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7章 收到纪检回信了(1 / 1)

金胜肚子里这些花花肠子,白涛又怎么可能会猜想到。

要知道.....在处理案子上,蜀黍跟律师看待问题的角度,天然就会不一样。

一个要把人送进去,一个想尽办法捞人。

但这一次,却不同了。

金胜站在了原告,也就是受害人这一边。

眼下说的所有内容,倒是跟白涛有点不谋而合的意思。

所以在他听来,不仅没毛病,反而很有道理。

尤其是变更罪名这一点。

治安机关在立案侦查阶段,对初步认定的罪名,是可以随意调整的。

比如:初查时,以抢夺立的案,但侦查过程中,却发现了嫌疑人有使用暴力.....那便可以依法变更为抢劫罪。

只需要简单提交一份《罪名变更审批表》,交上去给领导签字就行。

可要是案件已经提请批捕了.....那治安机关就不再拥有独立变更罪名的权限了。

后续这些调整,都需要由检察机关丶或者审判机关来依法完成了。

说不定还会被『嘲讽』一顿。

【看看你们都查的啥玩意儿,连罪名都定错了也不知道,简直一塌糊涂。】

这么一来,治安这边的领导,脸上能有光吗?

最后负责办案的蜀黍.......

白涛仔细思索了片刻,这才开口道:「金律师,你分析的确实有道理。」

「这样.....我下午就去找领导聊聊。」

听到对方有了决断,金胜心里头瞬间舒坦了。

「好,那就麻烦白警官了。」

「不过我这边也提前准备了一份『法律意见书』,将两个罪名的认定丶司法解释...都做了详细的阐述,可以用来作为参考。」

「希望能帮到您!」

随着话音落下,一旁的赵毅立即递上了一份资料。

白涛伸手接过的同时,在心里暗道:『果然是有备而来』!

如果自己犹豫丶或者拒绝的话,应该就会变成正式提交『版本』了吧!

走一步,看三步。

关键还懂分寸。

现在的年轻律师.....都这么厉害了吗?

「白警官,那我们就不耽误您工作,先告辞了。」

「好,我送你们。」

人家给面子,白涛当然得回敬一下。

金胜一边起身,一边赶忙抬手示意道:「不用不用....就几步路而已,您忙着....」

白涛闻言也没有坚持。

「那行,后续有消息了,我会直接联系你的。」

这是在告诉金胜.....好意我心领了。

以后关于案子的事情,会尽量同步给你知道。

算是一种变相的『投桃报李』了。

金胜笑着点了点头。

「好,那就麻烦白警官了,咱们电话联系,再见.....」

「再见!」

白涛摆了摆手,站在门口,目送两人的身影消失。

..........

「叮铃铃....」

刚出治安所门口,金胜兜里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

拿出来一看,是季清风打过来的。

自从早上让他别直接去看守所,而是先去治安所之后,便没有了消息。

这时候联系自己,不知道事情搞定没!

金胜嘱咐道:「你先去车上等一会儿,我接个电话。」

「好的金律.....」

随着赵毅转身,金胜也接通了电话。

「金律,南宫墨马上就能出来了,我和朱奶奶,还有小玉在看守所门口等着。」

「是虹桥路治安所的指导员,亲自过来办理释放的。」

「幸亏你早上让我别去,不然就白等了。」

金胜笑着回道:「那就好.....」

「后续的赔偿问题,你记得跟进一下,有搞不定的再跟我说。」

「顺便帮我跟朱奶奶问声好,我这边还有事,就先不聊了。」

「过两天空了请你吃饭。」

季清风连忙应道:「没问题......赔偿这块我熟的很,不会出什么岔子的。」

「你有事就先忙,我会跟朱奶奶她们说的。」

「........」

挂断电话,金胜脚步轻快的朝着车子方向走去。

案子的奖励虽然昨晚就已经拿到手了。

但听到南宫墨被释放丶案子完结,那才算是真正搞定。

要不是遇到自己,面对权利的一次小小任性.......估计朱奶奶一家,只能打断牙齿往肚子里咽了。

也不知道是李诚运气差,还是南宫墨运气好。

不过对于金胜来说,都是经验宝宝!!

