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日一早,户部的回函就送到了商务院。
方书吏把信封搁在桌面上时,手指在封口处停了一下:“陈韫亲自回的,比我想的快。”
叶明拆开信封,抽出里面的纸页。纸是户部正式公函纸,抬头印着“户部左侍郎”五个字,正文写得极简:“两家铺面牌照归属一事,经核成记案卷已成定谳,大掌柜签字一节可免。请商务院出具确认函一份,户部据此办理过户。”下面盖了陈韫的私章,日期是昨天。
方书吏站在案边,也看清了内容:“他同意了?”
“同意了。”叶明把回函折好放在案角,“他同意的原因,不是他想帮我们,是他自己也想把这两家铺面的归属尽快敲定。牌照在成记名下挂着一天,户部那边就有个尾巴没收干净。他不想让这个尾巴拖到年底。”
方书吏说:“那我现在就去拟确认函。”
“拟完之后你亲自送去户部,亲手交给陈韫本人。”方书吏点头转身去办了。叶明坐在案前,把陈韫的回函又看了一遍,然后放进了抽屉里。
午后,方恪的人来了一趟,传话说太原那边有回音了。叶明放下手里的东西起身到了廊下,来的是方恪手下一个年轻书办,手里攥着一封没封口的信,说:“方大人让我转交的,太原府衙那边的回信,昨晚到的。”
叶明接过信展开。信是太原府衙一个姓刘的师爷写的,字迹潦草但清楚:“聚和堂铺面尚在,板门每日辰时开、申时关,但不见有货物进出。铺中只有一人看管,年约六十,自称是范氏远亲。问其经营何物,答曰‘杂货’。但铺内无货架无货品,只有一张桌一把椅。每日开门后此人坐在桌后看书,无人登门。”
叶明看完把信折好:“聚和堂还在开门,但铺子里什么都没有。看门人自称是范氏远亲,每天坐在那里看书,一个人都不见。这间铺子不是用来做生意的,是范氏设在太原的一个接头点。钱志深说的那笔月汇,汇的就是这家铺子的门。”
年轻书办在廊下等了片刻,见叶明没有别的吩咐就拱手告退了。叶明转身走回公堂,重新坐下来,从抽屉里取出那本成记账册翻到边关记录那一页。成记大掌柜每个月的汇款记录都有登记,汇往太原的金额固定,每月二百两,备注栏写的确实是“购货”两个字。如果算上成记的汇款和范氏留在铺里看门的人,月月都有固定的人和固定的地点在对接。这条线从来没有断过,只是改了一个名字继续在运转。
叶明靠在椅背上想了一会儿,然后铺开一张新纸,提笔给太原府衙那位刘师爷回了一封短信:“铺面确认仍在即可,暂不惊动看门人。如有陌生人频繁出入聚和堂,请记其体貌和来去方向。”写完封口交给方书吏安排驿道送出。
傍晚时分,林远从外面回来了。他进门时身上带着一股尘土和干草的气味,像是出过远门又赶回来的。他站在门槛里说:“大人,徐姓商人今天下午又去了东城那家杂货铺。这次他是带着人去的,带着一个穿短褂的人,像是账房先生。两人在门口站了一会儿,然后敲开了板子,进去了小半个时辰才出来。”
叶明放下手里的笔:“他们出来的时候,那家铺子的老板有没有一起出来?”
“没有。老板没出门,徐姓商人和账房两人自己出来的。出来的时候账房手里拿着一张纸,折成四方,像是签了什么字据。出来之后他们直接回了悦来客栈。”
叶明说:“他们敲门的时候是老板开的门,还是里面有人应了才开的?”
林远说:“门是从里面开的。老板本人开的,穿短褂,站在门缝里跟徐姓商人说了几句话,侧身让他们进去了。”
叶明的手指在桌沿上敲了一下:“他进门的时候没有带银子,出来的时候账房手里拿了一张字据。那就不是买铺面,是谈合作。他拿不下来那家铺面的牌照,就以合作的名义跟老板签了协议——他出银子,铺面还是老板的,但利润按月分成。牌照不转手,但铺面的经营权实际到了他手里。”
方书吏从偏房出来正好听见这一段:“那他不就是换了个方式把铺子攥住了?”
叶明说:“对。这个方式更隐蔽。牌照没有过户,府衙的底册上写的还是原来那个老板的名字,但徐姓商人每个月都能从这家铺子的流水里分走一笔钱。等过几个月,老板如果经营不下去了,他再以‘接手经营’的名义把铺面整体收走,那就没有过户的争议了。”
方书吏说:“那我们要不要阻止他跟老板签协议?”
叶明摇了摇头:“阻止不了。商务院不能干涉两家商户之间的商业协议,只要协议本身不违法。但他跟东城杂货铺签的是分成协议,不是收购协议。我们查不了他,可以查铺面的流水。如果这家铺子之后每个月的利润突然上涨,但纳税的基数没有变化,那就说明他在做暗账。”
林远站在门口说:“那我去找那家杂货铺的老板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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