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不见棺材不落泪!(1 / 1)

紧跟着,就轮到江晨进行证据质证。

他的意见十分统一:“被害人代理人对该组书证三性均无异议。”

“财务流水与十二位老人的预缴金额、剩余尾款完全吻合。”

“霸王条款事前设定牟利目的,行车记录与被告人供述、遗弃时间一一对应,完整证明犯罪闭环!”

这下,高建明脸色愈发难看。

但他还是要硬着头皮辩解:“合同是行业通用条款,家属自愿签署。”

“而且……出车记录不能证明是去遗弃老人,可能是外出办公。”

听到这话,不少人都被气笑了。

这话连高建明自己都说得底气不足!

身旁的傅承宇紧跟着补充质证:“辩护人认为,合同条款系民事约定,不构成刑事诈骗。”

“行车记录仅能证明车辆出行,无法证明车内人员、出行目的,不能直接等同于遗弃行为。”

“因此,该组书证与故意杀人罪无直接关联!”

听到这话,弹幕里一片嘘声。

【?????】

【我尼玛,还没直接关联呢,这是看不到铁证不松口啊!】

【反正就是拖时间呗,就赌对方拿不到关键铁证!】

【还说是行业通用条款?哪家行业通用“死了不退钱”?】

【半夜两点开车去荒郊办公?骗谁呢!】

【这句说是真能杠,证据都甩脸上了还嘴硬!】

【没办法呀,只要钱到位,黑的都能说成白的!】

“第三组,证人证言。”

公诉人脸色不改,继续出示证据。

“其中包含案发当晚值班护工苏念的询问笔录,以及养老院离职员工、周边农户的证人证言。”

“证言完整还原了养老院投喂违禁药物、拖延救治、深夜遗弃老人、事后统一口径的全部操作流程,与多名被告人当庭供述基本一致。”

“证人苏念因人身安全顾虑,申请不出庭作证,公安机关已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询问过程全程合法有效。”

提到苏念的名字,高建明猛地抬头,眼中闪过一丝怨毒,立刻反驳。

“她是对我不满,故意污蔑我!证言不可信!”

江晨此时再次开口,语气平静,却字字有力。

“被害人代理人认为,苏念证言与王浩、吕倩、张婷、刘军四名被告人的当庭供述高度吻合,细节完全对应,并非孤证,具备极强的证明力。”

“证人因揭发犯罪遭受人身威胁,不出庭作证符合法律规定,证言合法有效。”

傅承宇当即反驳:“辩护人认为,苏念系离职人员,与养老院存在利害冲突,其证言带有主观倾向性,可信度不足,不应作为核心定案依据。”

双方各执一词,审判长认真记录,示意继续举证。

“第四组,鉴定意见。”

公诉人当庭宣读两份权威报告。

“第一份,市药品检验所出具的检测报告,证实涉案药物含有国家管制类镇静成分,长期服用会严重损害中枢神经、加速器官衰竭,对高龄重病老人具有明确健康危害性。”

“第二份,法医病理鉴定意见,证实受害老人死亡原因,与长期摄入镇静类药物、野外低温暴露、延误救治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这是专业的鉴定报告,科学、客观,又无可辩驳!

高建明听完身子晃了晃,脸色彻底暗沉

江晨沉声表态:“被害人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无异议。”

“该组证据直接证明,涉案药物系被告人实施伤害的工具,遗弃行为直接导致老人死亡结果,主观放任故意明确。”

傅承宇辩解的力度明显弱了几分,却依旧不肯松口。

“辩护人对鉴定真实性无异议,但认为老人自身高龄重病是死亡主要原因,药物仅为辅助因素,遗弃行为只是死亡的介入因素,不能据此认定故意杀人。”

直播间网友纷纷吐槽。

【还尼玛嘴硬呢!】

【啧啧啧!不见棺材不落泪!】

【都直接因果关系了还叫介入因素?法学是体育老师教的?】

【体育老师:这锅我可不背哈!】

【明知道药会加速衰竭,明知道扔野外会死,还说不是故意?】

【为了钱真的是睁眼说瞎话。】

“第五组,视听资料。”

公诉人话音落下,庭审大屏随即亮起。

第一段,是国道旁果园的高清夜视监控。

深夜两点,安泽养老院专属商务车停靠荒郊,一人抬下瘦弱人影放在路边,随后驱车离去。

画面清晰拍到车身标识、车牌轮廓、人员衣着。

与被告人供述完全吻合。

第二段,是技术人员恢复的养老院内部后台录像片段,证实夜间巡查台账系事后批量补签、用药记录存在篡改。

两段视频播放完毕,法庭内死一般的寂静。

高建明死死盯着屏幕,浑身冰凉,指尖都在微微颤抖。

这是他最害怕的证据,也是他以为早已彻底销毁的证据!

江晨目光锐利,当庭质证:“被害人代理人对该组视听资料三性均无异议。”

“果园监控直接拍到养老院车辆实施遗弃行为,内部录像证明被告人伪造证据、掩盖罪行,铁证如山不容抵赖!”

“不……不是的……”

高建明声音发颤,“这视频那么模糊,不能证明那是我们的车,也不能证明是我让他们去的……”

傅承宇深吸一口气,做最后的质证。

“辩护人认为,果园监控距离过远、画面模糊,无法准确识别车辆、人员身份。”

“内部录像仅为片段,不完整,不能证明是系统性伪造证据。”

“该组证据存在瑕疵,不能作为定案核心依据!”

五组证据全部出示完毕。

物证、书证、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环环相扣、相互印证。

审判长环视全场,沉声询问:“公诉人、被害人代理人、被告人、辩护人,是否还有新的证据需要当庭出示?”

各方依次摇头。

周明远重重敲下法槌,声音响彻法庭。

“各方质证意见已记录。”

“接下来,进入法庭辩论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