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女儿婚恋两原则 老板抉择五方案(1 / 1)

成败人生路 赵安庆 2224 字 2天前

馨兰的工作有了着落,婚姻事自然上了议事日程。

依照厂里的规定馨兰于正月十四回厂上班。因为要到六月底才能去江南,回厂后自是不动声色地照常工作。问问同事,说是在她走后只发了十二月份的工资,没什么奖金、股红的,只有苹果、葡萄酒、香肠、粘糕和面粉等过年物品,而她走前预支了六百块,已超过了十二月份的工资,当然没钱拿。依据原先的打算,本想给厂长们拜拜年的,处得要好的同事说,这儿的人们对拜年之类看得很淡,加之目前正流传要裁员什么的,有此举动反而弄得大家之间的关系不那么好处。同事的话说得在理,自己本来就没有在这儿发展的打算,再过几个月就离开这儿,算了,不多事了。

说起来在神豆工作,真有些可怜:化验室主任的工资才四百出点头,馨兰三百六,比一般工人要好一些。每月工资去掉生活开支就余不了几个钱。还好厂里有宿舍,要不然更惨。而馨兰将去的那家厂,听说工人工资近千元,是这里的三倍呢,离开这里是肯定的了,因而辛成功的表妹金陵神学院毕业的宗教局秘书帮牵线相亲时,馨兰就以将于下半年上考研强化班为由婉言拒绝。

说下半年将上考研强化班,是为离厂作誉论准备。因为不是厂里裁员而自动离职,三千块押金会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的,那可是姐姐的血汗钱呢。

厂里的同事们都相信馨兰将重回学校,因为她进厂半年来一直没有放松学习。事实上向河渠原本就有让女儿读研究生的打算,常在信中督促馨兰学习。如不是他的事业一直不成功,那借口就不是借口了。只可惜计划常落空,心想事难成,至今那郭元的项目还在半空吊着呢。

项目飘忽难定,女儿的婚事可拖不得,孩子二十六岁了。本队的刘国秀给介绍了一位,照片上相貌英俊,说是曙光支书王伯纯的儿子,大学毕业后在南京一家区属单位工作。

王伯纯,老熟人,生化厂老职工王国英的父亲,原任大队会计,后当村支书。向河渠对王伯纯父女印象都很好,只是对异地恋有顾虑。他对国秀说:“请转告王支书,说我相信他的儿子肯定是个出色的小伙子,但我不希望结成亲事后相隔几百里,拿钱买路跑。假如能设法调到一起去,无论哪一方靠哪一方都赞成。”后来遇上王伯纯时,又当面说了一遍。王伯纯说分居两地不是福,说将问问儿子能不能想想办法。

过了几个月,姜建中提了一门亲事,说的是毛苏林的儿子叫毛锋,现在在张家港工作,跟馨兰同过学。毛苏林是向河渠的老同学,印象中只记得他小时候带着银项圈,在同学中很显眼,相貌也不错,长大了,尽管距离不远,用鸡犬之声相闻来形容也差不多,直线距离三四百米吧,但接触却很少。幸好他儿子在张家港,同馨兰相距才几十里,他们还是同学,不妨接触接触,于是就同意了,并将毛锋的照片附在信中,寄给了已在张家港上班的馨兰。

且慢,怎么听着听着,觉得有些不对味儿呢。记得向河渠说过在女儿的婚姻问题上,他只当参谋不带长的,现在看来倒有些包办的意味:杨家林来访,只见两三回,就棒打鸳鸯两分开,不让谈;王氏青年连面也不见;毛家小伙,照片带指示就发过去了,怎么回事?假如读者有此想法,就可能误会向河渠的本心了。他在还没写好的《怎样做人与处世》一书中谈到怎样当父母时,对于子女的恋爱问题有这么一段议论,现摘下来以飨读者:

“三、子女的恋爱观点与父母有矛盾时,当父母的要本着家庭民主的原则,通过与子女平等协商对话,共同认识和解决在恋爱问题上两代人的矛盾。当父母的一方面要对子女的恋爱对象尽量作相对充分的了解,本着对子女负责的精神,了解对方及其家长的道德品质、个性特征、心理生理状况。只要没什么大毛病,对子女的生活、事业没有较大的负面影响或妨碍的,就不要去反对子女的选择,要着重从子女的未来着想,如果相持不下,则以父母退让为宜。

当然,如果子女的选择明显不当,会对子女的未来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时,也不要迁就,要在充分陈述理由后明确表态:子女可以不听父母的忠告,但须于成婚后另起炉灶,自行生活,与原家庭分开另过,是福是祸由子女自行负责,原家庭概不过问。”馨兰打算与杨家林交往时,向河渠夫夫妇采取的就是这一态度。

“四、要尽极努力为子女的婚嫁做好服务工作, 这是当父母的义务。在子女成家大事上,父母的义务是:

1、为子女选配偶当好参谋。”在这一节中,向河渠说:“我赞成这样的观点:爱情与婚姻应当建立在利益权衡基础上,是‘以我为本位的’,是功利主义的。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说,婚姻是一种合作关系,夫妻双方是当事人,需要在家庭经济生活、抚育子女、赡养老人、家务劳动、对外交际等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分工合作,才能使婚姻健康长久地得到维持和发展,所以选择对象就要从有利于长久合作这一根本目的上进行权衡。对于这些,孩子们没有经历过婚姻生活,无从体验,往往只是从对方的外貌、家中的财富、背后的靠山、眼前的职业来考虑,从而有失偏颇。我们当父母的是过来之人,有这方面的经验教训,要教育子女选择对象前应当制定好一定的标准、条件,这些条件、标准要从长久合作这一根本目的出发,那些易变的、暂时的条件只能作为附加的、次要的。要告诉子女,选择配偶为的是并肩携手共创美好未来、走完人生道路,因而制定标准时一定要通盘考虑自己的期望值,弄清自己究竟要什么?不要感情冲动、一厢情愿,不要受易变的、暂时的因素的诱惑,不要只顾一点不及其余,要充分考虑自己具备的条件,要推已及人,设身处地站在对方立场上考虑,尽量做到‘门当户对’。这里所说的门当户对是指文化素质上、经济地位上不要有太大的差距,最好还要考虑到双方家庭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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