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6章 他所去的地方白骨累累 其二(1 / 1)

漫漫远游记 吴拾柒 2197 字 1个月前

“一半的人类?”知缘刚刚动身的脚步忽然停滞,他不可置信的看着封广义。

“一看你就没有好好看书学习吧。”封广义微微瞥了知缘一眼说着。

“书?历史书?”知缘忽然想起了历史书上讲述的这段历史,这一段历史可是促进人类联合组成的重要节点啊,他怎么会不知道呢?

“你是说...六成半的人类,会死?”知缘想起了书上的很多,以及...徐瑞阳老师。

“嗯。”

“不能改变吗?哪怕少死一个人也好啊。”知缘急迫的询问,他实在不敢想人类如果死掉六成半的人类,那会是怎样一副灾难的场景啊,如果真到了那种情况下,即便是人类联合起来,真的能应对这弱肉强食的世界吗?

“当然可以改变,而我现在就在改变,能少死一个人,也是好的。”封广义正面的回答了知缘。

“能改变吗?太好了,也就是说,不只是不会死那么多人,小枫,你也...有可能活下来吧?”知缘还是小心翼翼的问了出来,他想起来了,徐瑞阳老师说过,封广义先将最后和寄生种在万世森同归于尽,可是他...怎么能够接受小枫再一次的死在自己面前呢?

“呵。”枫广义哑然失笑,“原来你知道了吗?在担心这个?放心,未来是能够改变的,一定能够改变的,而且换种方式想想,这也就是说在寄生种解决之前,我不会死吧?”

“我也不会让你死掉的,这就是我来这里的意义。”知缘眼神从未有过的坚毅。

“那是,知缘,你可是变数啊,任何时代你都会是最大的变数。”封广义听着知缘那坚定的语气,还能说什么呢?

如果有一个人,不远五百年的距离来到你的身边,在知道了你死亡的结局后,决心要改写你的结局,难道你还要去嘲笑他不自量力要改变历史吗?至少小枫明白,自己在这个世界上还是有所归处的,就算真的自己的结局避不开的死亡,那也一定会有这位来到你身边的人将你的意志与精神传承下去,这一切简直太浪漫了,不是吗?

“哈哈哈,好!再次认识一下,我乃封广义,南国前任大将军之子,同时也是丘尔国的荣誉元帅,此番前往南国沿海,正是为了彻底解决此番人类历史上巨大的灾难。”封广义笑着报出了自己的名号。

“我乃陆知缘,封广义的好兄弟,此番前来不但为了保护五百年前的人类,更是要改变封广义那死亡的结局,历史又怎样?我来改写给这世界看看。”知缘此刻无比的意气风发,作为不在此间世界的变数,他相信自己拥有能够拯救他人的能力。

“走吧,向着白骨累累之地,出发。”

“出发。”

...

...

在经过几个小时的路程以后,两人也并没有什么疲惫的感觉,可天色逐渐暗淡下来,两人自然也放慢了脚步。

“话说小枫,你给我的剑,我好像弄丢了,可感觉好奇怪啊...”知缘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

“不奇怪,因为这剑本身就没有被你弄丢啊。”封广义露出了一抹神秘的微笑。

“什么意思?”陆知缘不太明白。

“不夸张的说,虽然剑的名字有一些中二,但是我可以打包票的说,这柄剑乃是世间最强之剑,它不坏,不朽,不断裂,无不斩。”似乎对这镇世轩辕剑有着很大的信心。

“剑的名字倒是无所谓,毕竟就属于我们两个人之间,叫什么我都可以改,但是剑消失了啊。”知缘回答的。

“首先,剑的名字很重要,硬要说的话,它可以说是我师傅的父亲起的名字,这是传承,不能断;其次剑并没有消失,只是以另一种方式存在着。”封广义不紧不慢的解释着。

“存在?”

“是啊,镇世轩辕剑,虽然他无不斩,永不朽,可是时间的力量向来是有限的,在我穿越到你们的时代,而你又来到了我的身边,其中时间的能量就像是只出不进的浴缸里的水,用完了,而在你来到我这里之前,想必经历了一段难以忍受的经历吧?”封广义问向知缘。

陆知缘也想起来了,在自己来到小枫身边之前,那一段经历着实有些诡异,他感觉死亡也就是那样的感受了,如果不是剑在保护着自己,那自己的灵魂或许已经飞走,不知所去向。

“剑保护了我。”知缘喃喃道。

“是啊,在我使用了大部分储量之后,为了保护你的周全,镇世轩辕剑已经与你融为一体了,他此刻就在你的身体里,你仔细感受一下。”封广义说完,便停下了脚步,看向自己身旁的知缘。

知缘也明白该当如何,细细的感受自己的左手,他当时就是这只手拿着剑的,逐渐的,其中确实传来温热的感觉。

忽然,镇世轩辕剑像是水面溅起的水花,瞬间从手掌中飞溅出来,凝聚成型。

“剑还在啊,太好了,这剑一定对你很重要吧,毕竟连名字都是师傅的父亲取的,我...”

知缘话才说到一半,便被封广义打断,“停,现在我手中的‘花切错’已经够我用了,而这镇世轩辕剑已经与你融为一体,不必还我了,他是属于你的,一直都是。”

知缘黑着脸,“喂,你的名字那么有意境是什么意思?为什么我的剑这么中二?你师傅的父亲真的是个正经人吗?”

陆知缘实在是不明白,这名字真的是能教导出小枫这般义薄云天之人的师傅的父亲取出来的名字吗?简直就像是几岁小孩看的小说,顺手起的名字一样幼稚。

“正经人吗?我觉得不太像,没事就发发酒疯,还喜欢哭,还是个老婆奴。”封广义语气中的调侃意味明显的不能再明显。

“这...”知缘有些无语。

“还脏头垢面的,不喜欢洗脚,没事还抠抠自己身上的死皮。”封广义接着说对方的缺点。

“这是人啊?”知缘真的有点哭笑不得了,就这么样,一个人取出来的名字至于这么耿耿于怀吗?

“但,他是个很好的人,他愿意为了保护大家,而毅然决然的放弃自己生命,将爱与希望传承下去。”嘲笑不再,反而能够听出浓浓的敬佩。

知缘呆在原地,久久之后才回答,“什么嘛,听起来,还真是个不错的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