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三章 杀戮都市(1 / 1)

陈烨结束通话了与德蒙西斯的电话后,没有直接出发。

他靠在驾驶座上,闭着眼睛思考了片刻,然后拿起手机拨通了另一个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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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接通后,他开口说道:「喂,是我。把我需要的东西送到南区边界,我在那边等。」

说完,他结束通话电话,发动了引擎。

黑色的轿车在夜色中驶过南区的街道,朝着南区与西区交界的方向开去。

沿途的街灯一盏盏地向后退去,他的脸庞在明暗交替的光影中显得格外冷峻。

车子开了大约二十分钟,停在了南区边界的一条偏僻路口。

这里已经接近西区的地盘,周围大多是废弃的厂房和仓库,路灯坏了好几盏,整条街显得昏暗而冷清。

陈烨停好车,靠在车门上点了一根烟,静静地等待着。

过了大约十分钟,一辆黑色的越野车从远处驶来,停在了他的面前。

车门开启,下来了三个歃血盟的成员。

看到陈烨,他们的眼神立刻变得火热起来,齐声叫了一声:「老板!」

陈烨点了点头,开口问道:「东西拿来了吗?」

领头的那个人连忙点头,转身从后备箱里拿出了一个大号的黑色背包,放在了引擎盖上,然后拉开了拉炼。

背包里整整齐齐地码放着几样东西,两把格洛克17手枪,枪口已经拧上了细长的消音器,旁边整整齐齐地码放着十个装满子弹的弹匣,还有一件黑色的防弹衣。

陈烨拿起那两把手枪,在手里掂了掂,试了试手感。

格洛克17是他用得最顺手的型号,重量适中,握把贴合手型,配上了消音器之后更适合在夜间进行隐秘行动。

他检查了一下枪机,确认没有问题,然后把两把枪插进了腰间的枪套里。

他又拿起那些弹匣,一个一个地插进战术背心上的弹匣袋里。

最后他拿起那件防弹衣,套在了身上,调整好松紧带。

以他现在的身体素质,他的皮肤坚韧程度已经远超常人。

他曾经做过测试,小口径的手枪子弹在远距离射击他的身体时,甚至很难穿透他的皮肤。

但如果面对近距离的步枪扫射或者大口径武器,他还是需要一些额外的防护。

穿上这件防弹衣之后,他的重要部位就得到了双重保护。

哪怕是大口径子弹击穿了防弹衣的外层,被防弹衣卸掉了大部分动能之后,也很难再对他的身体造成实质性的伤害。

至于两把配了消音器的手枪,对于他的需求来说已经完全足够了。

以他的速度和精准度,根本不需要长枪或者更大火力的武器。

两把手枪,足以让他杀敌于无形。

几个歃血盟的兄弟看着陈烨在那里穿戴装备,目光中充满了敬畏和好奇。

他们知道老板今晚要去做事,但具体要去做什么,老板没有说,他们也不敢问。

直到陈烨穿戴完毕,准备上车的时候,其中一个兄弟终于鼓起勇气开口问道:「老板……您一个人去,要不要咱们叫些兄弟在后面跟着?万一有什么事,也好有个照应。」

陈烨转过头,看了他们一眼,笑了笑说道:「用不上。

我去解决一点小麻烦而已,我自己就够了。

你们回去吧。」

三个人对视了一眼,点了点头,没有再坚持。

陈烨拉开车门,坐进了驾驶座。引擎发出一声低沉的轰鸣,黑色的轿车很快消失在了夜色中。

三个人站在原地,看着那远去的车尾灯,不由得咽了口唾沫。

其中一个人低声说道:「咱们老板可真是个神人。一个人,两把枪,一件防弹衣,就这么杀出去了。」

另一个人也感慨道:「也不知道是哪个不长眼的惹到老板了。能让老板亲自出手,那帮家伙怕是要倒大霉了。」

第三个人摇了摇头,说道:「老板做事,咱们别瞎猜。反正我只知道,跟着这样的老板,准没错。」

三个人又站了一会儿,然后上了越野车,掉头驶离了这片区域。

……

西区,血帮的腹地。

血帮在芝加哥的分部老大名叫安东尼·马科维奇,是个五十多岁的克罗埃西亚裔移民。

年轻时靠着一股狠劲在芝加哥的地下世界打出了名气,后来搭上了血帮总部的线,成为了西区的负责人。

