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狗哥想找个机会把曲甜甜骗上车搋走(1 / 1)

狗哥靠近人群的时候。

曲甜甜在赵小草她们的帮助下。

已经把海螺全捡了起来。

正高兴时,曲甜甜的耳边传来一阵港式普通话。

“嗯,这位小姐您好,我在旁边盯上您捡的这些海螺好久了,请问一下,小姐您愿不愿意把这些海螺卖给我?”

听到这种突兀的喊话声。

包括曲甜甜在内的人,都转头看向后方。

印入眼帘的是一个五五身材的胖子,圆脸盘子上架着一副黑色的蛤蟆镜,身上穿着港商们爱穿的格子衬衣,左胳膊下夹着一只黑色皮包,脚上踩着一双锃亮的皮鞋,看起来派头十足。

平时,海滩边偶尔也会有港市那边来的人过来买海鲜。

不过那些人都是在深市或者附近的城市开饭馆的。

求购的海鲜数量众多。

每次,乡亲们都会把富商们往鱼场里引。

刚好今天鱼场的老板娘曲甜甜在这里。

平日里一向对人非常热心的赵小草便马上指着曲甜甜告诉狗哥:“这位港城来的老板你的眼神可是真的好,一问便问到鱼场老板娘的头上来了,我告诉你,你找她就是找对人了,她家有一个规模挺大的鱼场,你们这些开饭馆的老板想要买点啥海鲜去她家的鱼场走两圈就能买到想要的海鲜。”

狗哥一听,连连点头。

推了推蛤蟆镜,装作很满意地用做作的港城音夸道。

“那就好,那就好,我要买小姐捡的这些海螺。”

“刚捡回来的,看起来真新鲜,个头也好,不知道小姐您要多少钱才肯割爱,我跟您讲跟我做生意您不用前怕狼后怕虎的,想要多少钱就大胆的说,我在港城,深市,莞城加起来有十几家生意,生意旺的很,您能保证食材新鲜我们双方可以长期合作的,行吗?”

这个狗哥,能得到胡明这个富少的青睐。

看来还挺有两把刷子的。

一上来就给自己的身份镀上了一层金。

别说别人,连历练两世的曲甜甜都没怀疑他目的不纯。

她浅浅的思索一下,便爽快地答应了狗哥。

还指着不远处的那一排只有一层的平房说:“行,我可以作主把这堆海螺卖给你,不过价格我得回去问一下我的男人才行,要不你在这里等我一会儿,我去那个鱼场找我的男人问清楚价格就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你觉得怎么样?”

蛤蟆镜底下那双眼睛随着她指的方向滴溜溜转了一圈。

狗哥满口答应了下来。

“行,没问题,要不我跟小姐您去一趟吧?”

在狗哥眼里,把曲甜甜从这群人群里引走,在半路上找个没有人走动的地方更好对明少喜欢的女人下手,把她掳走再打扮性感一点,穿少一点送到明少床上去,让明少带着这个女人快活一晚上,到时候别说一万,估计三四万,明少都能眼都不眨一下的扔给他。

所以他回话时,声音都激动地有点变了声。

也引起了曲甜甜的警觉。

她刚想问狗哥要一张名片来查验一下真实。

旁边一个帮她捡了小半天海螺的婶子轻轻推了一下发愣的她,并且还非常热情地凑到曲甜甜面前催促她:“林家小媳妇,你还在这等啥呢?像这位先生这么优质的客户,你还不赶紧带他过去找林牧,万一他认为你招待不周,觉得心里不舒服另找供应商,你们老林家不就少了一个客户吗?”

“你快去找牧小子,这几个小子有我们替你看着。你手脚麻利点快去快回就行了,这点脚程也要不了多少时间。”

这个婶子刚说完,立马又有三个婶子纷纷附和。

“对,你快去一趟鱼场。”

“平时这个点,林牧那小子刚好去市里送货回来。”

“林家小媳妇你去找准能见找到牧小子他人,这堆海螺看着都能卖个两三千,在这人均工资只有三十元钱的八零年代,你两三个小时可就能挣人家一百天才能挣到的钱,你可别犯傻,把到手的大好事往外推喔?”

