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章 打鸡血(1 / 1)

叶昭几人不想逛,纪英就先把他们送了回去。

随后又开车带着李恬出了门。

为了给李恬找个伴,纪英去把纪平的儿子接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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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图别的,只为带个大孩子省心,还能帮着照顾李恬。

至于翘课什麽的,学习好不好也不在乎这一天半天的。

「恬恬,我是纪东辰。」

十岁的少年比李恬高出了一头。

大舅妈是土生土长的沪市人,所以纪东辰也有着一口纯正的沪市腔。

「哥哥好。」

「恬恬,你有什麽爱好?」

李恬没有炫耀的打算,挺烦应酬式的亲属关系,但也不能不回答。

「我才开始学钢琴。」

纪东辰点点头。

「女孩子学琴挺好,妹妹跳舞,我在学画画,师从国画大师。」

都说沪市人傲慢,从语气里,李恬听得出这小表哥的优越感。

当然,人家有资本。

但她也不差啊!

他们只是血脉相连,又没有什麽情分在,冷淡点也很正常。

点点头后,李恬假装困了,开始闭着眼睡觉。

纪东辰见李恬没有围着他转,也没了说话的兴致。

不过,他没忘父母的嘱咐。

对于这个小表妹,要交好,必须交好。

不管理解还是不理解,都得执行!

纪英带着俩孩子开车到了外滩。

先浏览了一下风格各异的小洋楼。

只是这些楼现在多是办公楼,并不能进去参观。

「恬恬,我爸就在那个楼里上班。」

李恬顺着纪东辰手指看了过去。

竟然是市政府办公楼。

纪平这几天应该都请了假,若还在里面上着班,倒是可以进去参观一下。

开着车,即便再缓慢,也很快就过去了。

「英叔,我们这是去坐轮渡?」

「对!」

纪英回头看看李恬。

「恬恬没意见吧?」

李恬笑着说道:「我喜欢坐船。」

外滩是黄浦江「第一湾」,此时对面陆家嘴还是一片农田和厂房。

花几分钱坐轮渡过江,乐趣就在坐船本身上。

江面很宽,流水湍急。

李恬张着胳膊迎风而立感受着浪头的起起伏伏。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

李恬并没有因为这里不是长江而打断小少年,能触景生地情吟诵古词,只说明他文学修养深厚!

「哥哥懂得真多。」

纪东辰被夸赞后说话反倒谦虚起来。

一方愿意交好,一方也愿意好好相处,自然说话也就越来越和谐。

「英叔,给我们兄妹照相。」

纪英的任务就是陪着孩子玩,李恬高兴就好。

在船上给俩人照了不少相。

对面没什麽好玩儿的,三人随便逛了逛就又坐着轮渡回来了。

「恬恬,你喜欢小笼包吗?」

「喜欢!」

「英叔,带我们去吃吧。」

纪英戳了戳纪东辰的额头。

「是你小子想吃了吧!」

「英叔!好不好嘛?」

李恬一直观察着纪东辰,这孩子并没有大毛病。

那点傲气无关品性。

「舅舅,看哥哥这麽喜欢,应该很好吃吧,我也想尝尝。」

纪东辰冲着李恬挤眉弄眼点了点头。

「你们不想去和平饭店看看?不想听听里面的爵士乐?」

李恬双眼冒光。

莫非这就是有着几国风格房间的大酒店?

老年爵士乐也是这里的招牌!

「哥哥,小笼包什麽时候都能吃,我想去饭店开开眼界。」

还不等纪东辰说什麽,纪英先给李恬竖了根大拇指。

「有眼光!想听爵士乐,可要花外汇券的。」

「但很正宗,这个钱花的值!」

一听这样,纪东辰也来了兴趣。

时间还早,纪英进去后先领着俩孩子去喝了个下午茶。

当然,他喝茶,孩子们喝牛奶。

「这蛋糕好好吃,比友谊商场吃的还正宗。」

「是很不错!恬恬你尝尝我的。」

李恬把自己的也递了过去。

相互从边上挖了一块去品尝。

李恬什麽也吃过,什麽也见过,言谈又不俗,纪东辰从听命令跟她交好,倒真心有了好好交朋友的意愿。

纪英也只是听说了爵士乐队的事情,因为是去年才重新入驻,他还没有来过。

问过侍者才知道,酒吧晚上大约7点才营业。

纪英带着俩孩子自然等不到那个时候。

而且明天是大喜的日子,他也要跟着去迎亲的。

「这次安排要食言了,咱们没法等到那个时候。」

俩孩子都是懂事的,谁也没说什麽,并没有非听不可的理由。

吃完下午茶,李恬又让纪英带她去了书店。

李子龙喜欢书,回去时要给他带几本新书。

逛了书店,又去买了小笼包。纪英才把李恬送回了招待所。

纪家怎麽迎亲怎麽安排,李源朝只是简单问了问,知道他腿脚不方便,人家也并没有给他安排任务。

送走了纪英,李恬撒娇着说了说玩的情况。

反正孩子高兴就行。

二十二一早,李源朝没有参与迎亲。

但一家子连带刘贺刘威早早赶到了酒店。

李恬穿了条新裙子,是外婆聂茜年前才给买的,像个花童,但实际上今天婚礼的花童安排给了纪东辰的妹妹,纪东珺。

对于这些,李恬是无所谓的。

婚礼嘛,古来就是社交场。

跟在叶昭身边,让叫人就叫人,让打招呼就打招呼。

一副乖乖巧巧的样子。

是怎麽样无所谓,但该怎麽样就得怎麽样!

大多数客人有纪平兄弟出面招待,少数贵客由纪明泽和聂茜亲自作陪。

叶昭自然是上客。

李恬就赖在了叶昭身边,尽管有些无聊,但收获也不少。

「打鸡血丶吃醋蛋丶喝红菌茶丶做甩手操,都不靠谱,想强身健体,还是要打太极拳,没有捷径。」

……

打鸡血?

难道这不是个形容词?

未必?

「奶奶,打鸡血是真的往身体打鸡血吗?」

叶昭点点头。

还点头?

李恬的惊讶无遮无拦。

「是真的,是不是现在听着不可思议?」

李恬点点头。

不过这词能流传起来,肯定是有故事的。

「六十年代,一个医生说,打了鸡血能提神还能治病,这做法很快就流传了起来,甚至风靡大江南北。」

「对,医生说的,大家都信,我公公就打过。」

同桌之人提起过往也来了精神。

「那时候很多医院都有打鸡血这业务,甚至还专门养了一群大公鸡,捉鸡抽血,整天鸡飞狗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