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章 判决(1 / 1)

第一百二十五章 判决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一日。广州。星期一。

这天苏晴有课。初二(三)班,第一节,八点整。

她讲的是《春》。朱自清。盼望着,盼望着,东风来了,春天的脚步近了。

她在黑板上写板书。粉笔字很工整。她练过硬笔书法,写字的时候手腕悬着,像握一支毛笔。学生们在下面抄笔记,有人打哈欠。三月的早晨还是有点凉,教室的窗户关着,空气里有粉笔灰和早餐的味道。

一切都像刚睡醒的样子,欣欣然张开了眼。

她读这句的时候,声音很平。不是没有感情,是感情被压在声音的下面,像河底的石头。水从上面流过,看得到石头在动吗?看不到。但河知道石头在那里。

八点四十五。下课铃响了。她合上课本,走出教室。

办公室里只有周慧。其他老师还没回来。周慧在改作业,抬头看到她,苏老师,第一节?

我第三节课。初一的小孩太闹了,上学期末考试平均分才七十二。周慧叹了口气。你初二怎么样?

还行。

苏晴坐下来,打开抽屉,拿出一叠作文。上周布置的命题作文。《我的家》。她还没改。

她翻开第一本。字迹很潦草。开头是:我的家有三口人,爸爸、妈妈和我。

她翻到下一本。又下一本。第四本。

我的家有三口人。爸爸在很远的地方工作。妈妈带我。家里有时候很安静。

她在下面写了一行评语:有时候用得好。真实是写作的第一品质。

继续翻。第七本。

我的家有四口人。爸爸、妈妈、哥哥和我。每天都很热闹。我哥哥老跟我抢遥控器。

她给了八十八分。

第八本。

我的家在湖南。我爸爸妈妈在广州打工。我住在姑姑家。姑姑对我很好。但是我有时候想妈妈。

她给了九十分。

她改了十本。红笔在纸上画圈、打勾、写评语。动作很机械,但她的手是稳的。

十点二十分。第二节课刚下课。

手机响了。

她看了一眼屏幕。方志远。

她接起来。

苏老师。方志远的声音比平时快。今天上午九点半,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一审公开宣判。

她的手指在作文纸上停住了。红笔的笔尖压在纸上,留下一个小小的圆点。

结果出来了。

苏晴站起来,走到办公室外面的走廊。走廊上空无一人。阳光从窗户照进来,把地砖切成一格一格的光影。

十五年。

方志远说了这两个字。苏晴听到的时候,脑子里第一个念头不是十五年本身,而是一个计算。她刚才改作文的时候,算过这个数字。小北出来的时候六十岁。小澄澄二十四岁。她五十九岁。

数字没有变。和她在十二月夜里算过的一模一样。原来她已经在心里预演过这个答案了。预演了很多遍。以至于真正听到的时候,没有震惊,只有一种奇怪的落定感。像等了很久的电梯终于到了。门开了,里面是空的,但你还是得走进去。

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方志远继续说。江小北当庭表示不上诉。

不上诉。

苏晴靠着走廊的墙壁。墙壁是凉的,隔着衬衫贴在背上。

方律师,他……

庭审大概四十分钟。他看起来很平静。法官宣读判决的时候,他站着听完了。没有表情。

没有表情。苏晴想。当然没有表情。他这辈子什么时候有过表情?

他有没有说什么?

判决后,法警带他走的时候,他回头看了旁听席一眼。今天的旁听席上。方志远停了一下。没有家属。

没有家属。因为她在这里,改作文。

他有没有让我带话?

没有。

苏晴沉默了。

苏老师,判决后有十五天的上诉期。他不上诉的话,判决生效后您可以申请探视。到时候联系我。

苏老师,您还好吗?

我没事。她说。谢谢方律师。

她挂了电话。站在走廊里。

阳光照在地砖上。一格一格的。她低头看着自己的影子,影子很短。快到中午了,太阳在头顶。

她走回办公室。坐下。拿起红笔。翻开第十一本作文。

我的家有三口人。但是爸爸不在家。妈妈说爸爸在很远的地方。我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回来。我写这篇作文的时候,很想他。

她在这段话下面停了很久。

然后写了两个字:八十五。

在评语栏里写:真实是写作的第一品质。

写完这两个字,她发现自己在上一本作文里也写了同一句话。

她没有改。

周慧从外面进来,手里端着一杯热水。她看了苏晴一眼。也许看到了什么,也许什么都没看到。她把水放在苏晴桌上。

苏老师,喝水。

谢谢。

周慧坐回自己的位子。过了一会儿,她说:苏老师,你有没有觉得今天的阳光特别好?

苏晴看了一眼窗外。阳光确实很好。三月的广州,空气里有潮气,但阳光把潮气照成了一层薄薄的金色。

她说。挺好的。

她继续改作文。红笔在纸上沙沙地响。十二本。十三本。十四本。

改完最后一本的时候,放学铃响了。

她把作文收成一摞,用橡皮筋捆好,放在桌角。然后把红笔的笔帽盖上,放进笔筒。

她拿起包,走出办公室。走到校门口的时候,老刘在岗亭里冲她点了点头。

她骑上电动车,去接小澄澄。

路上经过一个红绿灯。等灯的时候,她看了一眼后视镜。镜子里的自己很平静。跟平时一样。没有哭过的痕迹。没有失眠的黑眼圈。什么都没有。

绿灯亮了。

她拧了油门。

(第一百二十五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