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江吓得脸色大变,不由得倒退一步,“沈大人,您说我是凶手?”
沈兰月肯定点头,“此案是你与卫少英合谋。”
郑江道:“沈大人,据您所说,卫少英杀人是为了给岑博士报仇,可我没有理由杀人。”
沈兰月摇摇头,“你有。”郑江见沈兰月一脸笃定,心里咯噔一下,感觉有些不妙。沈兰月接着道:“你的房间里有一张老旧的毯子,我猜是你娘在你小时做给你的。你虽已长大,却还将此毯留在身边,足见你对你娘的感情很深。我听冯斋长说过,两个月前赵清与李左呈醉酒,失手打碎了你随身携带的玉佩。你当时发了很大的火,差点就动手打了他们,是身边的同窗拦住了你,说如果打了他们,德行就会被记下等,今年就无法升舍,因此你忍住了。这枚玉佩是你娘的遗物,你费尽心思找人修复玉佩,只可惜少了一块碎片,玉佩怎么都无法恢复原状了。”
“我还听说一年前,你姐姐准备出嫁,上街采买成婚所需的物件时,被孙凌的父亲——中书侍郎孙居明看中。没想到你爹为了晋升竟卖女求荣,将你姐姐送给孙居明做妾。你姐姐进了孙府后日子并不好过,终于一个月前,她因病逝世,香消玉殒。新仇旧恨。得知她的死讯后,你就萌生了杀意。”
“我姐姐才不是病死!她是被那群畜生活活折磨死的!”郑江脸色微微扭曲,他喘了口气,忍着怒气说道,“大人说了这么多,有证据证明人是我杀的吗?”
“你别急,听我慢慢说。”沈兰月不疾不徐道:“你心中慢慢酝酿了一个计划,将这四人统统除掉。恰好四月十六日,钱黎毒害岑南落,此事被卫少英得知。你料想卫少英与岑南落情深义重,卫少英知道官府包庇钱黎后,或许也想杀掉钱黎与孙凌为岑南落报仇。于是你找到了他,两人一拍即合,开始你们复仇的计划。”
“复仇的前一晚,卫少英服下寒水石,假装自己得了风寒,次日他请假在斋舍休息。他迷晕了赵清,给他灌下细辛藤的粉末,陈四下无人,将他带去小花园。为了撇清自己的嫌疑,卫少英也自己房间里也点了迷香。而你,郑江,你在学堂给钱黎送了信、下了毒。之后如你们所愿,钱黎杀了赵清。”
“你作为钱黎和孙凌的跟班,即使在这种情况下,出入他们的房间依旧不会惹人怀疑,你趁机送上了第二封信,并且在钱黎的脑户穴附近涂上了海珠的粉末。你回到房间,将另一封信放在李左呈位置上,并在茶壶里下了细辛藤。”
“那只黑猞猁也是你们豢养在附近的,只是你们没料到皇城军将太学团团围住,你们出不去了。那只猞猁等不到你们来投喂,于是咬开笼子,循着你们的味道一路跟了过来。于是就有了那天晚上太学里,不少学生目睹猫妖的情形。”
“那只猞猁本打算来找你,只是碰巧李左呈口渴起夜时,意外撞见了它,李左呈惊吓中打翻了茶杯,因此没有中毒。你为了完成自己的计划,于是等李左呈按照信上所说出门赴约时,你偷偷跟在了他的身后。”
“我一直不明白凶手为什么要大费周章用吹针杀害钱黎,当我猜测凶手是你时,我便明白了。因为你作案的时间太紧了,因为你要先李左呈一步回到斋舍,如此你才不会引起他的怀疑,才能顺利推进你的计划。”
“孙凌一案中,只有你有机会换掉孙凌的药,也只有你,能叫孙凌不设防并且正面将匕首捅进他的心脏。郑江,你做事十分谨慎,招招给自己留后路,何旭柜子里的细辛藤也是你放的吧?因为你发现我们怀疑他了。卫少英不同意将此事嫁祸给何旭,所以他站出来承认了自己的罪行。郑江,你还有什么可狡辩的?”
