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衙晨鼓才落,押所的第二道铁门便开了。
谢无咎自前日被送进来,只经历过点锁、验伤和换药。门外却多了一名抱黑漆文袋的录事,手中收问签新落了辰初时刻。押卒给他换上出房用的短链,又把随人伤病副页夹在拘牌之后。
副页仍按大理寺移交时的栏次续写,依次记着旧伤、昨夜换药与今晨脉温,没有添出一处来历不明的新伤。谢无咎看过,伸出拇指,押卒却没有立刻让他按印,只道:“到问房一并念回。”
问房在东廊尽头。窗开得高,案上横着一把木尺,将被问人与承办官分在两边。黑漆文袋摆在尺后,封口完整。
案上并无原玉。两枚原物仍在大理寺,横尺后只摆着两方官拓,边沿各有物号、封泥号和拓取日期,右下角另印一行小字:据原物等大拓形,不代原物核验。北衙拿到的是副录,也没有把这层限制藏起来。
案后的人三十余岁,窄袖官服收得平整,连文袋系带都垂在同一处。他先验过拘牌和伤病副页,才道:“北衙承办,霍行简。今日问新奏所列两玉与北路旧人。”
录事拆开文袋,取出一册副录。霍行简没有先问谢无咎认不认罪,只让他念出题头:“疑双玉分授合信,重联北路故旧。”
不过一行字,念完以后,却连同两方官拓一起压在横尺后,像是三件已经彼此作证的东西。
霍行简把两方官拓推到横尺边:“你在大理寺说过,玉甲由崔氏亲授,得玉不久便第一次随军北行;后来又曾持玉试探一名旧人。玉乙由北境老卒岳秉义交出。两物同形,俱有久用痕,分别持在谢氏与北路旧卒手中。这些可有一项不实?”
“有。”谢无咎只答了一个字,待霍行简抬眼,才接着道,“最后一句不实。玉乙是岳秉义伤重时交沈照檀,不是现已核明由岳长期持用。佩痕不能替历来持用者验身,这句也在副录里。”
录事翻到案物核见一页,霍行简扫过限制语,又问:“其余呢?”
“玉甲由家母所授,是实。我后来以它试过一人,也是实。”
“那便不是全无关系。”霍行简提笔在题下点了三处,“一件在你手中多年,一件从北路旧卒手里交出;你又承认曾拿前一件识人。三件事分开看,各有未明,合在一处便不能只以巧合结项。”
“所以该继续核。”谢无咎道,“不是替未核之处先取一个名字。”
谢无咎看向横尺边的两方拓影:“先把余下的念完。”见霍行简问他所指何处,他抬了抬被短链束住的手腕:“两物共同核见。”
霍行简没有动。录事等了片刻,低头续念共同核见:“形制相类,同为左半,不能配合,具体用途未明。”他又翻到旧磨复核:“两物虽见久用之痕,不可据痕反推历来持用者,亦不可据分系认二物同属一门一事。”
录事念罢,问房里静了片刻。谢无咎这才道:“现在可以问。”
霍行简将两方官拓各自转正:“都是左半,不妨碍分授。若同式玉只用来识认同路之人,持者本就不必将两物拼在一处。”
这并非强词。军中同形之物可以用于认门、认役或认一项旧例,未必要件件相合;可若要从这一层走到“分授合信”,中间仍缺一段能落在纸上的用法。
谢无咎问:“谁证明它们用来互认?”
“你曾拿玉认人。”霍行简盯着他。
“我拿玉试过一个人。”谢无咎迎着他的目光,待他追问有何分别,才道,“认人,是我先知道玉能认谁;试人,是我不知道,拿去看他如何应对。”
霍行简的手指停在第一方官拓上:“他认了?”
