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四章桃之夭夭(1 / 1)

“啊啊啊陈轩!!!”

“哇哇周杰纶!!”

“嗷嗷林少杰!!”

尖叫声,呐喊声,兴奋声在婚礼现场响起!

邓诗颖举起手上的话筒,

“春暖的花香

带走冬天的凄寒

微风吹来意外的爱情”

周兴和罗欣两人仅仅靠在一起,双眼湿润,见到陈轩出现在自己婚礼现场,并且还带着周杰纶,林少杰等人,给自己送上歌曲,心里无比感动、开心呢、幸福。

嘉宾们无比激动、兴奋、高兴,有不少人反应过来,拿起手机拍视频,保留这份美好的回忆。

到达合唱部分,陈轩,刘颖五人开口,男女声相互和声,幸福甜甜的歌声在婚礼现场萦绕。

“听我说

手牵手跟我一起走

创造幸福的生活

昨天已来不及

明天就会可惜

今天嫁给我好吗”

一首《今天你要嫁给我》在陈轩五人,交替演绎下完美完成。

歌曲唱完,陈轩为两人祝福,“新婚快乐!祝你们生生世世,相爱的心永不变!”

“谢谢!谢谢陈轩大大!谢谢偶像!”

陈轩笑道:“我还要谢谢你!人生中这么神圣、重要的时刻邀请我,并且我不仅自己自己来了,还来带几个蹭饭的,没问题吧?”

罗欣激动道:“没问题!没问题!”

两人快速给陈轩,周杰纶五人安排在重要宾客位置上。

“你们不用照顾我,去照顾宾客!我们会自己照顾好自己。”

听陈轩这么一说,周兴和罗欣两人先去与其他宾客敬酒。

“怎么样?我没有骗你们吧?是不是请你们吃大餐?”

刘颖白了陈轩一眼,“小轩,这可不是你请我们吃饭,而是我们演出换来的,你是少不了!”

“没错!”周杰纶点点头,“我们没有怪罪你忽悠,你还理直气壮。”

周杰纶说的没有错,他们几人都是被陈轩忽悠过来。

昨天周杰纶几人找到陈轩商量事情,后面陈轩说带他们去吃大餐。

听到吃林少杰欣然答应,周杰纶和刘颖也没有事情,就一起来了!

林少杰嘴里塞得满满的,吐字不清道:“别聊了!赶快ci,次完赶紧撤!”

陈轩看了眼周围,很多人虽然吃着饭,但眼神还是忍不住望自己这边撇,要不是还在举行婚礼,肯定一窝蜂涌过来。

抓紧时间,随便吃点,然后找个机会开溜。

周兴和罗欣站在舞台上,“感谢各位来参加我的婚礼,见证我们的爱情,请大家吃好喝好,不醉不归。”

开始玩游戏,抢捧花。

新娘抛出的捧花有着特殊含义,象征着幸福的传递,象征着爱情、甜蜜和欢乐开心呢,会为得到的人带来好运。

一群男女站在舞台上准备争抢。

有的是为了脱单,有的是送给女朋友,有的时为了凑热闹。

陈轩拍了拍旁边忘情干饭的林少杰,

“少杰,别干饭了!赶快去抢捧花,搞不好明天你就不是单身汪了!”

林少杰不屑,“谈恋爱有什么好的?我要做单身贵族,我单身我骄傲,我单身我自豪。”

(⊙﹏⊙)

(°ー°〃)

如此虎狼之词,让陈轩四人给愣住了!

“准备好了吗?”

“我要丢了!”

正当陈轩准备喝口水,一个东西朝着他飞过来,出于本能的反应,陈轩一把抓住。

一看,竟然是捧花!

有点懵的他,看着新娘罗欣狡黠的笑容,知道她是故意的,心里不由的感动。

陈轩也知道新娘手里捧花的意义,她是想将幸福传递给自己啊!

主持人也很会来事,“让我们有请拿到捧花的人,上来发表感言,大家掌声鼓励。”

“啪啪啪”

“哦哦哦”

宾客们纷纷鼓掌,起哄。

陈轩只好从座位上站起来,来到舞台上。

“我也不知道说什么,就作诗一首,表达我对这对新人的祝福。”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一首小诗,慢慢品味,让人浮想联翩。

好诗!好诗!

周杰纶,林少杰两位创作型歌手,对于古诗词有些精通,很快明白陈轩诗词的意思。

一首四言诗,每一句由四字组成,节奏明快,读起来琅琅上口。整首诗传递出一种愉快欣喜的感觉,里行间充斥着兴高采烈。

以红灿灿的桃花、丰满鲜美的桃实、青葱茂盛的桃叶来比对新婚夫妇美好的青春,祝福他们的爱情象桃花般绚丽,桃树般长青。

用果实累累的桃树,比喻新娘将会为男家多生贵子,人丁兴旺。

枝叶茂密的桃树比兴新娘子将使一家如枝叶层出,永远昌盛。

并且他们还感觉,这首诗可以改编成一首歌曲!!

在场宾客不缺乏古诗理解能力强的人,明白陈轩诗词的意思,激动的鼓掌。

而那些不明白的人,见到别人鼓掌,我也跟着鼓掌。

只要我鼓掌,我也听懂了,没有人知道我是在混!

顿时现场响起热烈的掌声!

陈轩回到座位,刘颖赞叹道:“小轩,厉害!出口成章,满腹经路,博才多学。”

陈轩谦虚道:“哪有。”

“过分的谦虚,就是骄傲啊!”

“好吧!我承认我很厉害!(。^▽^)”

陈轩把手上的捧花塞给邓诗颖。“这花送给你!”

邓诗颖愣住了!(⊙﹏⊙)

惊讶无比!陈轩竟然把捧花送给自己,他不知这花的意义吗?

难不成

嘴角微微向上扬起,脸上露出甜蜜的笑容。

“哦~(‵▽′)ψ”

一旁刘颖,周杰纶,林少杰三人意味深长的看着两人。

刹那间,邓诗颖双脸布满红霞o(////▽////)q,低下脑袋。

陈轩脸色平静,没有任何表情,“我一个大男人,手上拿着花干什么?正好你们女生喜欢,就送给诗颖,你们想什么?”

刘颖:“解释就是掩饰,掩饰就是暗示。”

周杰纶:“暗示就是提示,提示就是明示。”

林少杰:“明示就是有事,有事就是事实。”

“你们两个是怎么回事?如实招来?”

()!!

“真的不是那样,不要多想。”

周杰纶打量着陈轩,看看他有没有说谎。

可是不管他怎么看,陈轩都一副光明磊落,没有说谎的样子,周杰纶只好作罢。

可他哪里知道,陈轩拥有s级的演技在身,骗他还不跟骗小朋友一样。

新郎新娘开始在宾客之间来回敬酒,当他们敬完亲戚长辈时,回过来想要敬陈轩等人一杯,感谢他来参加自己的婚礼,还为自己送上一曲。

却发现陈轩等人的位置,早已空空如也,只留下一个大大的红包!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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