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五年前的事了。
如今我坐在欧利蒂斯庄园的书房里,窗外是伦敦十一月的阴冷天色,壁炉里的火烧得很旺,却怎么也驱不散骨子里的那股寒意。
桌上摊着金雀花赌坊事件后的重建清单,墨迹未干,数字密密麻麻,像一群蚂蚁爬过纸面。
我盯着那些数字看了很久,一个字都看不进去。
不是因为累。
是因为我想起了一个人,或者说,想起了两个人。
赛缪尔。
格温娜维尔。
我放下笔,靠在椅背上。
天花板上的雕花在烛光中投下复杂的阴影,像一张蛛网。
而我被困在网中央,动弹不得。
那都是五年前的事了。
……
我第一次见到格温娜维尔,是在芝加哥一个下着雨的夜晚。
说是“见到”不太准确。
准确地说,是我正被三个混混堵在一条暗巷里,而她从巷口路过,停下脚步,看了两秒,然后说了一句让我至今难忘的话。
“你们三个大男人,欺负一个孩子?”
她的声音不大,带着一种慵懒的嘲讽,像是在看一出无聊的戏。
那三个混混转过头去,我也趁机看清了她的样子——
金棕色的卷发被雨打湿了,贴在脸颊上,深褐色的狐狸眼在昏暗的路灯下闪着锐利的光。
她穿着一件不太合身的大衣,手里撑着一把伞,看起来像是刚从某个体面地方出来,又像是随时准备冲进什么不体面的地方。
混混们笑了。
领头的那个——一个满脸横肉的大块头——朝她走了两步:“小姐,这不管你的事。滚远点。”
她没滚。
她甚至没动。
“我数三下,”她说,声音依然不大,却带着一种让人不寒而栗的平静,“你们不走,我就报警。芝加哥的警察最近很闲,你们应该知道。”
“你——”
“一。”
领头的那人愣了一下。
“二。”
他看了看她,又看了看巷子里的我,似乎在权衡什么。
“三。”
“走!”他啐了一口,带着另外两人骂骂咧咧地走了。
雨还在下。
她撑着伞走过来,低头看着我。
我靠在墙上,浑身湿透,膝盖磨破了皮,右手的指节上沾着血——
当然,不是我的,是刚才那个被我揍了一拳的混混的。
她打量了我一会儿,那双狐狸眼里带着一种审视的锐利,像是在看一件不太确定的商品。
“你多大?”她问。
“十七。”我说。
“十七?”她挑了挑眉,“从哪儿来的?”
“英国。”
“英国。”她重复了一遍,语气里带着一丝玩味,“一个十七岁的英国小孩,跑到芝加哥这种地方,在雨夜里被三个混混堵在巷子里。”她顿了顿,“你是来送死的,还是来找死的?”
我没有回答。
她又看了我一眼,然后做了一个我没想到的举动——她把伞递给我。
“拿着。”
我愣了一下,接过伞。
她转过身,朝巷口走去,走了几步又停下来,回头看我。
“跟上。你这样子,今晚不知道死在哪条沟里。”
我应该拒绝的。
十七岁的奥菲·德罗斯虽然落魄,但骨子里还残留着那种莫名其妙的自尊。
我应该把伞还给她,说一句“不用”,然后转身走进雨里,继续我这场荒唐的、毫无目的的旅行。
但我的腿不听使唤。
我跟上去了。
……
她叫格温娜维尔。
这是她在我跟着她走了三条街之后告诉我的。
我们穿过雨夜中泥泞的街道,经过一家还在营业的酒馆,几个醉汉在门口骂骂咧咧,她连看都没看一眼。
最后她在一栋灰色的公寓楼前停下,从口袋里掏出钥匙,打开了门。
“三楼。”她说,先进去了。
我跟在她后面,爬了三级楼梯,走廊里弥漫着煤油灯和旧地毯的味道。
她打开一扇门,侧身让我进去。
房间不大,但收拾得很整齐。
一张书桌,一把椅子,一个书架,书架上塞满了书和文件。
墙角的衣架上挂着几件体面的外套,旁边是一个小型的电报机,桌上摆着几个文件夹和一盏台灯。窗台上有一盆快要枯死的植物。
“坐。”她指了指椅子,自己走到另一侧坐下,开始拧干头发上的水。
我坐下来,打量着这个房间。
电报机,文件夹,书架上那些关于法律、商业和……
心理学的书。
一个年轻的独居女人,做夜班接线员的工作,房间里却摆着这些东西。
“你看够了没有?”她突然开口,语气里带着一丝不耐烦。
我收回目光,看向她。
“谢谢。”我说。
她挑了挑眉,似乎没想到我会说这两个字。
她上下打量了我一眼,目光在我的衣服上停了一下——那是在伦敦定制的,虽然此刻湿透了,但料子和剪裁都骗不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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