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烈焰少年(1 / 1)

烈焰少年 沈方舟 2801 字 1天前

第二天一早,江泠隔着很远的距离,一眼就看到了等在校门口的沈烈。

她习惯很早就来练舞,现在七点不到,整个学校都空荡荡的。

周围很安静,好像这世间的一切都还在沉睡。风是凉的,巷子两旁的青藤沾染着晶莹剔透的露水,似动非动,向着朝阳。

沈烈带着一身薄凉,就站在这初夏的朝阳里,肆无忌惮地对她笑。

走近时,忽然注意到他的左脸贴了一个创可贴,昨天的伤口,他处理了。

沈烈说:“早啊。”

她回:“早。”

沈烈一愣,他完全没想到她会回应,尽管她的回应平静如水。

这是他们之间,第一次这样平和的相处,有了点温度,不再是疏离和冷淡。

她好像真的在把他当朋友对待,没有忽视,也没有躲避,大大方方。

薄雾里,她一身纯色的淡青色的长裙,清澈明亮。

她有很多纯色的裙子,款式各不相同,是属于那种小众的设计,很漂亮,像是为她量身定做的。

但她穿的最多的,还是偏青绿色的浅色裙子。

沈烈偏头看她:“喜欢绿色?”

纤细的手轻轻拂过绿色的叶片,一下就被露水湿了手,她说:“绿色很好,大自然的颜色很漂亮。”

绿色是纯天然无污染,是暗地里的破土而出,是向阳的无限生命力。

绿色本就干净,只是被这世间冠以罪名。

她的回答让他意外,他想,这世上再也不会有任何一个女孩,像她这样,偏爱大自然,偏爱绿色,却比绿色还干净。

可她本身也是绿色,有着一股坚韧透彻的野生力量,破土而出,自由生长。她虽然冷,可是当她站在舞台上,是那样的自信耀眼,绿色是支撑她的底气。

沈烈爱旅游,峡谷冰川,荒原沙漠,都曾短暂地停留过。他想起从前有一次在风沙漫天的沙漠里,看到过一种很特别的花,莫名地有些像她。

于是他笑道:“那你就是沙漠里的生石花。”

“什么是生石花?”生石花,这是她从没听过的一种植物。

他一手插兜,散漫地解释:“就字面意思,看起来像石头,其实会开花的植物。”

她了然,又有些不解,便继续问:“为什么是生石花?”

他微微挑眉:“漂亮。”

江泠看他这通身熟悉的无赖气息,觉得他肤浅,没有再接话。

沈烈说谎了,生石花其实没有很漂亮,只是在无垠的荒芜之地,它是唯一的一抹色彩。

他没有告诉她。

生石花能生长在沙漠,熬过炎炎酷暑,熬过寒冬,生生不息。远远地看去,就像坚硬的石头,但它不是石头,是没有棱角的圆满,是可以在荒山野岭绽放的美丽。

很像你,坚韧,美丽。

他送她到艺术楼,看着她进去。

随后,沈烈回教室拿了一个篮球,在晨曦微露的清风里,一个人痛快地打了一场篮球。

宋向南和徐远清去食堂寻觅早餐,路过操场,瞥见一个熟悉的身影,都一脸懵逼。

两人再三确认他是沈烈后,就站定地看着。

宋向南:“他没事吧?”

纪远清困惑地摇了摇头,神色一言难尽。

宋向南:“八点还不到,他搁这打篮球?”

沈烈又投进一个漂亮的三分球,回头就看到他的两个冤种兄弟。

沈烈走过去,抬了抬下巴:“不走?”

时间正好,他往食堂走。

宋向南叹息一声,拍了拍他的左肩以示安慰:“兄弟,我理解你。”

纪远清拍了拍他的右肩,徐徐跟了一句:“兄弟,该放下还是要放下。”

他们俩一致认为沈烈被情所伤,其实也不怪他们这么想。

这一个月以来,每回一起出去,沈烈不是闷头喝酒,让空瓶子堆满桌面,就是自己搁一边抽烟,一根接着一根,一言不发,哪怕脸上是漫不经心的神色,却还是让人望而生畏。

但又很有规律,哪怕喝得烂醉一身酒气,十点钟也都准时离开,晚点又回来,然后继续喝,继续抽。

他们深受其害,一句话都不敢多问。今天,又是一早就在球场发泄。

沈烈一副看他俩有病的眼神,一句都懒得解释,头也不回地大步走了。

宋向南看他背影就来气,骂了一句:“你有病还是我有病?”

