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兄弟,你好香啊!(1 / 1)

早晨的第一缕阳光透过窗户照进房间时,高蕤就醒来了。

他有些认床,所以昨晚睡得并不好。

不知道为何,直到入睡前覃嘉树在雨中凝视他的眼神,总是不时出现于脑海。以至于,迷迷糊糊间总感觉有人在身边,但这种感觉并不令人害怕,反而很安心。

为此高蕤才能在这个陌生的房间睡到天亮。

石埠寨的人们呼吸着新鲜的空气,只觉得寨里寨外都非常的通透,尤其是小孩子,都说天空比以前干净了许多。

露珠晶莹剔透或凝结于草地上或悬挂在蛛网中,鱼塘里的鱼儿张着嘴露出水面,人们带着愉快的心情相互道了一句早安。

这两年一直悬在寨子上空,以及人们心头的怪事,终于彻底解决了。

侍者便将早饭送了过来时,高蕤刚刚漱过口,正用茉莉膏子简单地清洗面颊。

他看了一眼,觉得菜实在是过于丰盛了,只留两样看起来有胃口的,其余的就都撤了。

滑嫩的米浆蒸的粉皮白而透明,裹着木耳、肉沫和时鲜的蘑菇,再沾一点特制的酸梅黄皮酱,真是早上不可多得好食物。

吃过卷粉和一小碟子时蔬,又喝了一杯豆浆。

高蕤便拿过牙膏细细地刷了一遍,那口洁白而齐整的牙齿。换了一套更轻便的衣装,梳了头发,用一顶青玉雕的莲花冠将长发束起。

将神巫氅衣收起,让侍者整理好自己的褡裢,准备回家。

寨门内外站着不少的人,男女老少都赶来感谢神巫的功劳。

有拿着糕点的,也有备下了好酒的,更有甚至直接把一锅刚刚炖好的红烧肉端了出来,生怕神巫没得吃早饭似的。

高蕤刷过牙了,就不会再吃东西了,但盛情难却,只得下马,喝了几杯本寨的新茶。

此时,覃嘉树正四仰八叉的赤裸着身体躺在床上呼呼大睡呢。

窗外送客的歌声和欢呼声将他从梦乡中唤醒,他揉了揉眼睛,起身打开窗户向下面的街道一看,只见高蕤骑着白马正招手与众人告别。

然后,他突然发现,对面楼上几个年轻的姑娘正直勾勾地看着他。

“干嘛?”他问道。

“啊——”那几个小姑娘叫了一声便四散而逃了。

“有病。”

覃嘉树骂了一声,便转身回到床上,他才发现自己刚刚是一丝不挂地站在窗前。

还好,那窗子并不矮,刚好挡住了小嘉树,不然别人非得报官不可。

酒楼掌柜的小儿子,端着早饭,上来敲了敲门。

“进来。”覃嘉树叫道。

覃嘉树坐在床边,用被子盖住了两腿之间的隐秘之处。

“我的衣服干了吗?”

“应该干了,我这就给您去看看。”小伙子回答。

昨晚,覃嘉树原本只是打算来看看热闹,就直接回驿站小院去了。没料想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雨,使他不得不滞留一晚。法事结束后,高蕤又在众人之间,他难以挤进去。

就想着,明日一早再去堵那小子。

掌柜的小儿子,下了楼,在朝东的走廊下摸了一下裤子,都已经干透了。

一件半袖,一条长裤,一条亵裤。

当小伙子取下那条长裤时,还在自己身上比了一下,发现那裤头居然快到自己的胸口了,不禁感叹:

“真夸张,我什么时候也能长这么高,这么壮就好了。”

