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8章 安迪出任CEO(1 / 1)

七天后。

晟煊集团。

谭宗明站在落地镜子前,望着手臂弘二头肌位置上新生的白皙肌肤,感觉特别不可思议,在此之前,该处有一块刀疤,那是他去美利坚留学时,晚上出门逛街遭遇抢劫留下的伤痕,差不多有十年了。

这样的刀疤,如无意外的话,必然会伴随一生。

可表弟潘闲给他的祛疤膏,竟然真的修复了他的受损肌肤,让刀疤消失不见,新生的肌肤如同婴儿般雪嫩丝滑。

感觉真的特不真实!

然而事实胜过雄辩,再怎么难以置信,他也也不得不承认,表弟掌握的祛疤膏,价值连城。

如此神药,只是用来做化妆品,倒是有些大材小用!

不过创办医药集团程序,远比化妆品公司高出许多,而且化妆品的需求,明显要高于医药行业。

毕竟,不是人人都有难看的疤痕,需要祛疤膏治疗,但每个女人都是爱美的,拥有祛疤美颜效果的祛疤膏,绝对能畅销海外内,创造海量价值。

单从利益方面来看,创建化妆品公司,倒是远比创办医药公司强许多。

只是医药公司办得好利国利民,获得的成就和国家重视程度,完全不是一个化妆品公司老板能够媲美。

“看来得问问这款祛疤膏是怎么来的了,如果是表弟自主研发出来的膏药,说明他的医学知识很高,记得他大学学的好像就是医药学……”谭宗明冷不丁的想道。

小商重利。

大商重名。

当一个人积累了足够多的财富,就会想要获得更高的地位、乃至权利。

谭宗明继任的晟煊集团,市值数百亿,家中豪车成排成列,吃的是山珍海味,住的是大别墅、大庄园。

他早就过了重利这个层次,开始奔着更高的地位去了。

若表弟拥有极高的医学知识,那么说什么都得在创建化妆品公司的同时,合资创办一个医药公司。

“表哥,祛疤膏用了感觉如何?”

就在谭宗明暗自琢磨时,一身白色西服、气质悠然出尘的潘闲,笑吟吟地走了进来。

“效果特别惊人。”

谭宗明回过神来,微笑道:“你的化妆品公司营业证办下来没有?”

“还在走流程,不过工厂已经买下来了,杨浦新建一个十万平大厂区,被我拿下三个大厂房。不过从赌城赢回来的三千万美刀,花了个七七八八,魔都的地真是贵得离谱。”潘闲说这话的时候,不禁一阵唏嘘。

原以为有个三千万美金,足够开办化妆品公司,没想到光是购买产房,就把资金花掉了八成。

剩下两成,买欢乐颂两套房又花了一千多万,现在兜里面的确没多少钱。

“谁叫你直接把产权买下来,租用产房的话,哪需要花费这么多?”谭宗明乐了,他要的就是表弟不够资金,如此才能注资占股,壮大晟煊集团。

“表哥,看你乐呵呵的样子,我就知道你在想什么,咱们兄弟不需要兜弯子,我直接给你个准信,注资两亿获股25,干不干?”

潘闲注册的凤凰化妆品集团公司,目前已经投入了两亿多,而且他掌握核心产品配方,占股75绝对没问题。

给谭宗明注资两亿获股25,还是看在表兄弟的面子上,不然只会更少。

一,潘闲想要钱,随时可以赌场捞上一笔回来。

二,潘闲不一定需要接受注资,尽管有晟煊集团这个老牌集团帮忙,能让产品更快推上市场,但没有晟煊集团帮忙,春芽系列化妆品走向世界,也不过是时间问题。

也就潘闲不怎么在乎钱,不然谭宗明想要占股掺合进来,还真不是一件容易事。

就像欢乐颂电视剧情中,谭宗明高薪聘请安迪回来,主持收购红星的业务,可是忙活了很久很久,贯穿整部剧集。

晟煊集团的能量,其实也就那么回事。

“注资2亿,给25的股份,非常合理,这回是表哥占便宜了。”谭宗明伸手拍了拍潘闲的肩膀,说道:“表弟,你让表哥占了这么大一个便宜,表哥肯定不能让你吃亏,之前给你准备的花园大别墅,你必须得要……”

“行吧,你要给我,我也没办法。”潘闲摊了摊手。

之前拒绝,那是怕人说闲话,现在自己证明了能力,不缺这一套别墅,这时再把礼物收下,那就是兄弟之间的一份心意了。

正好欢乐颂的房子在搞装修,他也的确需要一个住处,总不能天天住酒店吧!

“嗐,得了便宜还卖乖!”

谭宗明没好气的笑了笑,然后取出房产证和钥匙,一股脑的塞给了潘闲。

顿了顿,他接着问道:“对了,你车买了吗?”

“还没,暂时还没想好买什么车。”潘闲摇了摇头。

“别想了,晚上去我家吃饭,回头挑一辆开走。”

“那也行!”

价值上亿的花园大别墅都收了,也不在乎多要一辆豪车了,反正表哥老谭不差这三瓜两枣。

跟着表哥去到大姨夫家吃了顿饭。

离开时,潘闲开走了一辆三百多万的奔驰迈巴赫,入住老谭赠予的花园大别墅。

转眼一个月过去,潘闲创办的凤凰化妆品集团公司正式成立,集团总裁由谭宗明高薪聘请回来的安迪担任。

这里剧情发生了很大变化。

原本安迪回来的目的是收购红星集团,结果这里成了凤凰集团的ceo,也就是俗称的高级打工仔,职工们的终极目标。

说实话,凤凰化妆品集团总部,见到安迪的时候,潘闲的表情是错愕的。

不过通过老谭的介绍,和安迪聊完认识过后,潘闲便接纳了安迪,因为这是货真价实的高智商商业精英,出任凤凰集团ceo完全没问题。

而且,安迪长得很靓,进进出出碰面时,还能养眼,挺好的。

“安迪,我给你找的房子还在装修,这几天你是先住酒店,还是去我家借宿几日?”谭宗明热情邀请道。

“酒店吧,免得打扰伯父伯母。”

安迪虽是商业精英,但非工作时间,她更喜欢安静,不喜欢被人打扰。

于是婉拒了谭宗明的邀请。

“也行,那先吃饭吧!”

谭宗明似乎早有预料,脸上并没有失落之色,笑吟吟的招呼安迪、以及表弟潘闲去了一家高级餐厅,享用海鲜大餐。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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