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对着老婆子磕完头,又去了房间里,不一会儿,房间里就传来妇人撕心裂肺的大哭声。
在妇人的哭声中,中年男子走了出来,灯火下众人都看见,他的头发更乱了,衣裳也更破了,脸上还有五个手指印痕……
“说完了?说完了就走人吧!”燕雨冷着脸走上前来。
所有的劫匪被燕雨连夜带走了,老婆子回了儿媳妇房间里,两个人在房间里说说哭哭,哭哭说说。
乐乐和罗神医两个叹了口气回到房间里在床上躺下,只不过再也没了睡意。
他们是可怜老人家,以及那位妇人,可是可怜归可怜,毕竟与她们不过是萍水相逢,他们能说的能做的极少。
就这样,大家度过了无眠的一夜,次日快到晌午时燕雨回来了。
燕雨禀报说事情都按乐乐的吩咐办好了,当地官员说一定会处理好此事。
事情处理好了,大雨也停了,乐乐一行告别老人家重新启程。
不过,在走之前,乐乐偷偷在自己住的房间里留下了一锭二十两的银子,算是帮助这一家人渡过最艰难的时期。
按大燕的律法,老人家的儿子是保不住性命的。
乐乐陪着师叔祖一路行医,遇到病人就会出手,遇到好景就停下来赏一赏,遇到有好吃的也会停下去尝一尝……
这让他一路增加了许多以前不曾有过的阅历,也让他知道了人间疾苦,以及人心不可测……
不怪父王和母妃很是支持他往外跑,他们俩都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行万里路不如阅人无数。
这游医的过程,既行了路,也阅了人,更助了人,遇到不平事时可以出手帮忙解决解决,可以说这次游医之行不论对于乐乐,还是对于罗神医都特别特别的有意义。
这日,乐乐一行又到了下一个州府的府城。
入城后,天已暮,夜色里的府城灯火辉煌,很是热闹。
燕风驾着马车找到城里一家最好的客栈,主仆几人住了进去。
吃好晚饭,用热水洗去了身上的风尘,乐乐和还很有精神的罗神医决定出去走走,领略领略当地的风土人情。
离开锦官镇的时候还是春天,一转眼,现在已经是夏天了。
夏夜,有凉风,不是很热。
今天的乐乐着了一袭银白薄衣,手上摇着画着江南风情的纸扇,头发用红色的发带高高的束起,在辉煌的灯色里,在隆重的夜色下,成了陌生街头的一道亮丽风景。
更何况,这道亮丽风景身边还跟着一只着花衣的“老孔雀”,那是极度惹人注目的。
二人走到哪,便引来了众人的注视,以及百分之百的回头率。
也不知道是看乐乐这位风流美少年多一些,还是看那只“花孔雀”多一些。
乐乐瞅了眼浑然不自知的师叔祖,无奈的摇摇头,罢了,瞧就瞧吧,他,已经习惯了。
“乐乐,那有卖糖葫芦的,给师叔祖买一个。”
就在乐乐迎着一街人的目光礼,脸不红心不跳旁若无人的逛街时,罗神医突然指着远处扛着糖葫芦的人道。
“你确定?”你咬得动?
师叔祖的牙可能是因为路上赶路累的,累得上了火,上了火牙齿疼,吃东西咬不动,还想吃糖葫芦,真是老小孩。
“我确定及肯定!”
罗神医连连肯定的点头,他肯定没师兄他馋,但是有好吃的,他还是喜欢尝一尝的。
再说一把年纪的人,谁知道哪天就入了土,趁现在还能吃的时候多吃点,能享受多享受点,不至于死前后悔。
乐乐不知道师叔祖的想法,要是知道定会被笑掉大牙,一天天的对自己的身体调养着,对自己的外在也保养着,知道娘亲有一种对身体非好好的“药水”,吃完了就找娘亲要。
哪一次他们兄妹几个来不给他和师祖祖带着来,吃得是身体是倍儿棒,吃饭也倍儿香的,绝对会活得长命百岁,不,超过百岁也容易,师祖祖他已经一百岁超过了,身体还好得很。
乐乐见他说得肯定,再说并不在乎那几个铜板的,就从荷包里掏出铜板,给他和自己一人买了一串。
二人的穿着引起了众人的注意,当然也引起了有心人的注意,特别是乐乐从荷包里掏钱的动作,让有些人的眼神落在了他的荷包上。
“师徒”二人一边吃着糖葫芦一边往前面逛着,燕风和燕雨二人则远远的跟在二人身后保护着。
实在是四大护卫不同一般人的气质和打扮,所以乐乐只带了俩,而且还让他们二人只能远远的跟着,更因为乐乐不想惊扰了百姓以及当地的官员。
燕雷和燕电俩在客栈里歇息,准备着负责下半夜的保卫。
就在乐乐手中吃了一半时,一个七,八岁的小子,穿着破烂又不像乞丐的打扮,快速的从乐乐和罗神医身边经过,还故意从二人中间挤过去。
其实,这男孩的靠近,在他们二人还有点路时,乐乐就发现了,后面的燕风和燕雨也发现了,乐乐淡定给了后面二人一个手势,二人便没有上前来。
乐乐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这孩子的年纪,还因为这男孩长着一双清澈的大眼睛,根本不像坏人。
所以,当男孩迅速从二人中间挤过,并伸出手迅速取下了乐乐放在腰间的荷包。
今天戴的荷包并不是上官玉染送给他的,是芳姑姑做给他用来放银票和铜板的。
男孩的动作麻利且隐蔽,好像是因为人多路挤,不经意间挤了他们二人似的,一般人也许不会发现他的目的,所以,他很像小偷惯犯。
男孩子偷着了荷包,迅速离开二人向远处走去,乐乐看了眼空空如也的腰间,朝燕风打了个手势。
燕风迅速朝男孩子追去,燕雨则跟上了乐乐和罗神医,三人也加快了脚步朝前追。
一个孩子在前面跑,几个大人在后面追,很快,那小孩子钻进了一个小胡同,像只灵活的泥鳅一样,想甩脱燕风和乐乐几个的追踪。
就算他发现了主人追来了,手中的荷包还攥得紧紧的,不曾丢弃保命。
可就算他再怎么机灵,怎么能甩掉几个专业的护卫?!
最后,当他看到无人追来长长的松了口气,并同时推开了一扇破木门,进入一处荒败的院子时,眼睛突然瞪得老大老大。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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