纪远清低笑,如清风徐来:“都有。”

接下来的日子里,沈烈都理所当然地靠近她。

以朋友的名义。

比如他去排长队买一杯她喜欢的的蜜桃乌龙。

“我不喝全糖。”江泠搪塞他。

他将奶茶翻个面让标签对着她,凑到她眼前晃了晃,半糖加珍珠,是她喜欢的甜度。

“不接啊,朋友间的。”

又比如公开课上,他不急不缓地将书一甩,直接坐到她的身边,却在她看向他时,慢悠悠地回一句:“朋友之间,一起上课怎么了?”

每每察觉她要拒绝或者疏远时,他都故意说一句,朋友间的。

于是她总是会接过他送的东西,客气地说谢谢。她很会把握分寸,说朋友就是朋友。

他给她发微信,问她在干什么,在哪之类的,她都会简单地回几个字,但她从来不会回晚安这一条。

仿佛说了晚安,就会越过朋友的关系。

因为她知道,沈烈喜欢她,喜欢到她没法忽视,她不敢轻易地给他更多的回应。

然而,他们的互动落在大众的眼里颇为亲密,毕竟之前他们的高岭之花之前根本不搭理沈烈,现在居然能心平气和地坐一起聊天,只不过也不像情侣,于是大家都默认沈烈还在追。

好奇之心人皆有之,许多人都想知道,高岭之花江泠为什么突然对沈烈转变了态度。

不出所料,北川的贴吧里,又多了一个楼来讨论这个八卦。有知情人士,放出一张图,扬言说听见沈烈表白再度被拒。

图片上,往路西街的那条巷子里,两人面对面站着,她神情冷漠,他挫败受伤,伸出去的手没握住她。

还有人,说沈烈为爱打架,以一敌五,毫不怯场。还爆出一句沈烈当晚的一句话:她是老子喜欢的女人。

有人问爆料的人,既然在现场,为什么没拍照片,结果那个人很没底气地说,一时紧张忘记了,又怕行踪暴露,他们开打的时候就偷偷溜走了。

众人一阵吹嘘,把爆料的人骂了一顿,却又想到,沈烈眉眼确实有伤,左脸也贴着创可贴,一时间都疯了。

不知怎的,一个叫北川第一大情种的野榜单,突然间大火,而沈烈票数稳居第一。

宋向南看到这个榜单的时候都快笑死了,他对沈烈说:“兄弟,你出名了。”

沈烈不以为然:“老子不是一直很出名?”

宋向南把手机往他眼前一放,屏幕里赫然地写着几个大字。

北川第一大情种,沈烈。

沈烈没什么情绪地划动屏幕看了几眼,若无其事地把手机丢还给他。

宋向南继续笑他:“这回你真成大情种了。”

沈烈倒没生气,只是笑骂了一句滚。

大情种,其实不是好词。是这个爱意泛滥的时代里,人们眼里不体面的纠缠,舔狗的代名词,是一种反向嘲讽。

很奇怪,大部分人都默认了这个时代的爱情模式。

人人都能很快地相爱,又能很快地潇洒离开,没人愿意为爱低头,放不下的人就是输得一败涂地。

不懂为什么,深情总是被调侃。

谁都觉得真心滥情。

沈烈和江泠的事太过热烈。一时间,大情种这个词在北川竟成为了一个热门梗。

一次江泠走在路上,遇见一对情侣吵架,觉得有些尴尬,于是想绕道而行。然而在她转身的时候,却听到那个女生气急败坏地朝男生吼了句:“我需要你的时候你不来,现在倒是天天缠着我了,你装什么大情种啊?又不是沈烈。”

江泠脚步一顿,有些莫名其妙,最终还是抬脚走了,没有再听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