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 诛狼救鹿(1 / 1)

1998超凡帝国 五湖醉人 3526 字 1个月前

《宇道精要》就是在这种情形下诞生的。

宇道永恒原本只是岛上一个平凡的渔民,后来得到路过的阿卡那大洲的异人传授技艺。于拳法上得到大师级的传承,尔后继续进入新月军团中苦修,不断进行修行和战斗。

时值灵能爆发,他的天赋能力得到巨大的提升,从而将《宇道精要》上的拳法推进到一个前无古人的境界。

当然,对于整个新月帝国来说,宇道之拳只是一个不入流不入品阶的拳法罢了。但对于黄金岛原主民来说,却是珍贵异常可以代代流传的修行技艺。

如若不然,也不会有如此多的关隘险阻。

在剑法上的修行亦是如此。

《新月十二技法》原本只是新月軍团最基础的士卒战技。本身只是一些基础技能,到了他的手里同样摇身一变,成为了赫赫有名的新月十二斩,包含远攻近战防御等技法,是足以让一族得以立身之绝学。

现在这些全部便宜了唐飞越同学。

每个晚上,他都会来到黄金岛上独自修行,尽管有了更加强大的感知之墙技能,然而唐飞越依旧不满足。

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修行体系。

如果说感知之墙侧重于异能系的渊源,那么宇道永恒的拳剑则更看重肉体方面的锤炼。

新月人认为人体有宝藏,须经风刀霜剑,千锤百炼以求如百炼精钢,可刚可柔,最大限度开发身体的极限。

如果两者能够完美合一,那么有朝一日真正进入超凡状态也绝非梦中呓语。

那可是超凡哪,顾名思义可以超绝凡俗的生命力与战力,他岂能不敢兴趣?

外界一片萧瑟秋意,黄金岛上却是暖意如春。

唐飞越踩着愉快地步伐,如同踏青的驴友。一路南行,翻过几座险峭的山头,避开变异毒蛇盘踞的森然洞窟,穿过苍翠古老的原始丛林和山涧,于旗人鱼湖畔打起拳来。

但见他身轻如燕,穿着一身白色运动服,脚踏千层底布鞋,肩挎圆月弯刀,手上的动作一会快一会慢,身随意走,拳出无影,快时如苍鹰飞扑,慢时若闲鹤镀步,姿态优美,风姿翩翩,打得有模有样。

这是宇道拳法已经入门的表现。

现代世界里,武术已经沦为各种章法套路。而真实的拳术国术往往只留下一丝惊鸿,忽隐忽现,往往隐于种种旧时的传说里。

在胡同深处,在江南弄堂,在深山古寺,在公园一角。曾经的少年唐飞越也无比艳羡于身怀绝技的前辈英雄们,只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这些曾经的英雄们俱往矣,变成真正的传说。

什么轻功水上漂,什么四两拨千斤,什么剑去如流星,本就是文学家和影视导演的脑洞大开的作品,骗骗小朋友还可以。然而在现代格斗世界里,压根只能做表演罢了。

在实战中在擂台上早已经被西式打法捶得无法抬头,锤爆了,按在地上摩嚓,让先人的脸面和荣光丢失殆尽。

也曾梦想仗剑走天涯,看一看世界的繁华。

到头来尽是些不切实际的胡乱呓语。

然而现在,却可以重拾某些旧时的梦想,这就让他格外开心。

何况拳法剑法倒在其次,关键是找到了一条真正的生命进化之路。

唐飞越瞬间想到超凡这种字眼。

没错,科魔文明在他看来就属于这种超凡文明,属于修行文明,属于自强不息的文明,就如图茹毛饮血的时代,一支火把,一盏灯,就能照亮整个大千世界。

吾生也有涯,而知无涯,以有涯求无涯,殆矣。

但是它值得。

有类似梅花鹿一样的鹿群从远处探头探脑,土褐色的鹿角迎风舒展,如倒扣的无人机机脚,一身明黄色的皮毛上镶嵌着朵朵云彩似的白点,这貌似是标志性的印记。

蓝黑色的眼睛像蓝宝石一般转啊转,可爱且萌萌的,就好比二八佳人一般,体态婀娜,脚步轻盈如风,三三两两的如同林间的精灵一般向这边张望奔走。

唐飞越停下打拳,转眼望去,梅花鹿们陆续从他身边走过,悠鸣几声,声若布谷鸟,像是和他打招呼,一路行至湖畔,低下头来渴饮湖水。

唐飞越伸出手来,逮住一条最萌的小鹿,轻轻抚摸它的鹿头,柔软顺滑,手感有些像丝绸。小鹿享受似的半眯着眼睛,伸舌舔他的手心,痒痒的柔柔的,就像家养的土狗。

鹿群饮完水,鸣叫了数声,围着唐飞越转了几圈,争相向他靠拢,就像一群争宠的宠物。

轻笑一声,看得出来这些鹿群并不怎么害怕他,相反还有些想要主动接近他的意思,倒类似于日国奈良公园里的那群鹿。

只是这些鹿群看着鲜艳美丽,优雅天然,却没有出现一只让他感到压力的存在,不然二者就不会呈现出如现在这幅和谐共处的姿态了。

换句话说,尽管处在灵能充沛的黄金岛,复历数万年以降,这些梅花鹿依旧只是食草动物。它们尚未出现异常变异,本分地待在它们应处食物链的位置,依旧没有诞生出凌驾于世俗意义上的超凡物种。

