛。

但他十分肯定,王子健绝非是这条街上的老手,很可能是一个初生不怕牛犊的小菜鸟。

于是他很快便放下心来,点头应道:“好,你的斗歌挑战我接下了,老规矩,挑战者有出场顺序选择权,你先来还是我先?”

王子健道:“你先唱吧,我怕我唱完之后,你就没机会展示自己的歌喉了。”

“哟呵。”对方嗤笑一声,戏谑的道:“看你年纪不大,口气倒是不小啊!”

说完,他便摘下帽子扔在地上当收钱箱,随后取出吉他,“当当当”一番操作调了几下音,就准备自弹自唱。

此时,王子健的斗歌挑战已经吸引了不少卖唱同行和吃瓜群众的驻足观看。

尤其是王子健和彦祖八成相似的相貌引得不少女群众暗暗流口水,但对方在西洋菜街卖唱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了,是以绝大多数人更为看好对方,认为王子健的斗歌挑战不过是哗众取宠自不量力之举。

“这年轻人谁啊,竟敢挑战靓仔明?”

“应该是读了几年音乐学院的菜鸟吧。”

“长得倒是人模狗样的,比靓仔明还要帅气,但区区一个小菜鸟,挑战靓仔明那就实在太自不量力了。”

“是啊,靓仔明可是西洋菜街最受欢迎的歌手之一,听说还有星探看中了他,想要签他进经纪公司呢。”

“小菜鸟肯定是听说过靓仔明的威名,妄图通过挑战靓仔明,获得经纪公司的青睐,取靓仔明而代之,获得进军娱乐圈的资格吧。”

“不得不说小菜鸟年纪轻轻,心机倒是很深啊!”

“心机深又怎样,关键还要看实力,挑战靓仔明?不过是自取其辱罢了。”

“……”

靓仔明自然也听到人们的议论声,他斜瞄了王子健一眼,自以为对方肯定是为了通过挑战他,从而获得经纪公司的青睐,不由轻蔑地笑了笑。

随即靓仔明优雅地向周围群众微鞠一躬,道:“多谢大家前来捧场,一首《辉煌》献给你们!”

显然,《辉煌》是这个世界的知名歌曲,靓仔明报了歌名之后,围观群众纷纷发出阵阵叫好声,翘首以待。

“当当当当……”

靓仔明没有多说废话,一阵悦耳的吉他声响起,随即放声高歌起来。

不得不说,靓仔明能获得经纪公司的青睐,并不仅仅因为他是个靓仔,自弹自唱的本事才是主因。

一首《辉煌》唱下来,虽然高音区还微微有些吃力,但音准并无瑕疵,台风也十分稳健,可以说已经十分接近职业歌手水平了。

在靓仔明的高亢歌声中,围观群众纷纷慷慨解囊,将自己的零钱取出,放入帽子中。

同为街头艺人的同行们,更是纷纷取出十元、二十元、五十元,甚至是百元大钞,力挺靓仔明。

显然,街头艺人之间虽然是竞争对手的关系,但抱团联手排挤新人,是西洋菜街默认的潜规则。

毕竟街头卖艺这一行当狼多肉少,靓仔明已经站稳了脚跟,新人自然是能少一个是一个。

靓仔明演唱结束后,围观群众纷纷叫好,为他慷慨解囊的人群络绎不绝,直到五分钟后才渐渐平息下来。

一位资格比较老的街头艺人出来公证,数了两次钞票后,当即宣布靓仔明获得两千四百三十八块五毛的打赏钱,围观群众顿时掌声如雷,认为靓仔明已经赢定了。

须知道,以往西洋菜街上的斗歌挑战,街头歌手们能获得一千块钱的打赏已经算是出类拔萃了,而靓仔明却获得两千多的打赏,获胜还有什么悬念?

“认输吧,不要自取其辱了。”

“认输!”

“认输!”

“认输!”

“……”

围观群众纷纷起哄,就是在这样嘈杂的环境下,没有任何人看好的王子健淡定的对靓仔明道:“借你帽子一用,可以吗?”

按照斗歌规矩,输的一方打赏钱归胜者所有,靓仔明认为王子健借他帽子不过是替自己收打赏钱罢了。

虽然他不认为王子健能收获多少打赏钱,但蚊子腿也是肉,没人会嫌钱多。

于是他便将帽子扔到王子健脚边,故作大方的道:“区区帽子而已,送给你了!”

王子健道了声“唔该嗮”,转头便向围观群众道:“下面,我给大家带来一首原创歌曲,叫做《情人》。”

没错,王子健在这个世界第一首文抄的歌曲便是华语乐坛最为伟大乐队之一(可能没有之一)beyond的热门金曲《情人》。

对这个世界的娱乐圈,王子健也是做过一番了解的,他发现在这个无比庞大的国度中,娱乐圈有两大势力,分别为港娱和内娱。

所谓港娱,便是以香江为中心的娱乐势力,影视歌作品以粤语为主;内娱则以京城为中心,作品多为国语,即普通话。

按理说京城是华国首都,全国人民几乎人人都会讲普通话,内娱应该碾压港娱才对。

但和地球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相同,这个时代的港娱是碾压内娱的,港娱不仅仅是华国,甚至是世界的娱乐中心,影响力不在好莱坞之下。

内地不少省份,港娱的影视歌曲比内娱还要流行,内娱面对港娱,完全没有招架之力。

既来之则安之,王子健既然穿越到这个世界的香江,当然先混港娱圈子再说。

而地球上的港娱乐坛,无人可出黄家驹其又,是以王子健没有任何犹豫,果断抄之。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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