覃嘉树生怕追不上高蕤,接过衣服,急急忙忙穿上,用清水抹了一把脸,用手指沾了点青盐擦了牙,漱了漱口,连早饭都没吃,就快步下了楼,付了房钱,骑着驴子出了门。

虽然如此紧赶慢赶,但当他刚走出寨门时,高蕤早就不见了身影。

覃嘉树看了一眼自己胯下的驴子,又想到高蕤骑的那匹价值不菲的大白马,知道想要在面前这条平坦的大路上追上他,无异于天方夜谭。

思来想去,终于想到了一条更崎岖,却一定可以追上他的捷径。

于是,立刻调转方向,朝着山脚奔去。

宽敞的大马路上,高蕤欣赏着路边的景色,放慢了白马的脚步,并不急于赶回家。

晨雾被日光蒸发,山头浓绿,田地里飘来的稻田气息,两旁的树影不时将朝阳遮挡,微风徐徐,木叶飒飒。

覃嘉树快马加鞭,行至一片竹林旁,听得有人砍伐竹子的动静,又见一个老人正在划着小船在一个鱼塘里挑选荷叶。

“老头,我可以摘两朵荷花吗?我给钱你。”

“呵,有钱了不起是吗?”老人家回头看去,正打算拒绝,可见了他的面貌,却语气一改,“这不是覃家的小子吗?”

“你怎么认得我?”

“我不认得你,但认得你的父亲,你长得可真像他年轻的时候啊!”

“都那么说。”

覃嘉树声音有些低,因为在他的记忆里,父亲一直都病殃殃的,与现在强壮的自己完全是天壤之别。

“你摘吧!你想摘几朵就摘几朵。”老人笑容满面。

覃嘉树是摘完了荷花,才琢磨出,自己这个摘花想法是从何而来的,他从来就不是个爱花的人。

高蕤绕过那散发八角清香的矮坡时,被眼前那一田又一田的莲塘所惊艳。

这使他想起来昨天晚上时,有人曾献上过一捧颜色很好的荷花,可惜,自己忘记放好了。最后记起,过去一看,早被众人躲雨时踩得稀巴烂。

他眺望着宽阔的莲塘,见一人正在其中,想要下去讨要一只荷花来。

可还没等下马,就发现,那并不是个真人,乃是一个披着破衣裳的稻草模子而已。

四下看了一下,一个人都没有,只得作罢。

高蕤什么花都喜欢,最喜欢的应该要属兰花,其次就是莲花了。

趟过一片水滩,转了个山脚,忽然一棵高大的凤凰花树,不期而遇,闯入视野中。

高蕤不禁感叹,来时竟然毫无察觉,果然,人啊,还是需要慢下来才能发现生活中的点滴美好。

眼前这凤凰花树十分高大,枝干很粗壮,花朵繁茂,一大朵一大朵热烈地开着,在朝阳中红艳无比,像一个个小火把。

当他的目光看向树根时,只见一头黑驴正在树下的一堆稻草前不紧不慢地咀嚼着,然后,一个男子从树后转了出来。

不是别人,正是覃嘉树。

“怎么又是这人?”高蕤原本十分惬意的心情,顿时生出了一丝烦恼。“我倒要看看他还要干嘛?”

高蕤行至树下,骑在高高的马鞍上,目光斜视着覃嘉树。

而覃嘉树呢,双手背在腰上,不紧不慢地走到马前。

“干嘛?”高蕤先发制人,不耐烦地问道。

“小嘴瘪着干嘛?我又没惹你。”

话音未落,只见覃嘉树忽然从背后拿出了两支荷花来,一支粉色,一支鲜红,上面还带着一点水气,明显是才摘了没多久的。

“鲜花换解咒,可以吧!”

阳光透过火红的凤凰花,星星点点落在覃嘉树的衣衫上,落在他英俊的脸庞上,落在他八颗干净又整齐的牙齿上,落在双手捧着的荷花上,更落在少年鲜活的心上。

都说,笑容可以传染,看着覃嘉树咧着嘴,高蕤的嘴角也不由自主的弯了上去。

正当他满心欢喜,伸出手要接过荷花的时候,覃嘉树却忽然将荷花又收了回去。

一开始他猜不透他的意思,不知道是恶作剧还是另有企图,

“说谢谢。”覃嘉树道。

这时,高蕤明白了,他这是在为昨天晚上的事情来报仇呢!

于是,二话不说,一扭头,拍了一下白马,径直朝前去了。

“唉?”

