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好消息(1 / 1)

六月份的天气适宜而温馨,既不过于热,也不冷,尤其是夜晚,叫人舒爽。

烧烤店弥漫着孜然辣椒面的香气,撸串的人酒喝的高兴,不时喊着老板拿酒,加串。

刘哥已经是第三瓶了,老谭的农夫山泉也喝空了两瓶。

老板笑呵呵的端过来一盘毛豆,大方的说:“加盘毛豆,嘎达牙。”

老谭打趣道:“又得多喝两瓶啤酒,还得加二十个串。”

老板笑笑,忙去了。

“头两天来看你的那个女的,是你最开始认识的?”刘哥问。

刘哥说的是雅茹,三天前来看老谭,走之后老谭跟刘哥简单说了和雅茹的事。

“嗯,初恋情人。”老谭说。

“你认识的这些女的里,我觉着就她不错,一看就是过日子人,性格还好,长得也行。”刘哥说。

老谭笑了,说:“可惜,那时候她家不叫她在外面找对象------就是让估计也不行,我家穷,她家也不可能同意。”

刘哥说:“谁和谁一辈子是缘分,老天爷注定的,强求不来。你和林燕不也挺好,看你那个大儿子,多好,懂事,自立,省心。好好把儿子培养成人,你就算完成任务。”

“那可不,现在就给他挣钱呢。”老谭说。

刘哥喝了口酒,然后问:“和林燕还那样?”

“嗯,还那样。”

“她现在知道你病了吧?”

“知道了,天天在家不上班,看也看出来了。”老谭说。

“她咋说的?”刘哥关心的问。

“嗨,没说啥,叫我好好养病。看样挺高兴,不抽烟不喝酒了,还给她们娘俩儿做饭,搁谁谁都乐。”老谭说。

“林燕是女强人,现在话说叫女汉子,人家天天上班,也不少挣,还管孩子,也挺累。跟你说兄弟,你摊上个过日子媳妇,别的不说,就说对孩子吧,儿子跟着你不一定啥样呢”刘哥说。

老谭承认的点点头。

“林燕就是太犟,哎,也是年轻,过两年就好了,知道疼热了。”刘哥安慰着老谭。

“嗯,习惯了。家家过日子都这样,我这突出点儿。”老谭自嘲的笑笑,然后说:“这样挺好,谁也不管谁。”

“主要是沟通,你俩总不沟通不行,没事沟通沟通。”

“嗯,我努力。”

“你在外面总接触女的,还总跟女的喝酒,动不动就半夜回家,搁谁都合计,林燕不跟你闹就算不错了。这要是她在外面跟男的喝酒半夜回家,你早翻了。”刘哥说。

“是,我得注意点儿。”老谭点头说。

“你这病怕喝酒,别喝了,下班就回家,多陪陪媳妇孩子,慢慢就缓和了。”

“嗯------”

老谭不愿意提林燕。

可那是自己媳妇,不提也不行。

有时候自己累了,到家特别想得到女人温柔的抚爱,可是一看林燕冷冰冰的脸什么想法都没了。

刘哥说的很对,他在外面接触的大部分是女人,而饭店里的女人给人的印象又不太好,很随意。他还和这些女人在一起工作、交流,有时喝酒,开一些不荤不素的玩笑,容易让人联想到其他事。

而这些其他事又都是人们津津乐道的。

清者自清浊者自浊。

在饭店工作能够做到洁身自好很不容易,诱惑太多。

老谭长得不出众,年轻时有些匪气,到了中年显老,除了光头引人注目之外就是身上的那股汉性了,挺有爷们样的。不怎么吸引小姑娘,中年妇女倒是很喜欢他。

喜欢归喜欢,能够表达爱意的也就是张丽,其他人不会。主要是老谭给人的印象比较正派,一天除了工作没别的事,也不多说话,加上是管理者,大小是个领导,员工除了工作上的事之外也没啥可交流的,也就没那些闲言碎语。○

