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捡了个野男人~(1 / 1)

然而冰冷的电子提示音才不在乎他的呐喊,开启一个通道就把墨归璨丢进去了。

墨归璨在骂骂咧咧中历经千辛万苦,口嫌体正直的完成一个又一个任务。

他已经数不清自己花了多少时间,经历多少辛苦,才完成整整一百个任务。

他承认,他想回来,手刃仇人,让伤害他的人付出代价!

终于,他兑换出了重生大礼包。

“恭喜宿主成功兑换,此礼包珍贵无比,请您务必好好珍惜。”

墨归璨费了那么大劲才得到这个重生礼包,不用提醒也知道珍惜。

他要报仇,要报复那些践踏他的人。

他还要为自己,好好活一次!

“请您最后一次闭上眼睛,做好准备,回到属于您的世界。”

随着提示音响起,墨归璨缓缓闭上眼睛,他的身体逐渐有了感觉,他感受到了冰凉的雨水和难以言喻的痛意。

他连忙睁开眼,眼前的景象让他大吃一惊,他居然看到了脑海里熟悉又久远的记忆——那个竖着感受着“野兽出没,生人勿进”的牌子!

他永远记得这一刻,这是他被杀死的前一分钟。

???

所谓重生,就是回到死前的一分钟吗?

墨归璨没有多余的力气去骂这天杀坑人的重生大礼包,上一世他已经用生命为代价,给自己排除了一个错误答案——看似生路实则有埋伏的小路。

那么,现在他只剩下一个选择:

跳崖。

墨归璨希望自己可以绝处逢生。

他既然回来了,自然不想再死的那么窝囊。

墨归璨走到断崖边,深吸一口气,咬紧牙关跳了下去。

天旋地转之间,石子树枝划开他身上本就存在的刀伤,撕裂的疼痛拉扯着墨归璨混沌的神经,强迫他保持清醒。

等一切都停下来的时候,墨归璨安安静静的趴在聚满雨水的小水坑里,一动不动的。

浑身炸裂的疼痛让墨归璨无法昏厥过去,但也做不出多余的动作,他如同一条战败的野狗一样趴在雨里,雨水冲刷着他身上的血迹,像是狠厉的鞭子,鞭笞着他起来。

但他做不到了。

他只能大口大口的喘息着,不甘的望着眼前浑浊的雨水。

重活一次,他的生命,似乎又走到了尽头。

绝望的情绪拉着墨归璨的神经,他用尽所有力气尝试着站起来,最终还是昏昏沉沉的晕了过去。

“嘬嘬嘬,嘬嘬嘬……”

这是什么声音?

是有人来救他了吗?

他会活下去吗?

墨归璨艰难的蠕动一下,便再也没有多余的力气去回应这道声音。

叶挽星怀疑在她不远处趴着的是一条大黑狗,几句清脆的“嘬嘬嘬”后,她看到那只“大黑狗”艰难的动了两下,露出半张侧脸。

叶挽星眉毛一挑,惊奇的感叹,这居然真的是一个活人!

叶挽星作为二十一世纪良好青年,热心的人民群众,本着生命至上的原则,赶紧跑到他的身边查看情况。

叶挽星先将人翻过来让他平躺,摸了摸他的脉搏。

还活着,但很虚弱。

他穿着黑色的西装,被像是小刀一样锋利的武器划出许多小口子,露出翻着皮肉的恐怖伤口。

白色的衬衫沾着黄糟糟的泥巴点,和西装外套一样被划的破烂不堪,晕着层次分明的粉红血迹。

他的手臂腰肢还有小腿都有不同程度的伤口,伤口有深有浅,有长有短,除了腹部两道最长的刀伤,还有大大小小数十道不同深度的伤口。

叶挽星初步判断,有的是人为弄的,还有伤口应该是树枝和石头划的。

看来,他是从眼前这荒山上滚下来的。

墨归璨受伤的血肉已经被雨水浸染的发白,血腥味很淡,叶挽星不自觉的皱了皱眉头。

情况不容乐观啊。

从这具身体目前表现出来的情况来看,他起码在雨里淋了两个小时,整个人失血过多,现在已经完全休克。

叶挽星啧啧称奇。

“这都没死,生命力真顽强。”

“不过你还是运气好,居然遇到我了。”

不然,他只能亲自出殡喽。

叶挽星这会儿正好无事可做,本来她进山就是想趁着大雨过后看看有没有冲出来的尸体白骨啥的,给自己找点事情做。

再不济也得抓几只猫猫狗狗去绝育。

谁知道还没上山,先被一个命悬一线的男人碰瓷了。

她仔细的打量着这个男人。

五官端正,长相上乘。

就是这小身板看起来营养不良。

看在他长的不错还和她有缘分的份上,叶挽星决定把人带回家治一治,如果性格合适的话,那就养起来。

俗话说得好,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正好她现在孤孤单单一个人,需要一个伴。

这山郊野外,人还这么虚弱,不救的话,怕是要被野狼野猪当成晚餐了。

做好决定,叶挽星把人抱起来,转身跑回北城监狱,从荀靖空那里找了些急救的绷带和清创的药,给墨归璨简单的包扎了一下。

叶挽星又让荀靖空给她安排一辆车。

荀靖空万万没想到大小姐出去半个小时,就捡了一个野男人回来。

野男人用他的药蹭他的车,还躺在大小姐怀里!

荀靖空瞪大了眼睛,不可置信的望着叶挽星,“大小姐,他是谁?”

“不知道,刚好遇到了,救一下给自己积点德。”

荀靖空:“……”

哦。

这样啊。

这是好事,他支持!

荀靖空急忙给叶挽星找了一辆车,目送叶挽星驾车离开。

此时此刻,他觉得今天让值班的保安提前下班是一个无比错误的决定,不然的话,他就能亲自送大小姐回去了!

一个小时后,叶挽星顺利抵达一栋私人别墅。

叶挽星名下的房产有许多,具体位置她的几个哥哥都知道,但这里是例外。

这栋别墅,是叶挽星几年前千挑万选相中的,价格也不贵,就两个亿。

当时叶挽星买这个房子是因为刚好在执行一个任务,结果发现这房子确实不错,就大手一挥真的买了下来。

又因为当时的身份是编造出来的,房子只好挂在了别人名下。

没想到无心插柳柳成荫,叶宸瑾肯定查不到这里。

叶挽星通过瞳孔识别解锁进门,直接把人放在昂贵的羊毛地毯上,毫不犹豫的将他衣服扒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