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千伏升压站电气二次设备—调度数据网设备之6。(1 / 1)

7.验收试验。

7.1.概述。

卖方所提供的设备的质量、功能、性能均应经过试验,并经买方认可,才能交货。

试验内容由卖方制定,并经买方确定。

买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增减或减少试验内容,更改实验方法,调整试验条件。

卖方应提供所有工厂试验及验收的细则,细则中应明确规定试验项目及以及所达到的性能要求。

买方人员对试验的认可签字,并不解除卖方对合同规定的保证责任。

卖方应提供一份详细的工厂试验和现场验收的计划,包括系统性能、功能及系统稳定运行的测试方法,买方对卖方提供的试验和验收计划具有修改的权利,并在设计联络会上经买方确认后生效。

卖方应提供4份试验报告的拷贝,每份报告均应有编号、日期,试验报告至少要包括以下内容:

设备的说明。

设备的项目编号,数量以及顺序号。

完成实验的时间、地点及方法。

试验环境,包括温度,湿度,电源电压和条件。

试验合格的标准。

试验数据。

试验人员名单。

负责人签字。

工厂试验期间,卖方应根据技术协议的要求,提供检验、维护、测量、试验和记录的设备。

现场验收的专用仪器仪表由卖方提供,通用仪器仪表由买方提供。

7.2.现场验收试验。(SAT)

现场验收试验由买方人员在卖方工程师的现场指导下进行。

现场验收试验应在完成fat所进行的全部系统功能试验和稳定性试验后,现场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已具备条件时进行。

现场验收试验应包括设备与买方其他系统设备互联的实验,还应测试与网管中心或者终端的通信试验。

现场验收试验稳定性试验的时间为连续进行的168小时。

在稳定性实验的168小时内,不得对硬件设备和软件程序进行调整,除非经过买方许可。

现场验收试验开始三周内,如果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则现场验收试验不能通过。

卖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纠正,费用由卖方负责。

现场验收试验的一般仪器由买方准备,专用工具和仪器由卖方提供。

现场验收试验合格后完成30天,双方代表应在现场验收报告上签字。

作为证明系统符合规范书的依据,现场验收试验完成后30天内,卖方向买方提交两份经签字的性能实验报告,其中包括所完成实验的结果、所使用的仪器及试验人员的签字。

卖方应派合格的工程师到买方现场组织实施现场验收试验,现场验收试验和现场服务所需的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中并单列。

8.质量保证及管理。

卖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所有设备都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按最佳方式进行设计和制造,采用的是优质材料和先进工艺,并在各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卖方应保证系统硬件设备经过正确安装、正确操作和保养,在其寿命内运行良好。

卖方应承诺系统主要设备及部件的运行寿命不少于10年。

由于卖方设计材料或工艺原因所造成的缺陷或故障,在合同的运行寿命期内,卖方应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模板或整机。

质保期为两年。按照到货24个月或者现场验收后18个月,以先到为准。

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卖方设备或软件的质量问题而造成系统的停运,卖方应负责尽快更换有缺陷或损坏的部件,或者调整相应的软件,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卖方应对合同设备的设计材料和零部件选购、加工、制作、集成组态、试验等过程建立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并在合同的整个制造和集成组态过程中严格按其执行。

卖方提供的所有设备应附有制造商发出的、有卖方签字的检查记录、质量保证书和试验报告。

卖方应采用有运行经验证明正确的、成熟的技术来进行合同设备的生产和系统的组态。

如采用卖方过去从未采用过的新技术,应经得买方的同意。

卖方从其他厂商采购的软件和设备一切质量、版权问题应由卖方负责。

卖方应提供技术服务:提供对所有系统硬件和软件维护问题的帮助提供一天24小时一周7天的紧急帮助服务,紧急帮助可采用远程诊断方式远程诊断的方式所需要的硬软件设备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可通过电话提供机遇技术支持服务指导买方技术人员诊断存在的技术问题如果买方技术人员不能解决问题卖方应派遣维修人员赶往现场支持服务的报价应包括交通住宿和人工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