“他认得玉上形制。”
霍行简紧接着问出姓名,谢无咎却只答:“身份未在原问核验。”
“你可以说身份未核,却须讲清楚未核的是哪一层。”霍行简道,“你既亲自试过,总不会连见过谁也不知。”
“我知道当时见过谁,不等于今日问纸已经核明他是什么人。”短链贴着腕骨,谢无咎没有挪手,“原答只记一名旧人识认,身份未核。我不在一张以‘北路故旧’为题的问纸上替他另验一次。”
霍行简示意录事落笔:“被问人知该人身份,拒不列名。”
谢无咎看着那行字:“划去‘拒不’。”霍行简提醒他确实没有列名,他才接着道:“你问的是两玉能否合信,不是那一次试探中对方的姓名。若要核那个人,另写何时、何地、他看见哪一面、说了什么,再问我答不答。若先把一批人叫作旧部,再叫我往里填名字,填出来的不是口供,是你这道题的答案。”
录事的笔锋停在“拒不”之后,最后一捺迟迟没有落下。
霍行简看了谢无咎片刻,将问纸拉回去,亲手划掉“拒不”,改作:“本问未列。”
霍行简划掉了那两个字,却没有把名单这一格放过去:“名字可以另纸封存。不称旧部,只列待核之人。北衙逐一传问,未必于你不利。”
谢无咎反问以何事传人,霍行简道:“是否见过此类玉。”
“那便先有传问范围。”谢无咎道,“我亲见的一人已经在原答里,其余谢家旧识、军中旧人、北路老卒,哪一类都可以被你写进‘可能见过’。若由我先交一册姓名,再从中问出一人说见过同形之物,这册姓名本身就会变成你所要的旧网。”
霍行简道:“不列名,也不能排除确有其人。”
“不排除。”谢无咎答得很快,“所以记未知,不能记成已有名单而拒供。”
霍行简先问:“除那一人外,还有谁能辨此类玉?”谢无咎答不知道。他又把范围收进谢氏旧人,再推到北路旧卒,所得仍是同样三个字:“不知道。”
霍行简连问三次,谢无咎便答了三次。录事没有以“同前”并写,而是把三个答句分别挂在不同的人群之后。纸上由此留下三处未知,也留下北衙确曾逐项追问的痕迹。
第三个“不知道”落纸后,霍行简才问:“崔氏为何偏在你北行前授玉?”
“她没有说。”谢无咎答罢,又先后否认崔氏曾提与之相配的右件、曾说北路有人见玉便可信。霍行简于是追问他如何排除崔氏交付的是一条旧人线,他只道:“不能替她说明,也不能替你坐实。”
霍行简并未退让:“此项仍不能排除。”
“可以。”谢无咎道,“把凭什么不能排除一并写上。”
录事抬起头,霍行简却把笔递到他面前:“你要如何写?”
“玉甲在我北行前由家母亲授,我后来确曾拿它试人。这两项足以继续问,不足以证明她交我一条旧人线。”谢无咎道,“前两项是亲见,后一项是你们要核的事。”
霍行简没有照抄。他重新铺开一张问纸,在题下分出三行。
第一行问此类同形剖玉当年作何用,第二行问所谓凭玉识认之人是否存在、所认何物、依据何在。
第三行刚写到“二玉能否相互记认”,谢无咎便道:“补两枚左半。”
霍行简笔尖未停:“形制相同,左右未必是识认要件。”
“那是待核结论。”谢无咎道,“现有事实是两枚左半。”
笔尖悬了片刻,墨珠渐圆。霍行简终究没有让它滴下来,而是将第三行改成:“现有两枚均为左半之玉,能否构成相互记认。”
三行写完,新案没有撤,疑处也没有减。可“合信”二字不再独自压在题头。它下面第一次有了三道必须回答、也可能答不成的问。录事在三行右侧各留一格,分别记现有材料、待核出处和不能推出之事,没有一格写“被问人已认”。
巳正前,录事将整张问答从头念回。谢无咎只改了两处:一处把“岳秉义所持”改回“岳秉义伤重时交出”,一处在“一名旧人”之后补“身份未核”。其余不利于他的真话,他一字未撤。伤病副页也在此时念回,旧伤、换药与脉温俱与入房前相同;确认无误后,他才在答纸和出房验记上分别按印。
霍行简收起三张问纸,目光落在第一行的“作何用”上。他另取朱栏窄签,在末尾写下“若非京制,便须问北路”,随后换墨笔将它圈住。笔锋绕过“北路”二字,在末端稳稳合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