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痛苦(1 / 1)

刑辩双雄 书包仔 1424 字 1个月前

秦墨站在湖边,等梵谷的第一束光。他从清晨等到正午,从正午等到黄昏。光从东边移到西边,在水面上划出一道弧线。但没有出现图案,没有名字,没有字,没有手。只有光。沈牧之站在他旁边,手里拿着那幅梵谷的自画像——割掉的耳朵,纱布,痛苦的眼睛。

「他在等什么?」沈牧之问。

「等我们去看。不是看湖里的光,是看他画里的人。」

秦墨转过身,走出公园。沈牧之跟在后面。两个人上了车,开回重案组。

第二天,一幅画出现在城西的一座废弃教堂门口。不是壁画,不是油画——是一幅素描。用炭笔画的,画在一张破旧的纸上,用透明胶带贴在教堂的木门上。画的是一个女人,四十多岁,头发乱糟糟的,脸上有伤疤。她的眼睛很大,很空,像是什么都看不见,又像是什么都看得见。画的右下角有一个签名——V。梵谷。背面写着一行字:「她叫王淑芬。她疯了二十年。没有人看见她。」

秦墨站在教堂门口,看着那张脸。王淑芬。不是之前那个王淑芬,是另一个。他不认识。但他知道,她在某个地方,疯了二十年,没有人看见她。梵谷看见了她。他画了她。他让秦墨去看她。

「沈牧之,查一下王淑芬。」

沈牧之拿出手机,查了一会儿。「查到了。王淑芬,1965年生。2004年,她的儿子在城西公园失踪。她找了三年,没找到。疯了。她丈夫走了,她一个人。她住在城西的一个桥洞下面。没有人管她。」

「她儿子叫什么?」

「王小军。1985年生,2004年失踪。7月19日。」

秦墨闭上眼睛。又一个7月19日。又一个失踪的孩子。又一个疯了的母亲。

「她在哪?」

「城西,桥洞。虹桥下面。」

秦墨上了车,沈牧之跟在后面。两个人开往城西。虹桥在城西的老城区,一座石拱桥,桥下是乾涸的河床。桥洞里面堆着破被子丶塑料瓶丶废纸箱。一个女人坐在被子上,头发乱糟糟的,脸上有伤疤。她穿着一件破棉袄,手里抱着一个布娃娃。她把布娃娃当成她的儿子,一边摇一边唱摇篮曲。秦墨走过去,蹲下来。

「王淑芬?」

女人抬起头。她的眼睛很大,很空,看着秦墨,但没有在看秦墨。她在看他身后。在看别的东西。

「你是谁?」

「秦墨。刑侦支队的。您儿子的事。」

女人的手开始发抖。她把布娃娃抱得更紧了。

「小军?你找到小军了?」

「找到了。他在湖底。城西公园的那个湖。2004年,他掉进去了。」

女人的眼泪流下来了。她没有哭出声,只是眼泪一直流。

「我等了他二十年。每年7月19日,去湖边等他。他没回来。我疯了。他们说我疯了。我没疯。我只是等他。」

「他没回来。他回不来了。」

女人低下头,看着怀里的布娃娃。「我知道。他回不来了。但我还是等他。等了一辈子。」

秦墨看着她。「王淑芬,你儿子在殡仪馆。你可以去看他。」

女人摇了摇头。「不去。他不在了。那个不是他。他在湖底。他不在了。」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你还有什么要问的吗?」

「有。谁记得他?」

「我。我记得他。梵谷记得他。他画了你。他让你被看见。」

女人抬起头。「梵谷是谁?」

「一个画家。他画痛苦的人。他画了你。」

女人看着秦墨,看了很久。然后她笑了。不是大笑,是那种很久没有笑过的人突然想起来怎么笑的笑。

「有人看见我了。我等了二十年。有人看见我了。」

秦墨站起来。他转过身,走了几步,又停下来。

「王淑芬,你保重。」

「保重。」

秦墨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沈牧之坐在副驾驶座上。

「又一个等到了。等了二十年。」

「等到了。」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重案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王淑芬。她疯了,但她没有忘记。她每年7月19日去湖边等儿子。等了二十年。没有人看见她。梵谷看见了她。秦墨看见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