由此推断,即使是灵能时代,修行也不是任何物种都可以开启的,看似偶然却又是一种必然,万事万物本自有其天花板存在,修行和超凡亦不能例外。

唐飞越目前遇见过的物种,旗人鱼算是有这样的迹象,棘沙藤同样如此。不过于严格意义上说,它们同样还不算超凡,只能说有些开启超凡的迹象罢了,至于依据在何处?他的直觉即是如此。

美丽的东西从来都是命途多舛久经磨难的,这群梅花鹿也是如此。

在唐飞越的感知里,有十几只凶厉的野狼已经发现了它们,就在不远处的山坡上。

说来这也是他第一次见狼这种动物,在现实世界中,不论是前世还是今生都没有这样的机会,不过没有见过却并不代表不了解这种动物。

凶残、狡黠、复仇心强、等级分明、团队合作等等,这些都是人类赋予狼的标签。

在古代,草原上的牧民对狼尤为崇拜,认为其可与天上的雄鹰媲美,而在现代,关于狼的话题那就更多了。诸如狼性精神狼图腾之类的,什么千里吃肉,什么集体捕猎等。

但即使凶狠如狼,在人类的贪婪面前,依旧不够看的。

自有工业文明以来,人类社会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就呈急剧性变化,很多物种都在人为因素下泯灭在历史长河中,这件事每天都在发生。

在人类的刀枪面前,在人类的利益面前,狼不过是挣扎的更久了些罢了。

但也不能因此就小看这种生物,起码现在不能。

虽是灰褐色毛发,却也油光可鉴,说明这些野狼活的挺好,毕竟黄金岛上食物链丰富的超出人类的想象,饿是饿不到的。

竖耳,蓝褐色眼睛,这和地球上的狼的特征也很符合;不过却有一米多高,身长接近两米,这简直是有点恐怖了。如果不是亲自感知到,然后再亲眼看见,唐飞越甚至都怀疑是不是自己看错了。

这种体型,看着像野狼,倒不如说是东北虎,这已经不是中型犬科哺乳动物的范围了,完全可以上升到大型哺乳类犬科动物。

观其外而知其内,观其型而知其攻击力也。

如果是昔年旧时,唐飞越这会绝对会被吓得半死,然而现下却一点紧张感都没有。手心无汗心跳也如常,毕竟哥们现在也是身怀绝艺之人,所谓艺高人胆大,指不定今天还要施展屠狼术呢?

反观鹿群,它们已经感受到了空气里弥漫的猎杀之意,领头的几只雄鹿这会已经循意而望,焦躁不安地刨着蹄子,发出天敌出现的警告,虽不明鹿语但唐飞越却可以感知到其不安的情绪。

唐飞越稍稍安慰了下鹿群,虽然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是自然界的普遍规律,是天地轮回之序曲。鹿吃草也好,狼吃鹿也罢,这一切都只是为了生存罢了,也谈不上什么是非对错,不过他依然觉得有点残忍,这么漂亮的鹿群留着当吉祥物多好,要吃去吃别的动物呗?

于是曲指放在唇边,吹了口气,口哨声于是在河畔响起,响亮且充满挑衅,狼群同样予以回啸,声震鱼湖之滨。

“好嘛,就让我来称称你们有多少斤两!”

唐飞越弓身,蹬地,整个人像是一道离弦之箭迎着山坡冲了起来。

冲锋之时,背后的弯刀已经倏忽般出现在他手上,弯刀瞬息出鞘,在指间炫舞飞动如耍杂技一般,刀身上隐隐有光华闪现。

今日若杀生,也只为救生而已。

一头,两头,三头,足足有三头野狼从山坡树林里冲了出来,利齿大开,口涎纷飞,居高而临下,速度奇快,不过十秒就要和唐飞越相遇。

然而唐飞越却以常人无法想象的加速度继续加速,人未至,刀光已加狼身。

雪亮如匹练般的刀光,就像一抹突然挂在天际的彩虹,于刹那间出现,刹那间生辉。

又好像本是清空万里的天气,突然就步入漫长永夜,黑暗骤然降临,不能视物,于长夜之中蓦然升起一弯新月。

月华如血色浸染,普照万千国度,无处可逃无处可避。

唐飞越表情淡然,就在一瞬间以感知之墙束缚住几头野狼,使之成砧板之肉,以刀做剑斩之。这式“月华斩”一使出来,便有些小楼一夜听春雨的意境。

当然,他最后还是忍不住作弊了,虽有些无耻,但真的很好用。

抱歉,我本是想试试弯刀的锋利来着,可惜了,我的拳法还没有使出来呢。

几声轻微的“嗤嗤”声后,三条斗大的狼头便被弯刀削断,血溅当场,齐齐整整死翘翘。

什么铜头铁骨豆腐腰,什么野兽群里第一凶,什么基因变异风暴狼,亦不过是刀下亡魂罢了。

现场一片凶残之象,唐飞越成功诠释了什么叫盖世大魔王,什么叫强大如斯,什么又叫卧槽好残忍。

剩下的那些野狼低头俯地,呜咽不止,大概衡量了下对方的杀伤力,纷纷逃窜而去。

再不走,再特么不走,就不用走了。

是以梅花鹿群的一场生死危机登时被解除,只不过唐飞越除了微微有些兴奋之外,更多的是索然无味。总觉得还没有用力,对手就倒下了,这也忒无趣了。

唯一的好处是,做狼毫的材料现在有了,且很充沛。

而在不知不觉间,他已经成长到这种地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