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三月三(1 / 1)

歌的起源一定比文字形成还早,在清川先民尚还需要用手指指点点,以区别事物的时候,他们已经有了随口哼出来的调子。

起初只是个人为了消解劳动中的单调,有意无意的哼几句,或在一个人行山路时,或在一个人放牛时,又或在一个人砍柴时。

渐渐的,形成了风气,变成了三五个人在共同劳作时,也会一起哼一样的调。再后来就有了词,又有人总结了其中的规律,有了规律就能一比高低。

如今的三月三歌仙会,则完全是出于男女社交的需求形成的,越发展越成规模,技巧和规矩也更多。

对山歌的本质是一种语言艺术,是一场不那么严谨的辩论,一问一答,可见高下,一唱一叹中,强弱立现。而如今,关于歌是词重要,还是唱功更重要,尚无定论,但有一点是无疑的,能激发人们情感共鸣的,就一定是好歌。

所以,要想在歌仙大会上拿到最终的奖励——歌仙铜像,就必须要在唱功和词上下足功夫,去引发听者的共鸣。

忍冬花廊下,众人对于高蕤词的能力是不曾怀疑的,却从未见过他唱山歌。要知道,咒语和巫歌虽然也有唱的,但一般都很含蓄,这和追求传播力度的山歌是南辕北辙的。

“只是未曾见过五公子唱山歌,究竟不知如何?”一年轻男子毫不掩饰地表达了自己的疑虑。

“术业有专攻,五哥儿只管为我们写词,出的是脑力,咱们出力气。”一女子轻轻推了那男子的脑门,嫌弃地说道。

“啊,是我蠢了。”

“对对对,正好,我弟弟最爱看些诗词歌赋,他来对,我们唱,是最佳拍档。”四姐激动地说道。

见众人没有认可自己的唱功,高蕤也并不辩解,只是盯着那花园中的一棵高大紫薇花树,将那刚读到的,又十分应景的,醉吟先生之诗唱了出来:

丝纶阁下文书静,

钟鼓楼中刻漏长。

独坐黄昏谁是伴,

紫薇花对紫微郎。

其声清亮悠扬,如山中欢快的溪水一般,汩汩而动,流出了开满忍冬花的棚顶,流出了宅邸的高墙,流出了朝阳寨的城墙,一直漫到宽阔的清水江边上,进入了正在浣洗衣裳的女子的耳朵里。

那几个妙龄女子纷纷抬起头来,寻觅歌声来处,当猜到是从土司宅邸中传出来的时候,她们含羞相视一笑,依着调子填了自己的词,一面唱一面继续清洗。

与此同时,岸边不远的竹林中,砍伐竹子的声音也因为这美妙的歌声而停了下来。

一曲唱罢,花廊的众人皆为之一惊,霎时,掌声雷动。

今年的歌仙会,花帕族凭借多年的失败所生发的决心,以及这一届年轻人的好嗓子,还有高家两姐弟的帮助,他们一路过五关斩六将,终于在时隔二十年后,杀到了决赛。

花帕一族信心大涨,欢欣鼓舞,各家奔走相告。

但是,眼前还不是掉以轻心的时候,果不其然,没多久他们就收到了消息,决赛的对手正是如日中天的长脚族。

由于体魄惊人,长脚族的唱歌能手以气息绵长,耐力久,嗓音洪亮等特点声名远播,要在这几点上打败他们,无异于痴人说梦。

花帕族要取胜,一定要在其他地方拿分,比如,调子的准确度,还有词的深意等等。

“老老大,你真真的不去了吗?”驿站内小六子问道。

“不去了,这么多货,你们忙不过到的。”覃嘉树道。

“老大,你要想去,我们可以多干一天的。平时都是你干的多。”阿牛道。

“对啊,而且铁公鸡的那一批也不着急啊!”猴子道。

“不去了,不去了,年年都去,没什么意思。而且这不已经进决赛了吗?对手还是那么弱鸡的花帕族。”覃嘉树放下一个麻袋,拍了拍手,看向远处,“不过今年也是奇怪,花帕族怎么那么走运,居然走到了决赛。”

其实,今年他很想去,却又非常不想去。

说起来纠结,但道理其实也很容易懂,虽然他也并不是很懂。

很多时候,正因为对某人某事的期待过高,所以反而无法行动。因为大脑知道,如果得不到会有多痛苦,那么只要不行动,就不会有期待,不期待就不会痛苦。而且说一千道一万,以前也从来没有见过高蕤参加歌仙会。

就算他去了又能如何?

