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 章 下辈子不做好人(1 / 1)

“陆少侠,走吧,守不住的。”

“卯时过后,金狗就该大举进攻了,到时整个太原城不可能还有人能活着出去的啊。”

“陆少侠,你还年轻,留着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啊。”

太原城内,伤兵营地。

陆元宵看着面前的老大夫,心底泛起一抹苦涩。

他是十六岁来太原帮忙守城的,直到如今,已有三年之久,这三年来,没有援军。

他知道,太原是座孤城,那个坐在金銮殿上的狗皇帝从始至终就没想过要派援军过来。

他也清楚,太原城自今夜过后,该是一副血流成河的场景。

听着老大夫苦口婆心的劝说着,他没有说话,而是将目光投向了远方。

故乡在三年前就已经没了,他又该何去何从呢……

还不如留下来多杀几名金狗,也算是变相的给爹娘报仇了。

唯一可惜的是,青楼里的姑娘他还没有挨个尝个遍。

说起这个来,倒是再一次想起了昨夜如烟姑娘的口技表演。

不过,那娘们也不是什么好鸟,分明是把他当成救命稻草看待了,一整晚的时间各种变相的求自己带她出城。

后来,他还是答应了,那娘们果然更加的卖力了。

这年头就是这样,人只要有钱有势,什么女人睡不到呢?

这糟糕的世界哪有什么平白无故对你好的人呢?

除了自己爹娘外,陆元宵想不到还有谁是真正无私对他好的。

就连现在这个劝他离开的老大夫也不是什么好鸟。

陆元宵知道,这老鸟这些年来以看病的名义,偷偷勒索了不少伤兵的钱粮。

要不是城中已经没有几名大夫了,这老鸟早就被他宰了。

“陆少侠,走吧,再不走就真的走不了了啊。”

“就这样吧,小爷累了。”

“你这样怎么能行?你不走的话老头子我怎么走的掉?”

陆元宵收回远眺的目光,面无表情的穿上靴子,淡淡开口:“那就别走了。”

老大夫一愣,随即怒道:“好你个狼心狗肺的东西,当初给你治伤的时候你可是答应过带老头子出城的,早知道是这样,当初就该让你死在城门口!”

“我也没说不带你出城啊。”

老大夫再度一愣:“你这话什么意思?”

陆元宵没有回答,不顾老大夫的反抗,将老大夫拎小鸡般的拎了起来,随后走出了伤兵营。

城外已经响起了擂鼓之声,这个时间点上,金狗已经展开了最后一波的攻城战。

他拎着咆哮的老人一路上到了城墙,望了眼下方已经搭建好的云梯,随后笑了笑,反手将老大夫丢了下去。

是的,他没有毁约,确实带老大夫出了城。

而老大夫看起来也很开心,在高空中手舞足蹈的样子就能说明一切。

不知为何,心情一下就豁然开朗了。

小时候爹娘总跟他说,吃亏是福,长大后要做个好人。

可是长大后才发现,吃亏不是福,让别人吃亏才能享别人的福。

而好人也不长命,偏偏就那些恶贯满盈的坏人都能长命百岁,荣华富贵。

他十岁那年,邻居家鸡丢了,后来被他找了回来,之后,他偷鸡贼的身份就在村里传开了。

再后来,全村的鸡都丢了。

十三岁那年,碰见几名山匪在奸淫一名妇女,他打抱不平救了那名妇女,之后,他被官府以采花大盗的身份通缉了整整三年。

后来,他亲切的把那名妇女送去了青楼。

之后,他渐渐明白了一个道理。

好人是没有好报的,吃亏就真的要吃一辈子的亏。

如果可以重来的话…就做个彻头彻尾的混蛋吧。

去他娘的吃亏是福,去他娘的做个好人!

老子宁愿做个混蛋也不会再做什么好人!

这样的大宋……毁灭吧!

夜风吹来,他望向城楼下乌泱泱而来的军队,渐渐笑了起来。

片刻,从旁边兵将手中夺过一块盾牌,反手从腰间抽出刀来,深深的呼了口气后,义无反顾的从城墙上一跃而下。

……

“陆元宵!陆元宵!”