他在这个位置上坐了将近十五年,手段老辣,心狠手辣,是整个芝加哥地下世界都赫赫有名的人物。

马科维奇的别墅位于西区最深处的一座私人庄园里。

庄园占地很广,四周围着三米高的铁栅栏,铁栅栏顶部还加装了带刺的铁丝网。

庄园内共有三栋建筑,主楼是一栋三层高的欧式别墅,旁边是两栋副楼,一栋是手下们的宿舍,另一栋是车库和杂物间。

庄园的四个角落都设有岗哨,每班有四个人轮流值守。

庄园内部还有两队巡逻人员,每队六个人,二十四小时不间断地在庄园里来回巡逻。

这样的安保配置,在整个芝加哥的地下世界中都属于顶级的。

马科维奇仇家太多,他不得不把自己的老窝打造成一个铁桶一般的堡垒。

此刻,夜色已深。

庄园的铁栅栏大门紧闭着,门两侧的岗亭里灯火通明,两个穿着黑色T恤的守卫正坐在里面抽菸聊天。

庄园内部的主路上,一队巡逻人员正扛着步枪缓缓走过,脚步散漫,显然已经习惯了这种日复一日的单调工作。

谁也没有注意到,一道黑色的身影正如同幽灵一般,悄无声息地靠近了庄园东侧的围墙。

陈烨的脸上戴着一个黑色的面具,遮住了他的大半张脸,只露出一双在夜色中闪烁着冷光的眼睛。

他的背上背着那两把配了消音器的手枪,身上穿着防弹衣,整个人看起来就像是一台为杀戮而生的机器。

他蹲在围墙外的一棵大树的阴影里,透过铁栅栏的缝隙观察着庄园内部的巡逻规律。

他看了大约五分钟,彻底掌握了庄园内部的巡逻节奏。

东侧的岗哨每四十分钟换一次岗,换岗期间会有大约两分钟的空档。

而地面巡逻队从东侧围墙经过的时间间隔是十五分钟。

他等到了岗哨换岗的那一刻。

那两分钟的空档刚刚到来,陈烨的身体就动了。

他如同一只敏捷的猎豹,翻过了三米高的铁栅栏,落地时甚至没有发出一丝声响。

他蹲在墙角的一丛灌木后面,目光扫视了一圈周围的环境。

等到那两分钟视窗期快要结束的时候,他已经离开了东侧围墙的范围,潜入了庄园内部的核心区域。

他避开了所有巡逻人员的视线,绕过了所有岗哨的观察范围,如同一道真正的幽灵,朝着主楼的方向一步步逼近。

在主楼东侧的一个角落里,两个血帮的成员正靠在墙根上抽菸,低声聊着天。

其中一个瘦高个弹了弹菸灰,开口说道:「南区那帮穷鬼,居然敢拒绝和咱们合作。

听说那个叫陈烨的亚洲小子还挺牛逼的,这么快就把整个南区给整顿了。

嘿,一个亚洲小子,还想在咱们美利坚掀起什么风浪?」

另一个矮胖的笑着说道:「嘿嘿,今天我给老大送资料的时候,看了一眼那小子的资料。

你还真别说,那小子的艳福还真不浅。

身边有好几个大美妞,那胸,那屁股,真叫人陶醉。

等吃掉了南区,老子一定要想办法爽一爽。」

瘦高个呸了一声,说道:「你脑子里也就那点事了。

吃掉了南区,你可知道要多出好多的位置出来?

你就想一辈子干这种看门的活?」

矮胖子不以为意地说道:「老子才不在乎其他的。

我加入血帮就是为了睡女人。

只要能让我爽,我死都愿意了。

活多活久,地位高低,我才不在乎呢。」

瘦高个冷笑了一声,说道:「你懂个屁。

位置坐得越高,睡的女人越好。

像你现在的地位,能睡到什么好货色?」

矮胖子不服气地说道:「那你就更不懂了。

像咱们现在的地位,去把那些有身份的女人睡了,才是最牛逼的,才是最爽的,你懂吗?

比如之前那个大名鼎鼎的黑寡妇,号称东区的地下女王,最后可是死在我手上的。

别提有多爽了。」

瘦高个嫌弃地皱了皱眉头,说道:「去你妈的。那黑寡妇都五十多岁了,也就你他妈下得了手。」

矮胖子嘿嘿一笑,说道:「五十多岁又咋了?

关键是她身份尊贵啊。

前一个月见到她的时候,她他妈差点没把我废了。

后一个月,她就死在我手上了。

哈哈哈哈……你不懂,那个感觉简直爽爆了。

再来一次这种体验,我死都值得了。」

他刚说完这句话。

一个冰冷的声音在他的耳边响起,如同死神的低语:「那你就去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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