在乡亲们东一句西一句的劝诫中。

曲甜甜始终还有点顾虑。

见曲甜甜不上钩了,聪明的狗哥在黑色公文包里一掏。

掏出一本印有莲花图案的港城居民身份证。

接着又掏出他平时专门用来骗人的港城出入证明,为了做的逼真,上面还真的印有狗哥本人的人脸照,然后为了获取曲甜甜的信任,他还把脸上的蛤蟆镜取下来让村民们把他的相貌与证件上的作了对比。

比较完后,狗哥还主动提出把证件押在村民手中。

曲甜甜才打消了顾虑。

她跟四个儿子打了一声招呼后就走了。

原本她不想带着黑虎,奇怪的是赶了几次都赶不走。没办法,曲甜甜只得带上它领着狗蛋往鱼场踩在浅滩上深一脚浅一脚的往前走去。走在路上,由于跟狗蛋不是很熟。

曲甜甜全程都没有跟他说话只顾着赶路。

可惜到了鱼场,并没有见到林牧他们。

只有迟公明和四条狗在鱼场里守着。

迟公明还告诉曲甜甜,林牧中午来了一趟,说答应胖阿嫂的货送迟了,并且送完胖阿嫂的货,他要还要带上周宝京他们去谈一笔之前就约好的生意,要明天晚上十点钟才能回来。说完,迟公明还把林牧留的留言条递了过去。

仔细看了一眼留言条后。

没办法,曲甜甜只得带着狗哥无功而返。

其实私底下,有无数次狗哥都想动手抓人。

可惜黑虎每次都会搞出些动静来惹曲甜甜回头看。

导致狗哥一次都没曾得到手过。

在他静静等待下一次机会的时候。

他们刚好经过一堵礁石。

曲甜甜远远看到那堵礁石下站着一个穿白裙子的少女。

没错,就是一个少女,她站在一朵朵洁白无瑕的浪花中慢吞吞地往深海走去,刚开始,曲甜甜并没有多去在意那个少女,直到她在无意中瞥到她那两个便宜表哥蹑手蹑脚地趴在礁石上,还虎视眈眈地盯着站在浪花中的那个少女。

她心里就有了一些不好的预感。

因为,前几天夏半雪想害她用的也是这种眼神。

果然老话说的好,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这夏家人害起人来,连眼神都是一样的狠。

盯着站在海里那个仿佛似曾相识的白裙少女。

曲甜甜心里就起了疑惑。

她总感觉,自己前世在哪里见过这个少女?

有了这个念头,她也开始回想起前世发生过的事。

大概回忆了两分钟左右。

曲甜甜就依稀想起前世她与这个女人相识的过程。

当年,曲甜甜在胡红军的逼迫下,端着一个缺了口的破碗乞讨到一座占地3500平的高档大别墅区时,被里面冲出来的一个女管家以搞脏了她主人的屋子为由头,指使几个凶残的打手硬生生的打断了她的右腿,后来她的腿废了。在她好像一只狗一样在地下爬来爬去苟活着的时候。

夏半雪找到了她,踩着她那条已经变形的残腿告诉她。

她当初是故意叫佣人打断她的腿的。

而且胡红军会叫她来这里行乞,也是她精心安排的。

她只是花了3000元,就通过胡红军买了她的一条腿。

怪就怪她曲甜甜明明都把林牧让给她了。却连来乞讨都不知道离林牧远一点,非要在他的公司楼下转来转去,搞的林牧非要善心大发把她接到林家来当佣人,她吃醋了,也怕真相被拆穿,失去已经到手了的荣华富贵。

所以心如蛇蝎的她就随便找了一个理由要了她一条腿。

还指使胡红军赶走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