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大唐周边的国家,全都吓得瑟瑟发抖(1 / 1)

听到程龙那轻飘飘的“处理掉”三个字,李世民一个激灵,连忙摆手。

“别别别!”

他现在可不敢把女婿的话当玩笑。

万一他手指一弹,禄东赞真变成了一撮灰,那影响可就太大了。

李世民陪着笑脸,凑到程龙身边。

“好女婿,这禄东赞……好歹也是吐蕃大相,留着还有点用。”

“咱们得让天下人都看看,敢跟我大唐作对,是个什么下场嘛!”

他现在说话,都带着一股商量的口气,生怕惹得这位爷不高兴。

程龙也就是随口一说,他对碾死一只蚂蚁,实在没什么兴趣。

于是,他挥了挥手,转身回府,继续陪老婆孩子去了。

留下李世民,看着禄东赞那凄惨的模样,又看了看远处那五千杀气腾腾的黑甲铁骑,心中百感交集。

曾几何时,他做梦都想让大唐拥有这样一支无敌的军队。

现在,梦想实现了。

但这支军队,却不属于他这个皇帝。

这让他感觉……很淦,但又很快乐。

这种又酸又爽的复杂心情,让他既憋屈,又兴奋得想大吼三声。

最终,李世民下令,将松赞干布等人囚入天牢,禄东赞则继续让他跪着,什么时候晕过去了,什么时候再拖走。

他要做的,就是把这场“神迹”,最大化地宣传出去!

……

风。

无形的风,是世界上最快的信使。

它带着禄东赞跪地忏悔的惨状。

带着吐蕃三十万大军未接一战,国主就被活捉的恐怖消息。

如同插上了翅膀,以一种骇人听闻的速度,刮过了高山,越过了大河,传遍了大唐周边的每一个国度。

高句丽,王都,平壤城。

深夜,渊盖苏文猛地从床上坐了起来。

他的脸上,满是冷汗。

刚刚,他做了一个噩梦。

梦里,一支黑色的铁骑,踏破了平壤的城墙,为首的一个魔神般的骑士,一斧头就将他的脑袋劈成了两半。

“来人!来人!”

他惊恐地大吼着。

侍卫匆忙跑了进来。

“大帅,发生何事?”

渊盖苏文喘着粗气,心脏还在狂跳。

“快!派往大唐的探子,可有最新消息传来?”

就在这时,一个负责情报的官员,连滚带爬地冲了进来,脸上带着一种见了鬼的表情。

他将一份刚刚收到的加急情报,用颤抖的双手,递给了渊盖苏文。

渊盖苏文一把抢了过来。

当他看清情报上的内容时,他脸上的血色,瞬间褪得一干二净。

“五千……一夜……灭吐蕃?”

他的嘴唇哆嗦着,感觉自己是不是在看什么神话故事。

吐蕃有多强,他比谁都清楚。

那可是能跟大唐掰手腕的高原霸主!

就这么……没了?

还是被区区五千人给灭的?

“大帅……这……这消息会不会是假的?”旁边的官员,声音发颤。

“假?”

渊盖苏文惨笑一声,将情报揉成一团。

他想起了自己之前还叫嚣着,要联合百济,攻打大唐的新罗属地。

现在看来,那简直就是一只蚂蚁,在商量着怎么去挑衅一头远古巨龙!

他背后,瞬间被冷汗湿透。

“备马!不!备国礼!”

渊盖苏文从床上一跃而下,连衣服都来不及穿好,对着下属咆哮道。

“传我命令!立刻召开紧急朝会!”

“把国库里所有值钱的东西,全都给本帅打包!”

“我要亲自去一趟长安!不!我要派我最器重的儿子,去长安请罪!”

“快!快去!”

