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2章 不是不报时候未到(三)(1 / 1)

在刘靓收集到足够的照片和录音后,麟妍直接在报纸和官微上发布公告,明确指出:C品牌羊城分公司副总经理孙XX,为获取项目中标资格,私下宴请该项目总工程师,并主动承诺向对方提供一定比例的回扣以换取政策倾斜。为肃清项目环境、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粤省麟妍有限公司已取消C品牌参与本次项目的资格;待本次违规事件造成的相关损失统计完成后,粤省麟妍有限公司将对C品牌母公司及孙XX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C品牌履行完赔偿义务前,粤省麟妍有限公司将暂停与C品牌母公司开展任何形式的直接或间接合作,并将向其他合作企业发出倡议,建议其停止与C品牌开展合作。此外,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粤省麟妍有限公司将不再采购其他供应商所提供的、搭载C品牌产品的设备。

老实说,这件事情,在法律上属于“行贿未遂”——没带钱、没转账、没交付动作,就算报警,公安也只是对孙XX传唤一下,做口头警告而已;而麟妍广场项目,大概率属于一次性买卖,以后也不可能和C品牌产生联系,这个项目没达成合作关系,对C品牌来说,只是少赚一点而已。

所以,吴粦的举动如果施加在一些小品牌身上,并没有什么实际效果,不过是恶心一下对方而已。

毕竟,跑项目的人,谁会正正经经地拼质量啊?还不是千方百计地想办法接触写标书的人,争取把标书条件写得偏向自己,然后又拼命给对手挖坑?

不过,C品牌是国际500强企业,旗下产品可谓覆盖了生活上方方面面,就算吴粦没有实际的起诉行为,对C品牌来说,也是一件必须公关处理的事件。

很快,C品牌就发布了一篇公告,说对这件事情需要调查,如果发现是麟妍捏造事实,那么他们就要起诉麟妍“诽谤”。

背地里,C品牌的法务部马上展开调查。孙XX肯定坚决地说没有,然后法务部就找到麟妍。刘靓懒得接待这群人,就让她的秘书尚雅去见这群律师。

一开始这群律师还趾高气昂的先恐吓了一遍尚雅。就算尚雅拿出照片,律师还是坚决不承认,甚至以“证据不合法”来威胁要控告麟妍“诽谤”,甚至要求麟妍公开道歉。

直到尚雅播放了一段录音,对方的律师才脸色大变,不过还是以需要查证为理由,拒绝对麟妍进行赔偿。

吴粦和刘靓本来也没把这点钱放在心上,纯粹就是为了报复孙XX而已,C品牌不过是顺带,或者说,是一个工具。

两天后,见到C品牌没有任何回复,华麟在自己的官方账号转发了麟妍的公告。这下子,全国粉丝这才知道,麟妍原来是华麟的“子公司”啊!于是,粉丝纷纷转发麟妍的公告,只求把这件事情搞大,还麟妍一个公道。

见到C品牌竟然没有什么强硬的声明,而在粉丝们下场后,官方也没什么“占用公共资源”的报道,于是一股新的势力下场了——建筑用国产品牌。

在现在国内建筑业上,有那么一股“崇洋媚外”的不良风气——地标性建筑的材料肯定都得用合资品牌,普通建筑才用国产材料。

举个例子,国内几乎所有的大型房地产开发商,在一线城市的项目或者一些能赚大钱的别墅项目,就会全线采用合资品牌;而在二线城市的项目上,才会使用国产品牌。

目的是什么呢?无非就是用这些合资品牌衬托自己的项目多么的高大上,这才能吸引到有钱人前来购买。

而实际上呢?现在合资品牌的产品质量,已经不比国产品牌好多少了,而这点“质量区别”,不是因为国产技术不行,而是合资品牌有高溢价,可以使用更好的原材料。国产品牌也尝试过使用高级原材料,制作出来的产品质量比合资的要好,价格还比合资的便宜一两成。可国内市场的风气就是这么差,就因为是国产品牌,所以好像天生就应该比合资便宜一半似的!相同质量下,价格便宜一两成,甲方就是不认!

甚至,有的合资品牌为了提高利润,简直无所不用其极!比如B品牌是合资品牌,其经济型系列B3,成本是5元,销售价是10元,利润是5元。E品牌是国产品牌,主力系列是E1,成本是3元,销售价6元。从参数和质量来说,B3和E1几乎是一模一样的,你说B的高级原料差价2元,品牌溢价是4元,而且一个主打高端市场,一个耕耘低端市场,那么这个差价也可以接受。但是,最恶心的是什么呢?B品牌看上了E在低端市场的市场占有率,于是,B把E给收购了,然后用E1的生产线来生产B3,只是出厂前换个标签就变成了B3!利润一下子从5元就变成了7元!而很多老百姓,哪怕行业内的人,认的是B这个品牌,可却不知道他们花了B的价格,买的却是E的质量!

不过,也不是所有技术人员都不知道,毕竟可以从3C证书上查到工厂名字,可他们也没办法啊!业主负责决策的人往往都是外行,就认品牌不看参数!而一线的人虽然懂行,可是他们怕担责任,既然上面认品牌,那就一起认品牌吧,反正出了事也是高层决策失误的事情。所以,很多预算就这么白花了,很多资金就这么流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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