知道他的人都清楚他的两大爱好——工作、喝酒。

在这两件事上他不分男女。工作中有了成绩,一律表扬;犯了错误,男女一样批评处罚,不留情面。绝不会因为是女的而从轻发落。

喝酒也是这样,只要对脾气能喝就照喝不误,不管男女。所以他要是和哪个女的喝酒了几乎没人讲究啥,都知道他啥人,没那些依里拐外的。

但是,和他喝酒的除了那些客人之外,同事之间还是女的多。不是说他不和男的喝,而是没几个男的愿意和他喝。

王刚、李旭、李忠清、周宏友他们酒量小,还不喝白酒。一起喝过两回之后都不张罗着和他喝了,一是陪不好,二是总喝多。

等张丽、李爽、王红这都是久经沙场的老将,能和他喝个差不多,还都是白的,所以就总跟她们喝。

当然也不是总喝,一个月能有那么一次,其余的都是陪客人。

公平公正的讲,老谭这次病倒确实是积劳成疾,但也有长期喝酒的因素在内。俗话说不借因不长病,就是这个理。

抽烟、喝酒,人类健康的两大杀手。

艳华在新店一边忙着,一边在心里合计老谭今天咋没来吃饭呢?该不会有啥事吧?不会有啥事,要是有的话早打电话了。

这个点早打完吊瓶了,难道回家了?

她想到诊所看看,但现在是饭口,客人多,她省思等忙完了过去看看。

过了七点,不那么忙了,艳华和图雅交代一下,然后来到诊所。诊所护士指了指旁边的烧烤店,艳华明白,知道老谭和刘哥在里面撸串呢。

见艳华进来,老谭和刘哥俩人笑了。

刘哥先说:“今天换换口味,吃点烤串。没叫他喝酒,我自己喝的,他喝的矿泉水。”

艳华看老谭喝的真是矿泉水,就笑着问:“不喝酒馋不?”

“有点儿,打头孢呢,不敢呀。”老谭无奈的说。

“戒了吧,趁这机会干脆戒了,不喝挺好,血压也不会高。”艳华说。

“好,听你的,戒了。”老谭答应着。

喝酒人不那么好戒酒,除非大夫说,喝吧,不喝活三年,喝,六个月!那时候不管有多大酒瘾,嘎登一下就戒了。

有时候大夫说话比谁都好使。

老谭的病见好,三个人都挺高兴,艳华晚上也不开车了,陪刘哥喝了瓶啤酒。

三个人先是唠了会儿饭店的事,然后转移到老谭的病上。

肺部仍有很重的湿罗音,得继续打消炎药,估计还得半个月。艳华说等老谭病好了出去旅旅游,放松放松。老谭说不出去旅游了,先把饭店归拢一下。

艳华当然没让,说病刚好,不能马上工作,需要养一段时间,万一再累犯了就不好治了。

刘哥也同意艳华的说法。

老谭说:“那也不出去旅游,病好了回家一趟,看看我妈,在农村待一段时间。”

“那也行,农村空气好,适合养病。现在农闲,回家陪陪老太太也行。”艳华说,然后问:“你家大娘今年多大了?”

“七十九,马上八十了。”老谭说。

“那得回家看看,在家多待两天。”艳华善解人意的道。

“燕子呢?在老店呢?”老谭问。

“嗯,在老店呢。今天老店也忙,能卖一万。”艳华说。

“多卖点好,挣钱。”老谭说。

艳华想起什么事,说:“老谭,你说咱家是不是先建个小型中央厨房,把王红和方建军提出来,这样他俩干活也方便,要不然都在老店厨房有些太挤了,有点乱。”

老谭想了一下说:“现在建有点早,刚两家店。”

“早晚得建,今年第三家店保证开,到时候也得整。”艳华说。

“是这回事,单独建一个中央厨房审批挺严,食药局那块儿就挺费劲儿,不容易批下来。要是有店面的话不用审批,就说是店面厨房,没毛病。

咱们这样,这两天我想了,第三家店得往南靠,最好是在黄山路市场那,接近泰山路,以后几家店就在那一左一右,能接上气。

第三家店选个地方大点儿的,六百平以上,拿出三百平做店面,剩下的做中央厨房,要是设计的好还能把办公室挤出来。以后咱们保证得有个办公的地方,正好一块儿建了。”老谭说。

艳华说:“你说的也对,中央厨房审批严,不好下来。但我不想把中央厨房建到市里,办公室也不想,咱们从三台子起的家,这是大本营,建就建在三台子。”

老谭笑了,说:“三台子有两家店,够用了。”

“呵呵,知道我为啥跟你说这事不?”艳华略带兴奋的问。

“为啥?”

“挨着咱家的乡土人情再有两个月房租到期,生意不好,老板不想干了,我想到时候租下来。”艳华说。

老谭睁大了眼睛。

这无疑是个好消息。

乡土人情六百平,和老店紧挨着,这要是租下来就成一家了,加一起九百平,干啥都够了。

当然,这得等租下来之后再说。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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