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偏爱(1 / 1)

云初归家,造成了不小的轰动。

无他,云初和赵先生出去吃饭,回来的时候却带了一个漂亮的不像话的少年!

这个漂亮的少年身上还披着云初小姐的披风!

什么情况啊!众人都懵了。

尤其是秀秀,简直要咬牙切齿了。

“云初姐姐,他是谁?”秀秀忍不住开口问道。

云初倒是云淡风轻的,“他叫曦月,是个可怜的孩子,我吃饭的时候掌柜让他来伺候我们,我不忍心他做这种事,干脆把他买回来了。”

赵先生适时地补上了一句:“花了三百两!黄金!”

众人瞠目结舌,尤其是二叔,围着曦月上下左右的看个不停。

大侄女现在真成了有钱人了,视金钱为粪土了,豪掷千金了,败家了。。。

曦月被看的有些不开心,默默地挪到了云初身后。

“那他以后要干嘛?”秀秀问道。

她不在乎这个人是花多少钱买的,云初花钱大手大脚她是知道的。

她在乎的是,这个人以后在家中是什么样的角色。

曦月也默默竖起了耳朵。

云初想了想,道:“曦月年纪小,长得又漂亮,就先跟在我身边养几年吧。等他长大了,再把他带到店里去工作吧。你们平日里也可以教教他。”

“跟在你身边?还是几年?”秀秀觉得自己的心口隐隐作痛。

天杀的,狐狸精啊!让她遇到活的狐狸精了!

“那我明日起就要好好教他!!!”秀秀咬牙切齿。

曦月听了云初的话微怔,垂下的眸子里装着难解的情绪。

她好像。。。是真的想让他好好活下去,不被别人欺负。

云初笑着捏了捏秀秀的脸,笑道:“你可别欺负他。”

秀秀胡乱的应了一声,又想到了一个新的问题:“那他今晚睡哪儿?”

曦月能感受到这座宅子里的人好像不太欢迎他的到来,有种孤立无援之感。

他被仇家关在马车里七天六夜,才到了这里。这儿的人他不熟悉,地方也不认识。

一只手悄悄从披风下面伸了出来,扯了扯云初的衣袖。

云初回头看了一眼,对上了一双有些茫然无措的眼睛。

云初叹了口气。这双眼睛,本不该是这种神情。

“就睡在我左边的厢房吧。”

秀秀想抗议,但是云初却踉跄了一下。

她伸出细腻嫩白的手臂,扶住了头,说道:“喝多了,头晕。”

秀秀瞪了一眼赵先生,忙扶着云初回房间去了。

曦月紧紧地跟在云初身后,亦步亦趋。

赵先生摇了摇头,瞪他干嘛,他也委屈啊!他也喝了不少,怎么没人来关心他!

不过,很快就有人来关心他了,张树林来八卦了。

“老弟,你说实话,你是不是带我大侄女去吃花酒了?”

“你可别瞎说,我们去的是正经地方!”

“正经地方有这么漂亮的少年伺候人喝酒?你别说,我还没见过长得这么漂亮的。。。”

云初第二天一直睡到日晒三竿才起来。

宿醉的结果就是头疼的不行。

“云初姐姐,你醒啦?”

秀秀守在一旁,见云初醒了,忙关切的问道。她熬了醒酒汤,就等云初醒了喝下去。

云初有些无奈的说道:“守着我干嘛?这些事让存善做就行了,你身子还没恢复好,以后早上多睡会,不许操劳!”

秀秀撅了噘嘴,在心里说道:我再闲下去,家里还不知道又要多出多少个狐狸精来!

云初喝了醒酒汤,脑袋清醒了不少。

忽然想到曦月,云初忙问道:“曦月呢?他刚来,有没有认生?”

秀秀回道:“我让他在自己房间里好好练字。”

嗯,还加了一句,没事别出来晃悠。

云初倒是来了兴致,“他在练字?会写汉字吗?我去看看。”

狐狸精!

写个字都能勾人!

秀秀在内心呐喊。

阻挡不了云初的脚步,秀秀赶紧跟在了云初后面。她要睁大眼睛看着,防止那个狐狸精做出什么不好的事情来!

云初推开曦月房间的门,果然看到曦月在安静的写着字。

曦月身上还穿着昨天的那身衣服,长长的头发披散开来,却丝毫不影响他写字。

阳光透过纸窗落在他的脸上,让人心驰摇曳。

云初有一瞬间看痴了。

“你来了?”曦月听到脚步声,一抬头,便看到了云初那张嘴角微微勾起的脸庞。

云初走了进来,随手将披在身上的披风解了下来,放到了小榻上。

有点热。

“在练字?早饭吃过了吗?等会带你去买几身衣服。”

云初走到曦月身边,低头看去,白纸上密密麻麻只写了一个字: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