郑江淡淡道:“大人说的故事很精彩,可是你没有证据。”
沈兰月微微一笑,“谁说我没有证据?那天我替你收拾铺盖时,在你的枕头下发现了一片新鲜的木棉花花瓣,起先我并未在意,后来我问冯斋长接触过尸体的学子名单时,发现你并未去过小花园。所以,在那之前,你一定单独去过一趟小花园,也就是寅时左右你去杀钱黎时落在你身上的。”
郑江道:“沈大人单凭这一点就认为我是凶手?”
“不仅如此,你还有一个疏漏。你杀孙凌时,他扯下了你的玉佩,你的玉佩缺了一角,断口锋利,刮伤了他的手,在他的手心留下了一你玉佩形状血痕,你把玉佩交出来,拿去与孙凌手心的血痕作比对,一看便知。”
郑江沉默不语。
沈兰月又道:“不仅如此,我们找到了帮你跑腿买吹针的小混混,他说那人的右手有一道深深的抓痕,像是被猫抓的。”
良久,郑江叹了一口气,撩起自己的袖子,右手手腕上处露出一道深深的伤疤,“这道抓痕是那只猞猁留下的,我想用它的命脱罪,不付出点代价怎么能行呢?”
孟时卿道:“你承认你是凶手?”
郑江道:“铁证如山,我不承认又能怎么办?”他对着沈兰月一笑,“沈大人冰雪聪明,猜的一点不错。钱黎和孙凌都是我杀的,赵清和李左呈也是我设计害死的。卫少英他只是帮了我一点小忙,我才是主谋。”
卫少英急忙反驳:“不是……”
郑江喝道:“你闭嘴!”
祭酒道:“郑江、少英,你们糊涂啊!”
“糊涂?”郑江哈哈笑道,他将袖子全部卷起来,他的两条胳膊上满是大大小小细碎的伤口和烫伤,“看到了吗,这些都是赵清和李左呈留给我的,每次他们与钱黎和孙凌吵过架,回到斋舍他们就会想出各种恶毒的法子折磨我。白天我要做钱黎和孙凌的狗,晚上还要受到这种非人的虐待!这种日子我过了整整三百七十四天,我真的不想再忍了。在我想自尽的时候,有个人告诉我与其寻死觅活,不如让该死的人下地狱,所以我才决定动手。”
祭酒心痛道:“你这孩子,受了委屈为什么不跟我说呢!”
郑江惨然一笑,“我跟斋长说过,跟司业说过,但你问问他们怎么说的?”
众人看向冯斋长和周司业,两人脸色苍白,冷汗连连,眼神躲躲闪闪。众人便心里明白,他们定是偏袒了李左呈和赵清二人。
“他们说,李左呈和赵清只是与你逗趣,别较真。只这一句话,就把我打发走了。祭酒,告诉你有用吗?你再自诩清高又怎样,还不是照样对着他们四人的爹卑躬屈膝、摇尾乞怜!我受够这一切了,我想做个人,我不想再做狗了。”
“你们给不了的公道,那我自己来拿!”
孟时卿道:“可你们却害了两个无辜的衙役丧命!”
卫少英沉默片刻说道:“此事怪我,我在送给衙役的吃食里下了药,本想他们睡着,孙凌去杀李左呈时就能畅通无阻。我没想到他们没有吃东西,也没想到孙凌会杀了他们。”
沈兰月和孟时卿这才明白,原来他们是想保全那两名衙役的性命,只是没想到他派去暗中观察的衙役出于一己之私,将那些酒菜独吞,阴差阳错间,才会导致看守的衙役丧命。
沈兰月问道:“你们认罪吗?”
