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带着近乎颤抖的声音问,“尔斯大叔,这片地方……叫什么名字?”
“给你说了啊,奥祢,在大点儿的话,那就是整个斯诺迪亚大陆,呵呵,你是外星人吗?为什么要问这些低智的问题?”
“噢,没事了,我可能是受伤有点重,起来脑子有些沉沉的,我再休息一会儿吧”,听到这个回答,我的心彻底沉了下去
“那行,我先出去了……哦,对了,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呢”
我眼神飘渺的说,“我叫曦空”
“曦空?这个名字还真是少见啊”,大叔没有多说什么,轻轻的走了出去
我重新躺回床上,心如乱麻,搞什么啊!照尔斯大叔的说法,这还真不是地球了,艹,什么b事都能弄我头上来,先是在去学校的路上被搞到这个b地方,又是在一个不知道是哪的地方让人弄死了,现在又在这里醒来了,还莫名其妙的搞懂了一种语言,到底要干什么!而且,现在这种情况,我恐怕已经回不去了吧,我要干什么……我该怎么做……,我他妈到底过来干什么啊,那个把我弄过来的人!你他妈给老子一点指示啊!………………很长一段时间的沉默中…………什么用都没有,算了,睡吧,睡着了什么事也没有了,睡吧………屋外,明亮的月,幽寂的夜,月光铺在了森林顶层,一览无余,但也仅仅照到顶层而已
“你可不要再让我失望了啊”
可能是睡得早的缘故,又或是心中的事很乱,我起的很早,太阳虽然还没有升起来,但天色已经有些微微明朗了,走出卧室,尔斯大叔正坐在椅子上看书,察觉到我出来,抬起头,“早啊,好些了吗?曦空”
“好多了,谢谢大叔你收留了我”,我边说边走到尔斯大叔对面的椅子前坐了下来,“呵呵,没事就好,说实话,我在刚回家的时候看见家里的椅子上出现了一个浑身是血的人,手里还正拿着我早上吃剩下的面包片,把我吓了一大跳呢”,尔斯大叔每次说话从来不看着人,目光四处飘荡,好像在寻找着什么,眼神依然的颓废,头发也很杂乱,胡子拉碴,似乎从来都没有打理过,语气却显得热情,从声音上听根本想不到他是这般面貌,“虽然搞不清楚你伤的那么重,是如何恢复的这么快,不过这些已经不重要了,看你好的差不多了,也该回到你的家了吧”
“家?呵呵”我苦笑道,“恐怕,现在我已经回不去了吧”,尔斯大叔漂浮不定的眼神终于锁定在了我的身上,“哦?为什么?跟家里闹矛盾了吗?确实,看你这种青春期的小孩也是到了这种时候了,要好好跟家里调解啊,一个人出来还伤的这么重………家里人不担心你吗?”尔斯大叔自顾自的说了一大堆,“不是啊,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我的家,已经没了”,这句话说出口,我感觉到意思可能会有点让人误解,不过已经无所谓了,倒不如说让尔斯大叔误解,我才不用解释那么多,尔斯大叔听了我的话,沉默良久,眼神又涣散了,“是这样啊,那你以后……要怎么办”
“怎么办?我,总得先生活下去吧,比如——去找到一个收入来源啊”,在与大叔的对话中,我也仔细想了,好像也就只有这样办了,虽然很不甘心,但我的余生好像也就只有这样,“这样啊”,尔斯大叔把书放在了桌子上,扶着腿站了起来,“那你,跟着我狩猎吧”,狩猎?原来尔斯大叔的职业是猎人啊,嗯………似乎也不错,“啊~好吧,我似乎也没有别的选择了”
尔斯大叔得到了我的回答,点了点头,又站在原地沉思了一会,回到了他的房间中,不一会儿,出来时他的手里就提着一个包,准确的来说是一个布袋,顶端用一个绳子系了起来,看起来很复古,尔斯大叔身上多了一些血腥味,随后指着墙边,“看到那把枪了吗,拿上跟我走吧”,我拿起那把猎枪,造型很独特,我从来没有见到过,虽然外观看起来有些像双管霰弹枪,但是枪柄上并没有扳机,整个枪托都散发着淡淡的青光,在这幽暗的房间内显得些许神秘,我第一次见这种造型奇特的枪,“尔斯大叔,这枪为什么没有扳机啊?”
“拌鸡?什么东西?枪上面可不需要生禽啊”
“不是,是发射子弹的那个扳机啊”,怎么回事?我知道这里不是地球,但是这枪没有扳机也太奇怪了吧,我摸索了半天,这摁一下那按一下,始终没有找到,而大叔看见我奇怪的行为,有些许不解的盯着我,“干什么呢?曦空……我感觉……你从我见到你时就很不正常,你到底怎么了?”
“呃………,我不是太懂这个枪要怎么用?”,肯定呀!我怎么可能正常!我都不来自这个世界,尔斯盯着我,看了一会,似乎又有些释然了,毕竟,从小都没见过枪,应该不是什么………不正常的事儿吧?应该吧?“行了,先不管这些,你拿着的那把枪,跟我走吧”,虽然我的回答有些含糊不清,但大叔他也没有怎么追究,领着我进入了森林
一进入森林,尔斯大叔便从那个布袋里掏出了一张地图,我瞥了一眼,大概是这个森林的布局吧,上面画的圈圈叉叉的是什么东西,我也不知道,大叔拿着地图看了一会,就开始在横七竖八的树林中穿行,走到了什么地方,大叔停了下来,我朝大叔的方向看去,是一只兔子,被捕兽夹夹掉了腿,应该已经断气了,后腿根部的皮毛上,原本雪白的皮毛上结满了血痂,看着只兔子,我的心里莫名的恶心,大叔似乎也看出我了的状态,“忍着点儿吧,慢慢适应,以后你要面对的基本上都是些死物”,说着,走了过去把那只死兔子提起来,装进了一个他随身带的布袋子里,那个布袋子看起来已经很陈旧了,虽然有清洗的痕迹,但长年累月布袋由内而渗透到外的血迹还是难以清除,那暗黑色于没有遭受到血迹侵袭的地方形成色差,尔斯大叔继续把捕兽夹张开,放置到原先的位置,“好了,走吧,去下一个地方”
就这样,我跟着尔斯大叔兜兜转转走完了他放置的所有捕兽夹的位置,大概有二十几个,每个捕兽夹与每个捕兽夹之间相距不远,差不多过了两三个小时,我和大叔就收集完了所有猎物,这些动物尸体很多,尔斯大叔一个人提不完,我也帮着他提了几袋,我的脑袋有些昏昏沉沉的,只想尽快走出这片闷热的森林,“大叔,我们今天要干的就是这些吗?”
“对,就是这些了”,说着,我和尔斯大叔就已经到家了,“只不过,你还有事要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