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燕锦阳。(1 / 1)

这俩人,似乎谁都不相信他说的话。

仿佛自己在他们眼里,只是个掀不起任何风浪的跳梁小丑。

他怨恶这种别人高高在上,自己却卑如蝼蚁一般的感觉。

男人眼底闪过几分怨毒,心里也有了决断。

所有人都盼着他死。

既然如此,那就都——别——活!

“燕国灭亡马上就要亡国了,你身为燕国太子,竟然不在乎?”

燕夙离语气淡淡:“不在乎,随你便。”

“哈哈哈哈。”

男人愤愤的看向燕夙离,眼底充斥着恨意与癫狂:“好一个不在乎!”

“既然如此,那就让整个燕国来给我陪葬吧!”

“哈哈哈哈......该死!”

“你们燕家所有人都该死......”

说着说着,男人突然开始疯狂大笑。

笑别人,也笑自己。

他这一生,活的像个笑话。

他的母亲,是商贾之女,原本有机会嫁入寻常人家,做个体面的正头娘子。

可惜,却是个十足的恋爱脑,不顾礼义廉耻,与父亲无媒苟合,嫁入王府做了妾室。

从他记事起,姨娘便告诉他,要争,要抢,要出人头地,要为姨娘争光。

她不在乎自己的儿子累不累,渴不渴,是不是不开心,是不是快乐。

只在乎自己的儿子有没有得到丈夫的夸赞,学习成绩是不是比其他兄弟们出色。

姨娘不关心他,父亲不在乎他,嫡母看不起他,兄弟姐妹们也从未把他当人。

偌大一个王府,没有一个真正关心他的人。

渐渐的,新人进府,姨娘不再受宠。

她开始伤害自己,也伤害他。

姨娘殴打他,辱骂他,用滚烫的水烫他,让他跪在冬天的雪地里,把他折磨的遍体鳞伤,仅仅只是为了父亲能看在自己这个儿子的面子上,过来看她一眼。

后来,姨娘死了。

可笑的是,他的亲娘,在临死之前,还在骂他无能,骂他没用,骂他笼络不住父亲的心。

到死,自己这个儿子,在她眼里都不如父亲陪她吃一顿饭重要。

姨娘死后,他偷偷养了只小狗。

小狗很乖,会在他寂寞的时侯陪他玩耍,会在他夜里害怕的时候陪他睡觉,也会在他被嫡母罚跪祠堂的时候,给他寻来食物。

那是他唯一的朋友,也是他的认可的家人。

可是,他却再也找不到小狗了。

那一天,嫡兄发现了小狗。

嫡兄说小狗很胖,看起来口感很好。

等他得到消息的时候,小狗已经被嫡兄抓住,打死,做成了一盘红烧狗肉。

他哭,他闹,他吵着让嫡兄还他的小狗。

嫡兄却让人打断了他的腿,还对他说,他一个卑贱的妾生子,天生命贱,就算真的被打死,也不会有人在意。

那天,雨下的很大,大到能遮掩住他蜂涌而出的眼泪。

他拖着断腿去找父亲,希望父亲能为他做主,可父亲却说他丢人现眼,让他从哪来的滚回哪去。

后来,他回到了自己的小院。

腿断的地方很疼,却没有人请大夫给他治伤。

因为伤口感染,又淋了雨,他烧了整整三天。

从那以后,他的腿便残了。

父亲有十几个儿子,才不会在乎他这个死了姨娘,残了腿,又一无是处的庶子。

他怨,他恨。

恨父亲,恨姨娘,恨嫡母,恨所有人。

渐渐的,仇恨的种子在他心底生根发芽,长成参天大树。

半年后。

中秋佳节,阖府团圆。

他偷跑出府,用攒了许久的银子,从一个江湖游医那里,买了几包毒药,把韩王府上下一百多口人送进了地狱。

他弑父杀兄,屠灭全家。

那时,他才12岁。

可看着那满地的尸体,他竟然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畅快。

他随手捡了一把刀,一刀又一刀,把所有欺辱过他的人,砍成了碎片。

他迷上了杀人。

迷上了掌控别人生死的感觉。

他成了高高在上的“王”,只要他想,随时可以杀掉那些卑贱的蝼蚁。

翌日。

韩王府惨遭灭门一事,震惊天下。

天子震怒,下令彻查,势要抓住那个穷凶极恶的凶手。

他不想死。

于是,他隐姓埋名,混在乞丐堆里,逃出了京城。

那一天,雪下的很大,他又冷又饿,却无处可去,只能蜷缩在山脚下的破庙里。

恍惚之中,一名身穿锦衣华袍的中年男人,出现在他面前。

男人弯腰,怜爱的摸了摸他的额头,对他说:“孩子,别怕,我会救你的!”

他避开男人的手,反问道:“你是谁?为什么救我?”

男人眉眼含笑,伸手揉了揉他干枯的头发,回道:“你这小孩儿防备心还挺重!”

“哪有那么多为什么?”

“举手之劳便能救下一个孩子,有何不可?”

“乖,好好睡吧。”

“睡醒了,一切就都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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