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文里,我从未说过“喜欢”二字。 因为,我不敢。 我是个胆小鬼,只敢在黑暗里偷偷的,自私的看那一点光亮。 可是,我今天才发现: 光,要么就光明正大的看。 要么就不看。 —————— 他有一个玩的不错的女孩子。 今天,那个女孩子坐在他的座位上。 他来到她身边,很自然的把她手腕上的表摘下来了,自己戴上了。 我在旁边用余光看着,生怕惊扰了他们…… —————— 我知道的,从始至终我们就是be。 永远都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