郑江冷笑一声,“沈大人人证物证俱在,我们还能如何脱罪?成王败寇,我认。只是沈大人,卫少英是受我蛊惑才会犯下错事,还请大人对他法外开恩。”
卫少英上前两步,“大人明鉴,此事皆是我一手谋划。我那天于书房偶然得知钱黎和孙凌无意间毒杀岑博士一事,于是下定决定杀掉他们为博士报仇。恰巧那日我见郑江有寻死之意,于是我告诉他,与其寻死觅活,不如让该死的人下地狱。郑江既不知乌栀果一事,又不通晓药理,他只是听从我的安排。我与他约定好,如果事情败漏就全都推到我头上,他心有不忍,所以才会将此事栽赃给何旭。沈大人,郑江虽杀了人,但他都是受我指使,还望大人对他从轻处置。”
沈兰月摇了摇头,他只负责查案,案件裁断还要交由刑部,他也无能为力。衙役们上前,将两人紧紧缚住。
笼罩在太学上空猫妖与杀人的疑云终于散开。
太学的案子结束后,沈兰月忙于后续的事情,孟时卿接连几天都见不到他的面。
直至七日后,刑部审完案子后,沈兰月才得以回府中休息。
晚上,孟时卿提着一坛酒敲开了沈兰月的门,“我要走了。”
沈兰月睁大眼睛,想来孟时卿在他这也待了十多天了,如今岑南落的案子也水落石出,他也没什么理由留在这了。“哎呀,孟兄在我这住了多日,我都没来及好好招待,是我考虑不周了。”
孟时卿挑起唇角,“跟我还打官腔?陪我喝完这坛酒,为我送行。”
沈兰月叫福伯送来些下酒菜,两人再次坐在院中的银杏树下的石桌旁。
沈兰月挽留道:“孟兄在多住几日嘛,我如今腾出空来了,定要好好陪你在这燕京游玩一遭!”
孟时卿淡淡笑着,摇摇头,“我在燕京停留已久,如今事情解决,我也该回家看看了。”
孟时卿这么说了,沈兰月也不便挽留,两人便痛快的喝酒。孟时卿也不想再被酒鬼缠住,所以沈兰月只喝了三杯就被他夺过酒杯,塞了双筷子。
沈兰月无奈,只能拿起筷子安心吃菜。
孟时卿放下酒杯,犹豫了片刻问道:“卫少英和郑江他们……”
沈兰月放下筷子,“刑部尚书在早朝时将此事禀报给圣上,并上奏弹劾赵文郎、钱万里等人,圣上听闻后龙颜大怒,痛骂赵御史和李尚书管教不严,放任儿子欺辱同窗,招来杀身之祸实属活该,下令将两人连贬三级。钱尚书和孙侍郎利用职权谋私,革职,永不复用。卫少英和郑江虽是幕后主使,但考虑到两人一人是为恩师报仇,一人是为自己和家姊雪恨,圣上体恤,特下旨免了他们的死罪,因他们所为连累两名无辜的衙役丧命,因此罚郑江流放凉州做四年苦役,卫少英流放蓟州做六年苦役。”
孟时卿闻言松了口气,总算保住卫少英一条命。前几日岑夫人跪求他救卫少英,可他实在无计可施,差点都想去劫法场了。
沈兰月神神秘秘道,“我听云姐说,这件事并不简单。”
孟时卿勾起几分兴趣,问道:“怎么个不简单?”
“咱们这位皇上登基不过一年,根基尚浅。而韩丞相已经掌握朝中大权十五年之久。钱黎和孙凌的父亲都是韩丞相那边的人,如今他们被贬,韩丞相那边势力被削弱不少。新任的吏部尚书和中书侍郎一人曾是皇上幼时的伴读,一人是前几年的新科状元,都是皇上的心腹。最近朝堂暗流涌动,韩载元这个丞相不知道还能当多久。”
孟时卿放下酒杯,“韩载元三朝元老,朝中积威已久,天子想要扳倒他并非易事。”
沈兰月边吃边嘟囔道:“这倒是,朝中之事我操心不到,卫少英和郑江因此保住性命,倒叫人欢喜。”
孟时卿举杯,“五年苦役,够他们赎罪了。”
沈兰月放下筷子,倒了一杯酒,“孟兄,我敬你。江湖之大,我们有缘再见。”
孟时卿端起酒杯,与他轻轻一碰,“好。如果有事寻我,去孟家的铺子里告诉掌柜的,他们自会将口信传与我。”
沈兰月笑着说道,“如果孟兄有事寻我,就来这里,我定鼎力相助。”
两人一饮而尽,福伯突然脚步匆匆的赶来。
“三少爷,不好了!”
