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竞演结束(1 / 1)

听到观众的欢呼声还没有停止,后台准备登场的邓诗颖可怜巴巴的望着陈轩。

“你让我怎么办?”

陈轩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后脑,“我也不知道!”

“哼!”邓诗颖冷哼一声,白了陈轩一眼。

何炯激动的走过来,拍着陈轩的肩膀,

“小轩,唱的不错,我在后面听得都热血沸腾。”

“何老师,夸奖了!”

“诗颖不要紧张,不要怕,相信你自己。”

王涵为邓诗颖加油,打气。

“嗯!”

邓诗颖点点头,深吸一口气,拿着话筒走向舞台。

对着观众和音乐老师鞠了一躬,示意自己准备好了。

一道前奏响起。

回到休息室里面,陈轩脸色表情有点怪异。

“小轩,诗颖竟然唱你的歌?”何炯嘴巴微张无比诧异。

其他人也不例外,都被邓诗颖的操作给震惊到了。

唱别人的歌也不是不可以,但是歌曲原主人却是你的对手。

尤其是陈轩刚刚唱了一首励志歌曲《未来不是梦》,你转手翻唱他的《追梦赤子》。

心也太大了吧?

不少观众听出曲子,也震惊无比。

“我靠,诗颖女神竟然唱陈轩的歌。”

“这是什么操作??”

“墙都不服,就服邓诗颖。”

“666”

陈轩眼睛一亮,眼中露出赞赏望着舞台上唱歌的邓诗颖。

虽然邓诗颖唱的是自己《追梦赤子》,但她进行的修改,把整首歌曲的高音降低了。

并且邓诗颖没有采用嘶吼的方式宣唱,而是高亢辽阔,有时略带童真。

给人别有一番风味。

“不错!这首歌编曲作词都非常办。声音干净,穿透力极强。”黎鸣点头赞赏道:“看来华语乐坛还有许多不错的年轻人。”

“维佳,唱歌的女孩子叫什么名字。”

“她叫邓诗颖,出身音乐世家,拥有着‘小巨肺’之称呼。”

“黎天王,这首歌可不是邓诗颖创作,而是陈轩创作的。”

“什么?不是她创作的?”黎鸣有点惊讶。

“陈轩,是不是在她之前唱的男孩子。”

钱风回到道:“嗯!”

黎鸣嘴角微微扬起,“有趣!有趣!!”

“不妥协直到变老~~”

“谢谢!”邓诗颖气喘吁吁道。

“不错!诗颖女神没有失望!”

“呜呜女神!女神!!”

“女神!!”

“接下来最后一位歌手,可是与韩雷老师同一个时代的人哦!”

观众顿时窃窃私语,“同韩雷老师一个时代,又是哪位老前辈?”

“不会是那英吧?”

“不可能是那英,她还在开演唱会,那里有时间来参加节目?我猜是韩红吧?”

“是不是陆春?”

华少没有让大家久等,大声道:“让我们有请云芝天后!”

“云芝天后?我靠!节目组怎么了?抢劫银行了?先是黎鸣天王,后是云芝天后。”

“嘿嘿!我是代替我兄弟来的,今天真的来值了!!”

听到来人中年与老年一辈议论纷纷,无比兴奋。

而年轻一代则有点懵?

云芝是谁??

我怎么没有听过?

“云芝姐,加油!”

云芝点点头,心里却是有点压力。

她现在的人气连二流歌手都不如。

原因有两个:

一个是没有好的作品,十多年没有出一张像样的专辑,公司为她收录的歌曲品质都不好。

另一个是她自持清高,不想掉自己天后的身份,参加一些综艺节目。

为了解决自己人气下跌,她来了歌手争霸赛。

原本她以为自己参加这个节目,获得冠军还不是手到擒来。

可是让她没有想到的是黎鸣也来了,并且韩雷来了,林子炫也来了。

更加让她没有想到的是,出现了陈轩和邓诗颖两位优秀的后辈,强敌很多。

当歌声响起,众人停止议论,纷纷闭上眼睛聆听。

“如果没有遇见你

我将会是在哪里

日子过得怎么样”

温婉而转,富有磁性的嗓音,仿佛在众人耳边述说。

一位女子对自己心爱之人表达自己的情感。

只想要心爱之人每天都在一起,不要心爱之人离开。

老一辈的眼中露出追思,满满都是回忆。

回忆自己与老伴年轻时候的爱情。

一曲唱罢,众人还在回忆之中。

“多谢大家收看!现在我宣布歌手争霸赛第三期竞演结束!”

“请大家有序离场。”

一间蛮大的休息室里面,放着两个大大的沙发,陈轩等七位歌手坐坐着聊天,各自的经纪人站在他们身后。

见云芝带着吴欣过来,张伟异常兴奋激动大喊,“云芝天后,我是你的粉丝!!”

“我从小听你的歌长大的。”

“我有那么老吗?”云芝白了张伟一眼。

没有那个女人不在乎自己的年龄。

虽然云芝保养的还不错,画的妆容也显年轻。

但年龄在那里,眼角的鱼尾纹改变不了,皱纹隐藏不了。

张伟:()!!

手舞足蹈解释道:“我没有说你老,我只是说我听你歌长大。”

“不不我是说你是我粉丝。”

“不对,不对!我是你粉丝。”

“求你原谅我这张臭嘴乱说话。”

“原谅你了!”云芝也是与张伟开个玩笑。

“呼!终于解释清楚了。”张伟不禁摸了摸自己额头上的冷汗。。

其他人:“哈哈”

“碰!”

门被推开,刘明安导演带着文件夹,面无表情走了进来。

“八位歌手都竞演完成,现在我宣布各位的成绩”

“我宣布”

见所有人不禁紧张起来,身体坐直,精神高度集中,刘明安嘴角微微向上扬起,“我先宣布第四名和第五名。”

“啊导演你也太坏了吧!我的小心脏承受不了。”

何炯拍了拍自己的胸膛。

“是啊!是啊!吊足人胃口。”

“第四名是”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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