「金律,接下来咱们回律所吗?」

一上车,赵毅便开口问道。

金胜『嗯』了一声。

「你今天看完了我跟白警官交流的全程,心里有没有什么感想?」

赵毅脸色一正,知道真正的『考验』来了。

新人律师跟着『上级』一起处理案子,就跟老师组织学生出来春游一样。

在增长见识之余,都得写『观后感』!

稍稍组织了一下语言后,赵毅开口了。

「我觉得在立案侦查阶段,首先得详细的了解案情,看看罪名的法定要件构成,是否充分,最后就是要制定好完善的应对策略。」

「做到心里有数,言之有据。」

「同时,还要站在不同的角度去设想,提前做好应对措施,避免手忙脚乱,措手不及。」

「就比如金律你今天早就准备好的『两份文件』。」

「那位白警官....最后看到法律意见书的时候,整个人都有点『愣』住了,明显是没想到,咱们会准备的这么充足。」

金胜笑着瞥了副驾驶一眼。

懂得隐晦拍马屁,挺好!

适合干律师。

「你这些都是书本上能学到的东西,顶多算是基础。」

「有用,完整,但还不够。」

「你要知道,这天下就没有百分百一模一样的两样东西,包括案子。」

「全部套用一个公式去处理,你会发现案子的成功率.....不足50%。」

「这也是绝大部分普通律师的正常水平。」

「今天我就跟你说一下书本之外的东西。」

「咱们小组每一个同事,我基本上都单独辅导过。」

「现在轮到你了。」

「能学多少,全看你自己。」

旁边的赵毅郑重点了点头,立即掏出了纸笔。

「第一,抓关键点。」

「每个罪名构成要件,在法条上的解释丶因素,都是不同的。」

「比如:诈骗罪,要看有没有『非法占有目的』,职务侵占罪,得区分好职务便利与工作便利......」

「第二,看案情。」

「你得学会怎么见当事人,怎么问才能更好的获取信息,还原案件完整事实,找到对当事人有利的关键情节。」

「以及罪名是否与事实匹配。」

「第三,打交道。」

「每个蜀黍的办案风格都是不同的。」

「有些愿意跟你多聊两句,还会给点提示。」

「有些则是不耐烦,说不上两句就会找藉口赶人。」

「.......」

金胜不假思索的说着,赵毅则是认认真真的记着。

直到20多分钟后,车辆驶入律所的专门停车区域,教学也戛然而止。

趁着有空,简单说两句就得了。

自己是上司,又不是导师。

...........

第二天,南宫墨一家人都没有『预先』通知,拿着锦旗就找了过来。

等张琴将人带进办公室的时候......

场面倒是好看丶热闹,也让金胜大大涨了一波脸。

可毕竟不是律所接的案子,多多少少有些小尴尬。

尤其是.....顾莎莎这个『网络部门』的主管听到消息后,还特意拿着手持摄像机跑了过来。

这可是宣传律所的好素材啊!

当然,南宫墨几人的脸会打上『马赛克』再发出去。

保护个人隐私嘛!

至于『靓仔金』的脸....那就无所谓了。

等送走一行人后,顾莎莎又顺便拉着金胜录了一期节目。

老套路.......

