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是梦魇,也是信仰(1 / 1)

夜晚子时,明曜卧房里的灯笼通明。

最近公务繁忙,身心疲惫,明曜早早得就睡下了,她独自躺在床上,想着白天城主跟她说的话。

“既然那个辛锦荣手里有粮食,太原城的人也听她的,小小军师之位算什么?要不是城主之位需要圣上亲笔诏书,我宋通宝,这个城主之位都可以给她,保住性命是最要紧的事。”

“你知道现在的局势有多紧迫吗?朝廷的支援一直被几个文官拉扯着,迟迟不肯下来,现在各处都流传着要将太原城让给正义军以求和,我们一个城主,一个县令,都别想活了,所有人都别想活了!”

宋城主在人前口口声声所说的大义,只是想为自己争取一线生机,说来也不过是人之常情。

但她真的好恨。

五年前她救不了伯母一家,难道如今也救不了这满城百姓吗?

明曜翻来覆去得想,渐渐进入了梦魇之中。

房梁倒塌的声音传入这漫天的火光里。

她听到许多孩子在哭,还有大人呼喊哀鸣的声音。

“邪教入侵了,快跑啊!”

“看这服饰,是江湖上的血杀派,她们都是杀人不眨眼的恶魔啊!”

“不要,求求你,我不想死。”

明曜躲在一片浓密的草丛中,瑟瑟发抖。

她看着这一切,看着人们惊慌逃窜的样子,从小将她养大的伯母一家被人抓了出来,那些人拿着刀,却并没有使用。

伯母家还有一双年幼的儿女,他们抱在一起痛哭起来,看着周围陌生的黑衣人,眼中倒映着恐惧和无望。

“我们无冤无仇,你们为什么要赶尽杀绝,求求你们,放过我的孩子吧!”

中年妇女哭喊着跪在地上,她这条命死不足惜,可怜孩子还那么小,他们没有任何错。

带头的那个人裹着黑纱,肩膀后面纹着一片血红花朵的印记,明曜觉得很像罂栗花,明曜之所以看得仔细,就是希望有一天她可以找到这个人,为整个太原城的人报仇。

那人抬着头,手指扣动着银色的扳指。

“无冤无仇?哈哈哈,曾经我也说过这句话,但是没有人肯放过我,是你们逼我的,黄泉路下,你们别怪我,要怪,就怪你们自己愚蠢。”

他转动了一下扳指,冷冷而笑。

顷刻之间,伯母一家六口人全部身亡!

等那些人走后,明曜爬着来到伯母一家的尸体下,她发现他们身上没有流出一滴血,都是半张着嘴,死不瞑目。

她发现所有人胸口处有一个极小的孔隙,犹如细小的银针穿过。

那个时候,她好不容易高中进士,衣锦还乡,可以报答他们家的扶持之恩。

没想到,一夜之间,太原城中就被邪教侵略,她的老家在太原城百草镇,镇中几乎大半人口都被赶尽杀绝,侥幸活下来的人都逃到其他地方去了,这里彻底成为一座死镇,直到现在也无人敢住在镇中。

明曜睁开眼睛,身上已被汗水粘连。

这些年,她将病重的父亲接到了城中颐养天年,后来父亲也死了。

所有人都死了。

那些好的,不好的,流言或者唾弃,悲观或者希望,都随之消散。

她连怨都没有资格。

在这世上,只有伯母对她最好,他们一家一直都很善良,遭此灭顶之灾,是上天不公。

“明曜,你做这个官,不就是想让所有人看到你的能力吗?身为寒门又如何?父母身份低微又如何?你要做稳了这个官,为伯母一家报仇,这就是你活着的理由,要是不能,你还不如死在那个晚上!”

她自己说着话,眼泪顺着脸颊落下来。

灯笼里的烛影一扫而过。

天一亮,辛锦荣就抬拾好自己,走出了城主府。

要说这城主府,比起自己家的房子那确实是天壤之别,就连晚上睡的床都像现代的席梦思。

她现在浑身精力充沛,也是因为在城主府得了极好的休养。

她一边走着,想着以后自己的宅子也要跟城主府上一样,低调奢华有内涵,特别是要弄个大床,自己可以在上面滚来滚去。

诶,她昨天跟木栖说好的,要跟他去珍宝阁,也不知道他现在到了没有。

这珍宝阁也是近日才开业的,之前因为灾情严重,老板都破产了。

虽然现在太原城还是很穷,但好歹城里的一些商家也陆续开张了,不至于一直破落下去,辛锦荣觉得,太原城也好,南石村也好,都还是有希望富裕起来的。

辛锦荣一走进珍宝阁,发现里面的东西都没多少,柜台上也就放了一些常见的玉石和银器,零零碎碎的小玩意。

店里的老板一看到辛锦荣,带着笑脸就过来了。

“哎呦,客官啊,您需要点什么?小店新开张,可以给您打个折哦。”

“你们这儿东西怎么这么少啊?”

“唉,客官,说来惭愧,之前家里没吃的,东西都卖得差不多了,现在这南石村开始往城里卖粮,大家宽裕了不少,我这店门也能开了。”

辛锦荣点了点头,望着那柜台上的一排玉,有点失望。

这些玉的成色也就一般般,木栖肯定不会喜欢的。

“你们这儿,就这些了吗?还有没有别的?”

老板略带抱歉道:“实在不好意思,我们这儿所有的东西都在了。”

她又凑到辛锦荣身边来,细声说道:“不过,我们这儿还有极好的雕花师傅,客官需不需要引荐一下呢?”

“什么?”

辛锦荣一脸疑惑,一抬头,竟是木栖从里屋掀开珠帘走了出来。

他一身素雅的长衫,青色的发带微微扬起,眼中仿佛透着明媚的流光,他缓缓走出来,将一把折扇“啪”得一声打开,走到辛锦荣面前时,还不忘勾了勾她的下巴。

“这位客官生得好生娇艳,是来找本公子的吗?”

要不是身在这个世道,辛锦荣都会以为自己眼前的人是个浪荡的风流公子,还喜欢调戏小姑娘的那种。

辛锦荣将他的手拍下,嘴巴一撇道:“行了,这一点也不好玩。”

木栖见她兴致缺缺,连忙道:“辛姐姐,我这不是给你一个惊喜嘛,你看我。”

他张开双臂转了一圈,又笑了一声道:“我这身衣服还是你送我的,今日穿着,甚是不错。”

辛锦荣瞧着那洁白的衣裳外面披着淡青色的外褂,袖子不算宽大,做事也不会显得累赘,脚上穿的是黑色的长靴,这一身衣服看上去就飘飘然,不带任何配饰,衣服上也没有什么纹路,但木栖穿着就是那么好看而合适。

不过,好像有什么不对劲?

辛锦荣突然将木栖拉到墙角,拽着他的胳膊一直打量。

“不对啊,木栖,我给你买的是穿里面的,是睡衣啊喂!”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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