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夜空中最亮的星(1 / 1)

晚上七点钟准时一到,体育馆的灯光骤然熄灭,然后舞台中央一束彩色的灯光照亮。

刘颖身穿一袭白色连衣裙,搭配精致的容颜,随着升降机缓缓上升,宛如飞升的仙子。

观众席上沸腾,尖叫声响彻整个体育馆。

“啊啊啊!!!好漂亮!”

“哇哇哇好美啊!”

“女神女神!!”

“女神!”

随着升降机与舞台重合,音乐声慢慢响起。

一首刘颖的成名代表作,《想你》歌声通过音响在这个体育馆响起。

体育馆装了三十多个音响和屏幕,所有不论你坐在那里,都能够听见、看见。

随着歌声响起,喧闹的体育馆吵闹声消失不见。

观众拿起工作人员早已经准备好的荧光棒,跟着节奏挥舞。

并且荧光棒的颜色不是单一,而是各种颜色掺杂在一起。

让整个体育馆陷入彩色的海洋之中。

一曲唱罢,刘颖大声呼喊:“大家晚上好!”

“女神晚上好!”

“女神晚上好!”

与观众互动一番,刘颖接连唱了五六首歌曲才停下来。

喘着粗气,胸膛起伏,“接下来我将要休息一会儿,由少杰代替我为大家唱歌。”

“让我们掌声有请少杰。”

“少杰,少杰!!”

钢琴与小提琴交杂的前奏,伴随着忧伤的歌声响起。

“他静悄悄的来过,他慢慢带走沉默”

林少杰拿着话筒唱着歌慢慢从舞台后面走到前面,挥舞着右手与观众们打招呼。

每当挥舞到某方面,身在那里的观众就会响起热烈的欢呼声与响亮的尖叫声。

“《ta说》太好听了!好像是陈轩作词作曲吧?”

“嗯!上次我在刘衡天王演唱会上也听了陈轩写的歌《我管你》,太燃太炸裂了。陈轩真是天才。”

“林天王都出现了,陈轩应该也来参加演唱会。”

在后面休息室的陈轩,心脏忍不住跳动。

十万人的演唱会!

欢呼声何其大!令人热血沸腾。

双手紧握,坚信以后自己也能开十万人的演唱会,并且时间不会太久。

林少杰唱了两首歌,刘颖再次上场。

她再次一连唱了十多首唱,这才停下来宣布下一位帮唱嘉宾。

帮唱嘉宾是她娱乐公司旗下一位当红流量歌手,名叫王黄莎。

音色,声调唱作技巧还不错,中规中矩,没有自身特点。

在她唱完之后,刘颖又唱了几首歌,时间已经过去两个多小时,演唱会快要结束。

连续唱了一个多小时,虽然中途有人帮唱,休息了几分钟,但对歌手也是一个极大的考验。

刘颖喘着粗气,兴奋道:“接下来就由我弟弟帮我撑一段时间,我先去一下,后面会有一首新歌。”

“弟弟?刘颖天后什么时候有弟弟?她不是独生女吗?”

“天后都有弟弟了,爷的青春结束了。”

“我靠!!弟弟??会是谁?”

“不会是陈轩吧?”

“有这个可能。”

“砰砰”

舞台上的等熄灭,整个体育馆除了荧光棒发出的光芒,没有其他光芒。

陈轩拿着吉他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随着升降机悄悄来到舞台中央。

深吸一口气,陈轩缓缓拨动吉他,《夜空中最亮de星》前奏在体育馆中响起。

和弦转换,行云流水,在神级吉他弹奏技巧下,没有一丝一毫的杂音。

宛如涓涓细流般天籁之音,不断从陈轩手指中流出,观众沉迷其中。

前奏弹完,陈轩清冷略带沙哑的声音响起,

“夜空中最亮的星,

能否听清,

那仰望的人,

心底的孤独和叹息,

夜空中最亮的星,

能否记起,

曾与我同行,

消失在风里的身影”

婉转的低音,宛如在观众耳边低声诉说,让人们起了鸡皮疙瘩。

后台正在观看屏幕的林少杰,眼睛一亮,这首歌非常不错。

甚至有些自愧不如,陈轩的创作能力恐怖如斯。

第一段主歌过后,陈轩的情绪慢慢升起,声音音调也慢慢提升。

“我祈祷拥有一颗透明的心灵,

和会流泪的眼睛,

给我再去相信的勇气,

越过谎言去拥抱你,

每当我找不到存在的意义,

每当我迷失在黑夜里”

副歌结束,台下的观众们却情绪不高,眼睛纷纷泛红,有些性感的人流下眼泪。

听着歌曲,他们仿佛看到了以前的自己。

怀抱着理想、梦想走进社会,但被社会慢慢击垮,变得心无大志。

从之前的天真无邪,真诚待人,到现在变得虚伪至极,巴结有能力人,仇视无能人,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自己变成自己最讨厌的人了。

正如歌词所唱,夜空中最亮的星,请指引我靠近你。

“夜空中最亮的星,

是否知道,

曾与我同行的身影,

如今在哪里,

夜空中最亮的星,

是否在意,

是等太阳升起,

还是意外先来临”

观众们感触颇深,昔日小时候要好的玩伴,同学,室友,随着自己进入社会没有什么联系了!○

曾经可以无忧无虑身处在父母亲的庇护下,随着自己长大时间推移,皱纹白发渐渐浮现在父母身上,生命走到尽头,他们却无力阻止,心中悲伤不已。

正如歌词所唱,我宁愿所有痛苦都留在心里,也不要忘记你的眼睛。

歌曲中间停顿部分快要结束,陈轩对着话筒大喊道:“大家一起来。”

“我祈祷拥有一颗透明的心灵”

陈轩起一个开头,观众纷纷站起来,挥舞手上的荧光棒。

看着屏幕上的歌词跟着陈轩高声合唱。

十万人大合唱!!

这还是一个新人,第一次参加演唱会。

这一幕被邀请来拍摄演唱会情况的记者全部拍摄下来。

“夜空中最亮的星,能否听清

那仰望的人,心底的孤独和叹息”

“谢谢大家!希望大家能够找到自己心中的那颗星!”

“啪啪啪”

“陈轩!”

“陈轩!”

一曲唱罢,鼓掌声,欢呼声,尖叫声,呐喊声络绎不绝,响彻云霄。

甚至远处,几公里之外的人都能够听到。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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