覃嘉树将荷花插在黑驴脖子绑的一个竹筒上,急忙追了上去。

高蕤看他追了上来,一声大喝,让马儿快跑。

然而,面前这一段路,坑坑洼洼的。

只因它介于两个城寨之间,两地之人多有推诿,致使年久失修,路过的百姓皆受其苦。

因为路面问题,白马没法跑快,覃嘉树却能如履平地,脚步丝毫不放松。

他一把抓住了高蕤的缰绳,那白马也是极有灵性的,知道主人受险,一个回头就要撕咬覃嘉树。

高蕤见状急忙轻轻拍了白马的脖子,让它住嘴。

就在此时,马儿脚步越来越慢,覃嘉树一个翻身,竟然跳到了高蕤的身后去。

“你疯了,”高蕤吓了一跳。“这很危险的。”

高蕤的这套衣服轻薄透气,垂感十足,所以他的清俊的身形一眼可见,更不用说这样亲近的贴着。

他搂着他,抱在怀里,他的脖颈和头发,不时传来阵阵香气,像茉莉花,又像春兰,很淡。

高蕤亦能感觉到他腹部一块块的肌肉和宽阔而结实的胸膛。

“你好香啊!”覃嘉树觉得脑子一抽,忽然说了一句。

马儿颠簸,二人心脏快速地跳动着,血脉上涌,不知道是路途惊险所致,还是青春的体魄使然。

但很快,高蕤就回过神了,口中喃喃,打算施加一个咒让还在驱着马儿奔跑的覃嘉树停下来。

然而,覃嘉树与他贴得如此之近,怎能不知道他的行动呢!

于是,就在高蕤刚念诵到第二句咒语时,一只带着荷花清香的大手一把捂住了他的嘴唇,施法被打断了。

高蕤一懵,情急之下,便一口咬在了覃嘉树的掌心。

“啊——”

覃嘉树一声带着忍耐的喊叫,很快被他压制了下来,而且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高蕤怕出意外,连忙松口。

覃嘉树听得他呜呜之声,说道:

“你不许念咒,我就放手,同意就点点头。”

在高蕤小鸡啄米般点头后,覃嘉树终于放开了手。

“你到底要干嘛?”

“解咒啊!你不是给我施了咒语吗?”

“早就没了,那个是有时效性的,六个时辰就消失了。”

“那你不早说?”

“你也没问我啊?”

“我昨晚不是问了吗?”

“你昨晚问的是什么,你好好想想。”高蕤无奈地说道。“你问我,是不是对你下了咒,我回答,是。”

“那我叫你解咒,你为什么不说已经解了。”

“因为,那时候没有到六个时辰啊,大哥!”

覃嘉树觉得很奇怪,明明应该是自己占理的啊,怎么到了这小子的嘴里,现在成了自己无理取闹了?

“你是不是又给我下咒了。”覃嘉树脑子嗡嗡的。

“没有——”高蕤特意将声音拉长,觉得他简直不可理喻,“你看我嘴巴闲过吗?”

虽然覃嘉树还是觉得哪里怪怪的,但还是将马儿慢慢停了下来。

“那意思是,我们现在什么事都没有咯?”

“不然呢?”

高蕤觉得这人简直是莫名其妙,甚至他都开始怀疑起来,他们长脚族的是不是都这样啊?但很快,理智重新回到了大脑,他知道,任何个人做的任何事,都不可能让整个群体背锅。

就好像,你看到一个长脚族的男子随地吐痰,你不能说长脚族的都这样;你看到一个花帕族的女子吃香菜,你不能说花帕族的都吃香菜;你看到一个青瓷族的倒着走,就为此反思,说我们被人讨厌是有原因的,这一切都是因为我们喜欢倒着走。

覃嘉树下了马,不知道为什么竟然有些神色怅然。

然后,他走到那头一直跟着他们跑的黑驴旁,解下了插着荷花的竹筒,又过来自顾自地绑在白马的脖颈上。

高蕤看了一下,竹筒里有清水,而且这竹筒还很新鲜,也不知道他是从哪里弄来的。

原本高蕤还想对他道一声谢,但一回头,他早已骑着驴子,绕过了山脚。

“真是个怪人。”