……

“赵医生,那孩子不会有事吧?怎么就想不开呢……”

……

“问题不大,那孩子命硬,六层楼跳下来也只是扭伤了脚踝,简直是奇迹……”

……

——滴滴滴滴——

陆元宵朦胧中清醒过来时,脑中的记忆如幻灯片般闪过,那是一段跳教学楼前的记忆。

脑袋有些发沉,朦胧间,他看到了面前围过来的一张张脸。

同学的、老师的、医生的、还有那个令他一往无前从教学楼上一跃而下的女孩。

十八九岁的年纪,长的很乖,鹅蛋脸,皮肤光滑白皙,身穿白色连衣裙,一双灵动的眼眸眨巴着注视着他。

真他娘的正点!

百花楼什么时候来了新姑娘了?

“陆元宵,你傻不傻啊,我只是说我有喜欢的人了,又没有说那个人不是你。”

声音还挺好听,就是不知道在床上时是怎样的。

眼前画面逐渐清晰,女孩的身影映入现实中,不施粉黛的俏脸上闪过一丝担忧,双手用力的握紧了他的手,微微有些颤抖。

不过就算是这样,陆元宵也能看出她眼神深处的一抹反感。

“你别吓我了好不好,大不了,我给你个追求我的机会就是了。”

陆元宵眉头微皱,脑海中闪过一段画面。

这女孩名叫柳初一,是学校里的明星人物,也是学生们公认的女神。

自己是他的追求者,每日省吃俭用就因为她的一句话,“人家只是手机坏了嘛,又不是不回你的信息。”

于是,吃了几个月的老坛酸菜给她买了台最新款的苹果手机。

像这种事情自然不止一次,柳初一也不会明着跟他说她想要什么,这样做会影响她女神的形象,而是采用一种打你一杆子,再给你一颗甜枣的手段。

“今天真热啊,出这么多汗,要是有一瓶香奈儿牌的香水就好了。”

“元宵你真好,这个礼物我太喜欢啦。”

“下个礼拜我家爱豆就来滨河开演唱会了,听人说,和喜欢的人一起去是最好的告白呢。”

“我就知道元宵对我最好了,只是,我闺蜜也想一起去欸,要不……人家下次再陪你吧,好不好嘛。”

直到前不久她说她看上了一个包包,但陆元宵那时是真的再也榨不出来一点油水了,一直到那包包被买断货后,柳初一也就再也没有理过他。

后来,陆元宵又一次鼓足勇气向她表了白,然而换来的却是柳初一不耐烦的回答。

“你烦不烦啊,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以后别来烦我了好吗。”

自此之后,陆元宵整日魂不守舍,茶不思饭不想,也就是今天的下午,一往无前的从教学楼上一跃而下。

脑海中的记忆长河不断翻滚着,最终停留在了他跳楼前的这段画面上。

这是我吗?

我不是应该在太原城吗?

或者说,这个为爱赴死的好汉才是我?

他抬起手来,用力的拍打着自己的脑袋,感觉上是有痛觉的。

这不是做梦……可我不是这样的啊……

“陆元宵,你怎么不问我,我喜欢的那个人是不是你啊。”

“哦,是我吗?”

陆元宵随口答应一句,目光则是在房间里游动着,那边的门牌上,写着医务处三个字。

听到他的回答,柳初一眼里闪过一丝骄傲,她就算以前对他再怎样的冷漠,面对这一点机会下,这人还不是舔着脸就爬上来了吗?

“好,那我告诉你,那个人就是你,不过……”她小女儿姿态般的点了点手指:“不过,你要答应我,以后不能再做傻事了,人家会担心的嘛。”

“哦。”

“我都说喜欢的人是你了,你就一个哦?”

陆元宵微感烦躁,不耐烦的看她一眼:“不然呢?”

柳初一错愕半晌:“你不应该表现一下你的开心吗?起码也不应该是这种态度吧?”

“我为什么要开心?”

“因为……”她咬了咬牙:“因为我接受你了啊。”

“脑子有病?我说过我接受你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