先是弄了几个短剧的片段,点出里面的场景,涉及到了什么违法犯罪行为。

接着连线网友,帮忙分析了2个法律问题。

3月21日,星期五。

纪检监察这边,唐国富打了个电话给金胜。

他不像安妮,为人比较大气,很详细的说了关于『李诚』的事情。

这孩子已经基本废掉了。

利用自身办案职权,在明知对方『盗窃犯罪』事实不清丶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却接受请托,错误采取刑事追责措施。

还以『惩治对方』为筹码,违规推动嫌疑人家属商谈谅解丶索要赔偿,超越了法定职责范围,滥用了执法权力。

那边初步给他定了一个『徇私枉法罪』。

他那个女朋友柳如月,倒是运气好。

在帮忙作为『证人』的前提下,仅仅只给了一个的行政处罚。

姚芳就惨了。

一共涉嫌了两个罪名。

诬告陷害罪。

故意捏造对方偷窃的虚假事实,报假警,意图使对方受到刑事追究。

接着还找人『请托』,严重干扰司法机关正常办案,造成了南宫墨被错误采取强制措施。

这些都已经符合了《刑法》第243条,诬告陷害罪的构成要件。

敲诈勒索罪。

以捏造的虚假盗窃案为依托,通过请民警动用刑事追责手段向对方施压。

用『谅解』后不追责为筹码,逼迫对方家属主动支付『赔偿』。

本质上,这算是用胁迫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9万的金额,量刑起点3年以上。

在数罪并罚的情况下,哪怕未遂......

(依据司法实践的通用认定规则,敲诈勒索的犯罪金额,以行为人主观上意图非法占有的初始金额为核心判定标准。)

(后续因对方拒绝而主动降低的金额,仅可作为酌定从轻的量刑情节参考,不会改变初始犯罪金额的认定。)

那个『林聪波』就更惨了,仅仅因为『J虫』上脑,同样犯了两个罪。

一个是强J罪。

利用姚芳报假警丶找关系违规办案的隐私信息作为胁迫手段,

违背对方真实意志,迫使对方成为其女朋友,发生关系。

这就符合了《刑法》中强J罪的认定要件。

属于以胁迫手段实施的强J行为。

另一个....是协助敲诈勒索。

他在知晓真实情况后,仍选择代表姚芳去治安所谈判,具备了共同『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

两个罪名加起来,量刑起码在3年以上。

说不定....刑期比姚芳都还要高。

怎一个『惨』字了得!

金胜听完后....差点没当场笑出声。

.........

接下来两天是双休日。

虽然不用上班,但还是得忙工作。

因为蒋梦瑶负责的一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案子,她被难住了。

怎么办?

只能来找顶头上司喊救命了。

本来约好了星期4给她开小灶的。

但金胜太忙,实在没空好好去研究卷宗,就乾脆拖到了星期六。

一大早醒来后,金胜松开手中的阿贝贝起身,下楼在小区内跑了几圈,顺便还去门口买了点早餐。

眼下入了春,天气逐渐回暖。

魔都地区的温度,已经达到了25度左右。

非常适合早上出来运动运动,呼吸一下新鲜空气。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嘛!

回家后,还得给『哈基米』铲屎,泡奶......

等全都忙完,都已经接近9点了。

书房内。

金胜洗完澡,换了套居家服,坐在电脑前开始看蒋梦瑶发过来的卷宗。

当事人叫:朱盛宏。

籍贯在隔壁江浙省,世界小商品之都。

他在赣省上饶丶玉山县开了个服装加工厂,专门帮一些『大牌』生产服装。

2个月前被蜀黍给抓了。

这家伙很鸡贼。

在帮忙给别人加工的同时,会多生产一部分衣服出来,自己偷偷贴上『假』牌子。

换句话说......除了牌子标签是假的之外,质量丶款式,全都跟真的一模一样。

正品售价1000块的衣服,他出厂价只要150块。

卖的话,也有固定渠道。

不走网上丶只走『包邮区』下面一些小县城的实体名品店。

这种店铺里,买的东西很杂。

国内丶国外的各种大品牌都有,不单单只卖一种。

而进去买的人......

很多都是『混』社会,或者突然间有钱了的。

真正的富豪,是不会去这种店的。

这也大大避免了被人给『看出来』的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