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活了很久,久到我记不清自己到底是从哪一天开始变成现在这个样子的。三千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够一个人死很多次,也够一个人活很久。这句话是我在某天夜里突然想明白的,那时候我正蹲在一座废弃的天桥底下,看一只蚂蚁拖着一粒面包屑翻过水泥裂缝,它翻了三次,摔了两次,第四次终于过去了。我替它松了口气,然后意识到自己已经盯着这只蚂蚁看了整整四个小时。四个小时,对于一只蚂蚁来说大概是它生命的几十分之一,对于我来说,不过是眨个眼的工夫。我的时间观念早就乱套了,就像一台被摔坏了的钟表,指针胡乱地转,你永远分不清现在是白天还是黑夜,是昨天还是明天,是公元前还是公元后。
我记得最早的那一世,大概是在一片很大的平原上,那时候还没有城市这种东西,人们住在用泥巴和木头搭起来的棚子里,天黑了就围着一堆火坐着,谁也不说话,就那么看着火发呆。我就是在那时候学会发呆的,一坐就是一整夜,火灭了也不觉得冷,天亮了大伙儿都起来干活了,我还坐在那儿,他们以为我傻了,其实我只是在想一个问题——为什么火会灭。这个问题我想了很久,久到后来有人发明了砖头,盖起了城墙,又有人把城墙推倒了,重新盖新的,再推倒,反反复复好多次,我还是没想明白火为什么会灭。不过我已经不在乎答案了,因为后来我发现,比起火为什么会灭,更值得想的问题是,为什么有些东西灭了之后还能再燃起来。比如太阳,它每天晚上都灭一次,每天早上又准时燃起来,从来没迟到过。再比如我自己,我已经灭了很多次了,每一次都以为自己彻底完了,可过了一阵子,不知道怎么回事,我又燃起来了,坐在另一片天空底下,看着另一堆火发呆。
这种感觉很难跟别人解释清楚,因为你没法跟一个只能活七八十年的人描述什么叫“三千年”。他们听到这个数字的时候,脸上的表情通常是茫然的,就像我跟他们说宇宙有多大一样,他们的脑子会自动把这个数字缩小成一个可以理解的范围,比如三千块钱,或者三千公里,或者三千个日夜。但实际上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三千年,是你眼睁睁看着一条河改道七次,看着一座山从有树变成没树又变成有树,看着一种语言从诞生到繁荣再到只剩下几个老头老太太会说,最后连那几个老头老太太也死了,那种语言就彻底消失了,像从来没有人说过一样。你站在那个语言的坟前,想哭又想笑,因为你曾经用那种语言骂过人、唱过歌、说过我爱你,而现在全世界只有你一个人还记得那些词是怎么发音的。你试着张了张嘴,发现自己的舌头已经不太习惯那些音节的形状了,你说出来的话听起来像是一台老旧的收音机在播放一盘受潮的磁带,刺啦刺啦的,谁也听不懂。于是你也就不说了,把那门语言咽回肚子里,让它烂在那儿。
有一段时间我特别热衷于收藏东西,什么破烂玩意儿都往怀里揣,石头、骨头、铁片、布条、写了字的纸、印了画的罐子,我觉得这些东西能帮我记住时间,证明我来过这个世界。后来我攒了满满三个山洞的东西,堆得像小山一样高。有一天我坐在那堆破烂中间,忽然觉得自己特别可笑。这些东西有什么用呢?它们确实不会消失,至少比我的寿命长得多,可是它们没有记忆。一块石头不会记得是谁把它从河里捞起来的,一张纸不会记得上面写的字是谁的手笔,一个罐子不会记得里面装过什么酒。真正记得的人只有我自己,而我迟早也会忘掉,就像我已经忘掉了前三百年里的大部分事情一样。我把那三个山洞里的东西一把火烧了,烧了整整三天三夜,火光把半边天都映红了,方圆几十里的人以为发生了山火,纷纷跑来救火,结果发现是一个疯子在山洞里烧垃圾。他们看我的眼神充满了同情和不解,好像我是一个刚从精神病院跑出来的病人。我也懒得解释,转身就走了,留下那一堆灰烬在风里飘散。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收藏任何东西了,因为我明白了,真正重要的东西是藏不住的,不重要的东西也没必要藏。
但是你不收藏东西不代表东西不会来找你。大概是在我活到第一千五百年左右的时候,我开始注意到一件奇怪的事情——我遇到的人越来越像以前遇到过的人。不是说长相像,而是那种感觉像。比如我在街边看到一个卖红薯的老头,他吆喝的声音和两百年前我在另一个城市遇到的一个卖糖葫芦的老头一模一样,尾音往上翘,最后一个字拖得很长,像是唱歌一样。我走过去买了一个红薯,掰开来咬了一口,烫得我直咧嘴,那老头看着我笑了,笑得满脸褶子都挤在一起,那个笑容让我心里猛地一颤,因为两百年前那个卖糖葫芦的老头也是这么笑的,连褶子挤在一起的纹路都一样。我当时差点脱口而出问他是不是认识我,但理智告诉我这是不可能的,一个人不可能活两百年,除非他跟我一样是个怪物。于是我什么都没说,付了钱就走了,边走边吃那个滚烫的红薯,烫得眼泪都出来了。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哭,可能是因为红薯太烫了,也可能是因为我突然意识到,这个世界上也许不止我一个人在重复地活着,只是大家都不说破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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