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攻玉从家里翻出仅剩的布票,放在小布包里。
瞅着这个破破烂烂的小布包,宋攻玉嘴角抽了抽,没别的原因,这个包也太磕渗了。
她从今天拿回来的布料中抽了一匹蓝色的咔叽布。这个布料最近很流行,看来这群舞蹈社的女学生家底还真是不错。这个咔叽布比棉布更硬挺,做出来的效果也比棉麻布要好得多。
容她先抽点料子做个单肩包吧。
她先是裁了一部分布料做出一个帆布包一样的款式,这个包就留着自己用,然后又做了一个斜挎的书包,给许同晨上学用。
“姐姐,这个包是给我的?”许同晨将崭新的书包捧在手心,眼睛亮晶晶的。
他感动极了,一声姐姐脱口问出。
宋攻玉笑:“当然是给你的,难道还有别人吗?”
“姐姐,对不起。”许同晨突然低头说道。
“对不起什么?”宋攻玉一头雾水。
“如果不是要供我上学,你自己也可以去上学了。”许同晨愧疚极了。
宋攻玉无奈,说实话她还真不在乎上学这件事。在竞争激烈的后世,上学尚且不是唯一的出路,更何况机遇满满的七八十年代呢?
自然不是读书无用论,相反,宋攻玉很赞成去读书,读书是最简单最有效的跨越阶层的方式。但是这不适合宋攻玉!
先不说宋攻玉并不是学习那块料,就说这个时代的各种知识吧。这个时代虽然很接近前世那个世界的历史,但是还有细小的出入。
有了以前的知识先入为主,她是无论如何也记不住那些换了个名字的伟人历史,以及偏差一两年左右的事件。
她擅长的仅仅是英语和数学。
所以这两年她先考虑挣钱的事情,挣了钱之后,再去拿个学历。
宋攻玉柔声道:“我不会为了任何人而牺牲我自己。所以,不上学是我自己的决定,和你没有关系。让你去上学,也仅仅是因为上学这条路适合你。”
不知为何,简简单单的几句话却极让人信服。
许同晨点点头,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等回了房间,许同晨立马就将斜挎包背在身上。斜挎包里还有一个分隔层和一个小口袋,这个书包又好看又实用。
许同晨小时候每次开学,都会有一个新的书包,是妈妈亲手做的。来了成县以后,他就再也没有奢求过任何东西,包括一个新书包。
但是姐姐给她做了。
许同晨只有自己一个人的时候,才会有很生动的表情。此刻,他的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他将自己今天拿到的新课本都装进书包里,大小合适,还有多余的空间。他郑重的将书包摆在床头,开心的入睡了。
宋攻玉可没想到一个书包就给许同晨激动得不行。她此刻手里拿着票,翻来覆去的看。
爸妈留下了很多票,布票、蛋糕票、理发票等等,还有一张工业票!
别看一两年后票证就会消失,现在的工业票可是值大钱了!
宋攻玉打算该花的都花掉,留着以后也没什么用处。只不过这个工业票现在是个紧俏货,要留着以备不时之需。
周末的天气有点阴沉沉的,许同晨看着乌云密布的天空,皱着眉:“姐姐,要不今天不去了吧。”
宋攻玉倒是兴致满满,往兜里塞了些饼干奶糖:“说啥呢!明天就要去上学了,今天必须去买几身新衣服,再把你那头发剪剪!”
许同晨有些不好意思,他以前开学家里也会很开心,但不至于这么隆重。
“同晨,你要记住。这个社会就是看人下菜碟的,你穿的好,别人第一眼就不会看轻了你。与人打交道,第一印象非常重要!”宋攻玉背上挎包,教导着。
许同晨一时之间有些震惊。
从小,没有人告诉他要穿的体面,给别人留下一个好的第一印象,反而爸爸妈妈经常说,穿得光鲜靓丽是虚荣的,身外之物最是无用,要勤俭节约,一个人的品德与内在才是最重要的。
看着许同晨震惊的神色,宋攻玉笑了:“是不是觉得这是虚荣?”
许同晨迟疑着点点头。
“同晨,我们只是在我们能力范围内穿的好些,并不是打肿脸充胖子,怎么叫虚荣呢?”宋攻玉拿过雨伞,穿上一双雨靴,“如果你第一次见到一个人,他穿的邋里邋遢,你对他的第一印象会好么,会想和他深交吗?”
“连交往的机会都没有,你如何让别人感受到你是一个品行高洁的人呢?”
“况且,我也说了第一印象‘非常’重要而不是最重要。最重要的当然还是内在的品质。就像一家餐馆,漂亮的装饰会吸引人们走进去,但好的味道才能真正留住客人。”
宋攻玉拍了拍许同晨的肩膀,向前走着:“当然了,对待自己这样要求的同时,也不要以貌取人。”
许同晨点点头。
感觉姐姐好厉害,她的看法是自己从未接触过的,但却非常有道理。
宋攻玉看着他顿悟的神色,眼里闪过一丝苦涩。她愿意把所有美好的品质教给他,让他在阳光下成长,就当是弥补曾经的遗憾。
宋攻玉撑起伞,伞沿低垂,茫茫大雨中遮盖住了她的神色。
许同晨跟在身侧。
雨慢慢下得大了,宋攻玉撑的有些吃力,许同晨接过伞挡在前面,并拿走宋攻玉的背包背在了自己身上。
“姐姐,雨下大了,要不我们回去吧。”许同晨再次开口。
他一回头,却看见了宋攻玉淡淡的笑容。
“同晨,才不要回去呢。”她愉快的走着,似乎是发自内心的愉悦,“你不知道吧,我最喜欢下雨天了,一到阴天或者雨天,我的心情就很好哦。”
说着她用力踩了一个水坑,看到水有一些溅到了许同晨的裤脚,她还是笑嘻嘻的:“同晨,回去衣服你洗!”
许同晨看着这样的宋攻玉,感到很生动,与沉闷的雨天不同,姐姐显得富有生命力。他点头,脸上漾出一个浅浅的笑:“好啊,我洗衣服,不会让姐姐累到。”
突然宋攻玉戳了戳许同晨的脸:“同晨,你脸上有酒窝欸!”
然后用命令的语气道:“脸上有酒窝,你不笑就是浪费了,以后要多笑笑!”
闻言,他的酒窝更深了。
—— ——
小剧场
则:你为什么喜欢雨天呢?
玉:因为晴天会很晒很热啊!衣服湿了可以晾干,人晒黑了就很难白回来!
(防晒意识深入骨髓了哈)
则:同晨为什么喜欢雨天呢?
晨:因为姐姐喜欢雨天!
玉:别听他瞎说,他最喜欢晴天(ˉ▽ˉ;)
(因为被pi斗游街的时候,雨天会更狼狈更难熬/(ㄒo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