……

同样的一幕,也在新罗、百济、薛延陀、西突厥等所有与大唐接壤的国度,疯狂上演。

新罗女王,当场就吓得从王座上滚了下来。

百济国主,连夜写下降表,表示愿意永世为大唐藩属。

薛延陀的可汗,更是夸张,他直接把自己最漂亮的女儿,用八抬大轿抬着,日夜兼程地送往长安,指名道姓地要献给那位传说中的“大唐天仙驸马”,做……做奴婢!

他们是真的怕了。

之前,他们畏惧大唐,但那只是对一个强大邻国的正常敬畏。

在他们看来,大唐虽强,但也不是不可战胜。

只要联合起来,总有机会能从这头雄狮身上,撕下一块肉来。

可现在,性质完全变了。

这不是强不强的问题了。

这是物种的碾压!

人家已经不是狮子了,人家是神!是魔!

是能一夜之间,就让你国破家亡的恐怖存在!

在这种绝对的力量面前,任何的权谋,任何的合纵连横,都显得那么的苍白和可笑。

抵抗?

拿什么抵抗?

拿头去撞人家的铁蹄吗?

唯一的活路,只有一条——

跪下!

用最卑微的姿态,去祈求那位神仙的宽恕!

于是乎。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长安城,迎来了有史以来最热闹的“万国来朝”。

通往长安的官道上,挤满了来自各国的使团。

他们一个个都带着厚重得快要压垮车轴的国礼,玩了命地往长安赶,生怕自己去晚了,连请罪的资格都没有了。

长安城的驿馆,瞬间爆满。

来晚了的使臣,甚至不惜花重金,去住那些最简陋的客栈,只要能留在长安就行。

整个长安城的百姓,都看傻了眼。

他们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多不同肤色、不同服饰的外国人,同时出现在长安街头。

而且,这些以往在长安城里,一个个都鼻孔朝天,恨不得用下巴看人的外国使臣们。

现在,全都变得比孙子还乖。

他们在街上走路,都是低着头,贴着墙根走。

说话的声音,比蚊子哼哼还小。

看到一个大唐的百姓,都会远远地躬身行礼,脸上挤出比哭还难看的笑容。

有个高句丽的使臣,在路上不小心踩死了一只蚂蚁。

这位在平壤城里飞扬跋扈的贵族,当场就吓得脸色惨白,跪在地上,对着那只蚂蚁的“尸体”,磕了足足一刻钟的头,嘴里还念念有词地道歉。

那副卑微到骨子里的模样,让围观的长安百姓,都笑掉了大牙。

“嘿,老王,你看那高句丽的使臣,怎么跟见了猫的老鼠似的?”

一个卖炊饼的小贩,对着旁边的茶馆老板笑道。

茶馆老板嗑着瓜子,一脸的与有荣焉。

“你还不知道?他们这是怕了!”

“怕啥?”

“怕咱们的驸马爷呗!”

茶馆老板压低了声音,脸上带着神秘而崇拜的表情。

“我跟你说,我有个远房亲戚在禁卫军当差,他亲口说的!”

“咱们的驸-马-爷,那根本就不是凡人!是天上下凡的真神仙!”

“吐蕃知道吧?三十万大军!驸马爷就派了五千个天兵天将过去,一个晚上,duang的一下,就给平了!”

“现在,这些番邦小国,一个个都吓破了胆,跑来咱们这磕头认罪呢!”

“你说,他们能不怕吗?别说踩死一只蚂蚁了,我估计他们现在,连大声喘气都不敢!”

“生怕一个不小心,惹怒了那位活神仙,回头人家也派五千天兵去他们国家‘逛逛’!”

小贩听得是目瞪口呆,随即脸上也露出了无比自豪的神情。

这种发自内心的民族自豪感,在整个长安城,迅速蔓延。

而此刻,被无数人敬畏、恐惧、崇拜的程龙,正在自己的驸马府里。

他看着院子里,那个像小尾巴一样,寸步不离地跟着自己的小兕子,有些头疼地问道:

“我说……你姐夫我又不是开糖果店的,你能不能别老跟着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