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章 罗纳德·笛福(1 / 1)

第177章罗纳德·笛福

「我马上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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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挂断电话,站起身来。

「我先走了,有案子。」

陈元点点头,摆摆手。

「哦。」

金德曼这家伙是个大忙人。

这几天经常见他聊着聊着就跑路,陈元早就见怪不怪了。

一天零几个小时之后。

金德曼又来了。

这一次,他的脸色不太对。

很疲惫。

眼眶下面有明显的青黑,像是熬了一整夜。

表情很难看,眉头紧锁,像是遇到了什么天大的难题。

此时正是晚餐时间。

陈元和伊勒神父在教堂后面的小餐厅里吃饭。

说是餐厅,其实就是一间不大的屋子,摆着一张方桌,几把椅子。

墙上挂着一幅耶稣像,角落里放着一盆快枯死的绿植。

伊勒神父的晚餐很简单。

一碗土豆泥。

白白的,软软的,上面浇了一勺肉汁,旁边配了几根煮过的胡萝卜。

老人的晚餐,清淡,好消化。

陈元的晚餐就不一样了。

麻婆豆腐,红油汪汪的,上面撒着花椒粉和葱花,香气扑鼻。

红烧肉,五花三层,炖得酥烂,酱色油亮,肥而不腻。

烤乳猪,一整只,外皮烤得金黄酥脆,切开的地方露出嫩白的肉。

大肘子,比他的脸还大,炖得软烂,用筷子一戳就能戳进去。

清蒸鱼,一条鲈鱼,蒸得恰到好处,鱼身上铺着葱姜丝,淋着蒸鱼豉油。

还有一碗白米饭,一碟小菜,一碗汤。

琳琅满目,摆了满满一桌。

相对比之下,伊勒神父那碗土豆泥,就显得格外寒酸。

不,不能说是寒酸。

只能说,那是「吃的东西」。

而陈元这一桌,是「美食」。

伊勒神父一边吃着自己的土豆泥,一边往陈元那边瞄。

一口土豆泥。

瞄一眼红烧肉。

又一口土豆泥。

瞄一眼烤乳猪。

再一口土豆泥。

瞄一眼大肘子。

那眼神,活像一只看着别人吃肉的老猫。

可惜的是,他的年龄摆在这儿。

七老八十了,高血压丶高血脂丶高血糖,一样都不少。

这些大鱼大肉,他都不能吃。

医生说了,清淡饮食,少油少盐。

伊勒神父每次想到这里,就心痛得无法呼吸。

为什么?

为什么陈元比他还要老,按照陈元自己的说法,他已经128岁了,却这么能吃?

而且吃了还不胖?

吃了还没事?

吃了还能活蹦乱跳?

伊勒神父想不通。

金德曼推门进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画面。

他的眉头瞬间舒展开来。

脸上的疲惫和严肃,变成了一种复杂的表情。

惊讶。

困惑。

还有一丝...馋。

他看看陈元面前那满满一桌,又看看伊勒神父面前那孤零零一碗。

他咽了口唾沫。

「陈。」

他开口,声音有点干。

「你们两个食物的差距...是不是有些太大了?」

陈元斜睨他一眼。

那目光里带着一丝嫌弃。

「有事说事,没见我们在吃晚餐吗?」

金德曼:

他看了一眼那桌子菜。

每一道菜都在冒着热气,散发着诱人的香味。

他虽然没吃过这些东方的食物,但从味道不难得出一个答案。

这些东西他应该也吃得惯。

金德曼又咽了口唾沫。

「这么多...你一个人吃得下?」

「开什么玩笑?」

陈元冷笑一声,夹起一块红烧肉放进嘴里。

肥肉入口即化,瘦肉软烂入味。

他嚼了两下,咽下去。

「我吃不下又怎样?」

金德曼一脸严肃。

「我觉得食物是不能浪费的。」

他的语气义正言辞,像是一个在捍卫粮食尊严的战士。

陈元不慌不忙地伸出手,捧起那只烤乳猪。

金德曼的眼睛随着那只烤乳猪移动。

「吃完这些,我才五分饱。」

不可能。

绝对不可能。

金德曼认为陈元就是不想请他吃晚餐。

一定是这样。

这家伙太小气了。

他自顾自地搬来一张椅子,在餐桌边坐下。

坐下的位置,正好正对着那只烤乳猪。

「陈。」

他的语气变得严肃起来。

「我遇到难题了。」

说着,他又咽了口唾沫。

「我需要你的帮助。」

那目光,直勾勾地盯着陈元。

准确地说,盯着陈元手里那只烤乳猪。

他就不信了。

陈元这家伙,会忍心看着他在这挨饿受冻?

换做是他,他都不好意思!

陈元不咸不淡地回了一句。

「说吧。」

然后他低下头,咬了一口烤乳猪。

外皮酥脆,发出「咔滋」一声。

金德曼:」

「」

他深吸一口气,开始讲述。

事情要从昨天说起。

那通局长助理打来的电话。

「金德曼,辖区里发生了一起命案。」

「什么案子?」

「灭门案。」

金德曼当时还没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灭门案他见过。

虽然不多,但也不是没处理过。

直到他到了现场。

那是一个普通的住宅区。

一栋两层的小楼,白色的外墙,绿色的草坪,门口停着一辆旧车。

看起来很普通。

但走进去之后,金德曼这辈子都不会忘记那个画面。

二楼。

四间卧室。

六个人。

俯卧在各自的床上。

头枕着手臂。

姿势很安详,像是睡着了。

但他们都死了。

中弹身亡。

经过辨认,这六个人的身份是。

罗纳德·笛福的父母。

罗纳德·笛福的两个弟弟:9岁的约翰,12岁的马克。

罗纳德·笛福的两个妹妹:13岁的艾丽森,18岁的道恩。

一家六口。

全死了。

唯一的幸存者,是24岁的罗纳德·笛福。

他是在案发后冲进酒吧,大喊有人开枪杀死了他的父母,然后带着一群酒客回到家中,才发现的尸体。

金德曼负责审问他。

一开始,罗纳德·笛福很配合。

他说,最近他的父亲惹上了黑手党。

那些家伙心狠手辣,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一定是他们干的。

他们趁夜潜入家中,开枪杀了所有人,然后逃之夭夭。

金德曼听着他的供述,眉头越皱越紧。

案发现场他看过。

六个人,都是头部中弹。

都是俯卧在床上的姿势。

都是被子盖得好好的。

这不像是黑手党的做法。

黑手党杀人,要么是乱枪扫射,要么是一枪爆头然后转身就走,不会费心去摆弄尸体。

而且,门锁没有被撬的痕迹。

窗户都关得好好的。

没有任何外人入侵的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