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1章 本质是交换(1 / 1)

不知道为什么,看着金胜嘴角那一抹上翘,张琴心里不由得小小打了个冷颤。

坏菜.....

自家这个组长,莫非又想要搞事情了。

瞧给他闲的。

老老实实办案子不行吗?

非得浪费时间丶浪费精力,去干这些吃力不讨好,还『得罪人』的事情。

真是....满满的恶趣味!!

不过金胜对于检察署可能会召开『听证会』这个猜测,她心里是同意的。

很多小夥伴,或者新人律师,可能都不懂里面的一些门道。

当律师发现一个案子有问题,辩护空间大,并不是说.....随便去找检察官聊聊,把情况说清丶说透,向对方点出里面的漏洞,疑点,薄弱点丶有利点,再提交一下法律意见书,答辩状,便能够拿到『不起诉』结果了。

在司法实践中,要想让检察官心甘情愿给案子做出『不起诉』申请,报给领导批准.....其实是很难的。

其中更是要经历多道程序。

由主办检察官提出申请,直属领导丶部门领导审核丶上检委会讨论。

等所有人拍板同意后,会召开听证会,在众目睽睽之下进行案件『剖析』。

讲明前因后果,代理律师的辩护观点,以及证据中存在的相关问题.......才能促成一份『不起诉决定』的出炉,

之所以这么小心,那是因为这一类案子,以后都会进行不定期『评查』。

查了没事还好,可要是万一.......那就芭比Q了。

被追责是必然的。

所以,当治安机关将材料移送到检察署之后,检察官首先会把整个案件过一遍,找出里面相对『模糊』的地方,接着再去提审嫌疑人。

完事后,案子走向有三个。

第一,事实清楚丶证据确凿丶充分。

那他就会给你做认罪认罚,给出量刑建议。

有坦白丶立功丶谅解....等等之类的从轻,减轻情节,也会在里面进行明确。

依照程序进行公诉。

第二,确实构成犯罪行为,但比较轻微,嫌疑人认完罪后,属于可诉丶可不诉。

但是.....大部分检察官为了保险起见,都会丢到法院去。

你法官轻判也好,缓刑也罢,甚至给个免于刑事处罚都行。

总之一句话,我反正已经把工作完成了,随便你怎么搞,我没有任何意见。

第三,证据上有瑕疵。

如果你头铁,硬照着『手里』的标准去指控人家犯罪。

万一被法院打回来,或者判了个无罪怎么办?

这不妥妥的办事不力丶工作失误吗?

脸都没了!

其他同行得笑话死。

单位领导也会....情何以堪!

当然,直接被扒了皮倒不至于,但几年内的评奖评优丶升职丶加担子,那基本上是无缘了。

说不定过段时间,上头就会找个藉口把你给调去闲职部门,安心养老,等待退休。

除非你愿意学习祁厅长,来个惊天一跪,或者有个姓『高』的姨夫,以及姓『锺』的老婆。

所以.....一些证据不足,争议性比较大的案子,检察官为了换取嫌疑人的认罪认罚,会开出很高的价码来换,连不留案底的结果都有可能给你。

之前就说过,认罪认罚的本质,是交换。

用空间换时间丶用结果换过程。

只要拿到了『认罪认罚』,便能瞬间抹平之前的种种,并对后面开出的『不起诉决定』形成一个保护壳。

无论谁来查都安全。

主打一个....360度防侧漏。

妈妈再也不用担心我啦!

「叮铃铃.......」

正行驶上高架,金胜放在一旁的手机响了起来。

中控屏幕上显示着『苏青红』的名字。

戴上蓝牙耳机接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