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3章 又买下《亚洲》杂志社(1 / 1)

斯坦纳拆信封的手指顿了一下。

他把纸抽出来,一页页看。看到第三页,那双灰蓝色眼睛抬起,第一次认真打量面前这个穿学生装的年轻人。

「张先生,」他放慢语速,「你知道《TheAsiaMagazine》的股东背景吗?」

「知道。」张耀扬毫不客气的说道,「大漂亮资本占六成,急于退出。本地股东内部分歧,拿不出钱接盘。月亏损两千到三千港币,帐上现金撑不过今年年底。」

斯坦纳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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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把意向书放下,摘下眼镜,用麂皮布慢慢擦拭。

「张先生,」他再开口时,语气变了,「我不是股东,只是受聘的设计师。文件我可以帮你转交股东。」

「但我想请问一下,你买下杂志后,打算做什麽?」

斯坦纳比罗冰更加直接,他就是一打工的,股东层怎麽变更,跟他关系不大。

张耀扬从书包里抽出第二份信封。

斯坦纳拆开。

是一份英文小说手稿,标题手写:

**HarryPotterandthePhilosopher『sStone**

**ByJ·K·Zhang**

他翻开第一页。

三分钟后,他抬起头。

「这是你写的?」

「嗯。」

「英国人?」斯坦纳盯着那行英文,「魔法学校?猫头鹰?」

「中国人。」张耀扬指了指脑袋说道,「做梦梦见的。」

斯坦纳沉默。

他把手稿放在膝头,手指无意识摩挲着纸张边缘。

「张先生,」他声音放得很轻,「1945年,我在魏玛废墟里捡到一本《小王子》。那时我二十岁,以为世界完蛋了。那本书让我相信,世界还没完。」

他顿了顿。

「你这个故事,」他把手稿轻轻搁回信封,「也有那种东西。」

张耀扬没说话,其实他对《哈利波特》的深层哲理意义什麽的不了解,他就看过一些电影片段而已。

但电脑里有这个的电子书,那还等什麽?

抄呗。

你们解读成什麽样子,那是你们的事情。

我只要能赚钱,有版权,怎麽玩都行。

斯坦纳站起身。

「大漂亮股东那边,我可以帮你联络。本地股东有几个认识我,也说得上话。」他把两份信封一齐收进文件袋,「三万八千港币,全版权。这个价格,他们应该会接受。」

他走到门口,又停下。

「张先生。」

「嗯。」

「封面设计,」斯坦纳侧过头,「我可以继续做。」

看到了《哈利波特》的手稿以后,他觉得这个杂志,应该会很快走红起来,到时候那些股东会后悔的。

张耀扬点了点头:「封面还是你,但内页要改。」

「怎麽改?」

「中英双语。」张耀扬比划着名说道说,「左边英文,右边中文。同一篇文章,两种语言。」

斯坦纳望着他,灰蓝眼珠里第一次有了温度。

「你这份杂志,」他说,「不是办给英国人看的。」

张耀扬没回答他的疑问,随便你怎麽理解。

他拎起帆布书包,走出会客室。

电梯门合上时,他听见走廊那头传来斯坦纳的声音,带着罕见的轻快:「玛莎,下午帮我约沃森先生的律师……对,收购事宜。」

这斯坦纳比罗冰做事儿来的还要乾脆?

张耀扬只是觉得这个价格很便宜,但不明白——任何杂志在创刊前1-2个月都是资金最紧张丶股东分歧最激烈的时候。

印刷费丶稿费丶发行押金丶办公室租金——钱像水一样往外流,收入要等出刊后才陆续进来。

1961年9月,恰好是《TheAsiaMagazine》创刊前夜。

强如金老师,那《明报》还在持续亏损呢,能别说这马上准备发行的英文杂志。

这个年代投资报纸杂志社,还真不如买楼收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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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诀》+《天龙八部》+《哈利波特》,再加「蜜雪冰城」,张耀扬要「文体两开花」!彻底稳定他在香江的基本盘。

报社杂志社这种玩意儿,在60年代的香江大多数是亏本的,一般人不玩这玩意儿。但张大彪明白这些小说未来的价值,靠着四个「蜜雪冰城」门店养活两个杂志社,说实话不太容易,但就算有些亏本他也能承受的住。

反正他上中专的这几年,需要稳定,稳定,还是稳定!

等毕业以后有时间就可以稍微放开一点浪了。

至于说金老师的其他作品,张耀扬想了想,杀人不过头点地,暂时就不动了吧。

现在的两部作品,还够用。

真要缺的时候……那就不讲江湖道义了,缺啥补啥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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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1年9月21日。

湾仔谢斐道399号,明报编辑部。

金老师——坐在总编室里,手边摊着两份报纸。

一份是自家《明报》——新作《倚天屠龙记》。

另一份,是刚上市的《武侠世界》——新作《连城诀》。

他的目光落在主刊头版头条:

【「七起纵江飞番茄」新作·金朔代笔《连城诀》开载】

【「七起纵江飞番茄」?这是个什麽玩意儿?】

金老师表示无法李姐。

莫名其妙。

《武侠世界》那是他老对手罗冰的杂志周刊,一周一期。十年前他与罗冰在广州相识,一起喝过酒,聊过江湖,后来一南一北分道扬镳,各撑一份武侠报(杂志),明争暗斗整十年。

可这一期《武侠世界》不对劲。

罗冰这期没写一个字。

署名是「七起纵江飞番茄」这个的生面孔。

金老师把报纸放下,点了一支烟。

《连城诀》开篇三百字,他读了三遍。

第一遍读情节。

第二遍读笔力。

第三遍,他合上报纸,轻轻吸了口凉气。

这个「七起纵江飞番茄」,绝不是新人。

文风老辣,节奏利落,开篇即入高潮——那是写了二十年丶磨秃几十支笔才能养出的手感。可偏偏构思奇诡,完全不按传统路数出牌,比罗冰更野,比他自己更放得开。

到底是什麽人?

而且为什麽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就是那种……

自己老婆被人拐走了的感觉?

看看隔壁,老婆还在那里埋头工作,所以应该是自己的错觉……

他望向窗外,湾仔码头薄雾缭绕,船影幢幢。

他想起1949年乘货轮来港那天,也是这样薄雾的早晨。那年他二十五岁,在《大公报》当编辑,业馀写小说。同事问他:写这个能当饭吃?

他答:不知道,试试。

试了十二年。

他以为自己是这行当走得最远的人。

直到今早,看见那个叫「七起纵江飞番茄」的人。

这到底是从哪儿蹦出来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