沈兰月现在听不得“不好了”这三个字,苦着问道:“不是谁又死了吧?”
福伯赶紧呸呸呸,“三少爷说什么呢,是庄主来信了!”
沈兰月噌的一声站起来,“大舅舅来信了?那为何说不好了?家里出事了?”
福伯把信递给沈兰月,“唉,您自己看吧。”
沈兰月将信将疑的接过信,展开扫了一眼,顿时叫出声,“什么?小瑜儿离家出走了?”
福伯皱着脸叹气,“可不是嘛,三爷都快急死了!”
孟时卿听着好奇,但他没有开口打听沈兰月的家事。
沈兰月放下信,主动解释道,“小瑜儿是我堂妹,今年刚满十六,学了一身好武艺,一心想出去闯荡。但我家这一辈只有她一个女儿,全家像眼珠子一般疼她,不愿她出去冒险,所以一直拘着她。没想到半月前,她竟然留了封信离家出走了,真是胡闹!”
孟时卿觉得有些好笑,沈兰月自己也是十五六岁出去闯荡江湖,怎么换做他妹子就不行了。
沈兰月像是看穿了他的想法一般,解释道:“唉,我这妹妹生的跟天仙一样,万一遇到强人怎么办?让我这个做哥哥的怎么放心的下!”
孟时卿盯着沈兰月的脸看了几息,点头,说的也是,从沈兰月就能看出来他们一家子准出美人。
“你这妹子长什么样,我帮你留意着。”
福伯拿出一卷画轴交于孟时卿。孟时卿打开看了看,画上是一位妙龄红衣少女,脸上戴着一副白玉面具,遮住了眉眼。他不由得皱眉,不知道长相如何去寻?
沈兰月道:“我这妹妹性子娇纵,又爱惹是生非,小舅舅怕她的相貌惹来祸端,于是亲手做了这块白玉面具,命她出门在外一定要戴着。小瑜儿虽然任性,但她最怕麻烦,还请孟兄多加留意穿着红衣戴白玉面具的少女。”
孟时卿收起画卷,“明日我便将画卷交给家中的铺子,让他们多加留心。”
沈兰月这才松了口气。
酒足饭饱后,孟时卿便决定上路了,沈兰月知道留他不住,便亲自送他。
到了马厩里,孟时卿想牵着踏雪出来,可踏雪不愿意了,暴躁的打着响鼻,扭着头跟着一旁的黑马摩挲着脖子,一副依依不舍的样子。
看得孟时卿倒觉得是自己棒打鸳鸯了。
沈兰月稀奇的摸摸大黑马,“步景,怎么?瞧上人家了?”叫做步景的黑马咴咴叫了一声,颇有些讨好的味道。
沈兰月笑嘻嘻问道:“孟兄,要不将你家踏雪留下来,跟我家步景生个崽吧。”
孟时卿见步景溜光水滑、体格健硕,心想也不是不行,他家踏雪心高气傲,难得有看上的小公马,如果能生下良驹,也是一件妙事。
“但是踏雪年纪还小,现在就生崽,怕是对她的身体不好。等一年后,我再将她送来。”
沈兰月愣住,“等等,踏雪是小母马?”
孟时卿也是一愣,“自然,难道……”
沈兰月摸摸鼻子,“嗯……步景也是小母马来着。”
两人面面相觑,看着一旁交颈缠绵的两匹马。
“呃,这……”
第一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