两个天上云朵,田里泥巴一样的人,又会有什么交集呢?

这些想法覃嘉树一直压抑着,它们在意识层面并不那么清楚,是一种混混沌沌的状态。他只能感受到自己想去和那小子有关,不想去也和那小子有关,其他的就不是很清楚了。

还有三天就到三月三了,经过投票得出了歌仙会决赛的地点,正是花帕族期盼已久的朝阳寨。

土司夫妇高兴极了,每天一大早就起来安排关于此次歌仙会的各项事宜,很多事项上都亲力亲为。

朝阳寨位于清水江北岸一块地势相对平缓的高地上。

从朝阳寨出来不远,就可以看到清水江自西北向东南蜿蜒而过,这次举行歌仙会的地点在朝阳寨的下游,离得并不远。

那里河床平坦,两岸苍翠的山岭相对而立,清水江从中间缓缓流过。

江中有沙洲,有一道小桥连通,因其上长满了青葙,所以叫青葙洲。此时正是开花的时候,从岸上看去粉红一片,很是惹眼。这沙洲的位置极好,风景秀美,是每次歌仙会轮到朝阳寨做东时的首选之地。

三月三这日,天刚蒙蒙亮,青葙洲上已经开始忙碌了。

正对着两个山头中间的是西面的评奖席,待会儿就会有各个部族选出来的最为公道,也最为专业的批评家入座。

沿着评价席南北而排的两列席位,是给土司及其眷属,还有各族中德高望重的人所预留的。

席上杯子、碟子、筷子都已经备好,各色的干果、鲜果、点心、鹅掌、鸭信等等也都分好了,酒水香茶就更不必说。

一切都已经准备妥当,只待客人们上席,以及山上的年轻人们一展歌喉。

头发雪白的老人站在青葙洲上,望着两岸数不清的人影,对着身旁的同伴感叹道:

“好热闹啊!”

“对啊,倒有几分我们年轻时候的氛围了。”

正在二人回忆往昔青春的时候,一个面容清丽的夫人牵着小女儿的手,走在江中的小桥上,看着江中沙洲的美景,赞叹道:

“不愧是土司大人举办的歌仙会啊!”

“可惜,这次遇到的长脚族。不然,指定完满。”

话音未落,桥上的众人纷纷回望,那个穿着不凡的中年男子立刻察觉了自己的失言,急忙轻轻拍了拍自己的嘴,以示失礼。

“真是的,哪壶不开提哪壶。”身旁女伴低声吐槽道。

“花帕族,走到现在已经很不容易了。”

“对啊,为什么一定要拿歌仙铜像才算圆满,超越自己就是圆满。”

众人一听,纷纷鼓掌叫好。

话虽如此,并没有什么错的,可这也无疑的,显露了众人对于花帕族的轻视,或者换一个更好听的说法,对花帕族的能力有一个清晰而客观的认识。

在清凉的大树下,在芬芳的花阴中,在青翠的竹林里,年轻的男女们早已各自结伴,嬉闹、对唱。

老人带着小孩在两边岸上临时的集市中穿梭,摊位上吃的、喝的、玩的琳琅满目,数不胜数。

在开始之前,土司夫妇沿着上山的小路,来到了西边花帕族的山歌擂台。

“有信心吗?”

土司大人高举一杯甜酒,对着这群朝气蓬勃的年轻男女们,大喊了一声。

“有——”

“很好,中气十足的回答。”土司夫妇一饮而尽,又高声道:“花帕族遗失多年的荣誉,今天我们就要赢回来。”

“赢回来,赢回来!”

“赢回来,赢回来!”

为了不影响接下来的歌唱,花帕族的小伙、姑娘们,以茶代酒,回敬了土司大人。

要是在往常,作为一个旁观者,高蕤此刻一定尴尬得可以扣出一个清水江来。

但现在,不知道是因为身处其中,还是因为这半个多月与同伴们一路走来的经历,使得他格外共情,深刻地感受到人与人之间的情谊与力量。

这边山头的呐喊示威之声,被一阵春风吹过了江面,翻过了山林,传到了对面长脚族的山头上。

“哈哈哈哈哈。”他们大笑不已。

“只有弱者才需要这样的壮胆。”

“就像小狗拴住绳子是很凶的,一旦松开了,他就乖了。”一个体格彪悍,身形十分魁梧的汉子,伸了伸腰,幽幽道:“待会儿,见了我们的实力。他们就知道,什么叫,绝对的力量碾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